姚前:央行數字貨幣發展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法定貨幣地位

摘要:今年來,隨著數字人民幣試點範圍的擴大,越來越多的國人體驗到了數字人民幣測試版本;在各大金融論壇中,數字人民幣也是不可忽視的熱點話題。但是,數字人民幣作為主權數字法幣,在推進過程中,國內外的政企、民眾對於數字人民幣的認知程度不盡相同。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各界專家學者將人們最關心的數字人民幣不斷進行探討。 …

今年來,隨著數字人民幣試點範圍的擴大,越來越多的國人體驗到了數字人民幣測試版本;在各大金融論壇中,數字人民幣也是不可忽視的熱點話題。但是,數字人民幣作為主權數字法幣,在推進過程中,國內外的政企、民眾對於數字人民幣的認知程度不盡相同。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各界專家學者將人們最關心的數字人民幣不斷進行探討。

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姚前在近日的國際金融論壇(IFF)2021 春季會議上表示,數字人民幣的誕生,是在數字化浪潮的背景下,中央銀行有必要主動創新法定貨幣發行和流通方式,探索央行數字貨幣,以優化法定貨幣支付功能,緩解私人數字支付工具的衝擊,提高法定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

提高法定貨幣地位

4月28日美聯儲主席鮑威爾對數字人民幣評價道:“它的真正用處,是幫助政府看到所有的實時交易。比起應對國際競爭,這與他們自身金融系統內發生的事更相關些。”

姚前認為,“幫助政府看到所有的實時交易”並非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試驗的動機。中國人早已習慣使用的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非現金支付方式,在技術上已經實現了所有實時交易的透明化,這也引發了數據隱私保護、可匿名性、壟斷、監管透明度等問題,數字人民幣對於這些問題也進行了優化。

總體來說,數字人民幣對用戶隱私匿名的保護,在現行支付工具中是等級最高的。數字人民幣採用的是“小額匿名、大額可溯”的設計,“可控匿名”作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重要特徵,一方面體現了其M0的定位,保障公眾合理的匿名交易和個人信息保護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擊洗錢、恐怖融資、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金融安全的客觀需要。

對於央行數字貨幣是否會挑戰美元全球貨幣的地位,鮑威爾認為總體上不用太擔心。姚前認為,美元的國際貨幣地位是歷史形成的,國際貿易和跨境支付目前大都基於美元展開。儘管有些全球穩定幣,比如Libra,旨在解決跨境支付的痛點,但削弱美元的國際貨幣地位不一定是CBDC的目標,主權貨幣數字化本身有其內在的邏輯。

“長期看,數字貨幣或數字支付工具的出現當然有可能改變現有格局,但那是數字化進程和市場選擇後自然演進的結果。”姚前表示。

對於數字人民幣作為數字法幣對中國經濟是否有更好的管理與控制,復旦大學泛海國際金融學院執行院長、金融學教授錢軍向本報記者表示,數字人民幣在短期內不會完全取代現金,潛在的變化比較大,短期內在中國就將會兩套貨幣體係並行,一方面是數字人民幣的高效結算,一方面是現行流通的紙幣。在中長期看,技術本身的推出和革新,也需要係統的改造升級以及不同系統的協調;對於貨幣政策的影響也將在中長期顯現。

數字人民幣研發重點

姚前在上述會議上指出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需要考量的七個重點。

首先,技術路線是基於賬戶還是基於代幣?

從公開報導看,數字人民幣採用了賬戶路線,而有一些國家則選擇了以區塊鏈技術為代表的加密貨幣技術路線。基於賬戶和基於代幣兩條技術路線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實質上代幣也是一種賬戶,只不過是新型賬戶——加密賬戶。相比傳統賬戶,用戶對加密賬戶的自主掌控能力更強。

姚前表示:“在2014年,我們就對包括E-Cash和比特幣在內的中心化和非中心化加密貨幣有過深入的研究,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央行早期的數字貨幣實驗與加密貨幣的思路是一脈相承的,我們期待掌控加密貨幣的鑰匙而不是繞道而走。”

此前,央行曾基於“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體系,開發出準生產級的央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但在落地實施的反復權衡中,最終選擇從基於傳統賬戶的技術路線起步。

姚前強調:“我們有必要以動態的眼光去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與成熟,央行數字貨幣也會吸納各種先進技術,不斷完善其技術架構體系。”

其次,對於數字人民幣的價值屬性判定,央行直接負債,還是運營機構負債?這兩者的本質區別在於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負債一欄,記錄的是終端用戶的央行數字貨幣還是代理運營機構的準備金。

如果運營機構向中央銀行存繳100%備付準備金,以此為儲備發行數字貨幣,那麼央行數字貨幣在國際上被稱為合成型CBDC,類似於香港的發鈔行製度,這個模式引起了包括中國央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內的很多機構的研究關注。還有一些國家採用的仍然是傳統央行直接負債模式。

第三,運行架構是雙層還是單層?

目前,雙層架構正逐漸形成各國的共識。數字人民幣也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姚前表示,雙層運營與單層運營也並非二選一的關係,二者兼容並蓄以供用戶選擇。

如果央行數字貨幣直接運行在以太坊、Diem等區塊鍊網絡,那麼中央銀行可藉助它們的BaaS服務, 直接向用戶提供央行數字貨幣,而無須藉助中介機構。單層運營可以使央行數字貨幣更好地惠及沒有銀行賬戶的群體,實現金融普惠。

第四,數字人民幣是否計息?計息或會導致存款從商業銀行轉移到中央銀行,導致整個銀行體系信貸能力萎縮,成為“狹義銀行”。

姚前分析,近年來,各國央行對於CBDC的狹義銀行影響似乎已不再那麼畏懼。比如歐洲中央銀行的數字歐元報告提出所謂的分級計息系統,以可變的利率對不同數字歐元持有量計息,以減輕數字歐元對銀行業、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傳導的潛在影響。數字人民幣目前不考慮計息。

第五,發行模式是要直接發行還是兌換?

貨幣發行與兌換的區別在於:前者由中央銀行發起,屬於主動供給;後者由貨幣使用者發起,屬於按需兌換。

央行數字貨幣的生成是發行還是兌換?取決於它的定位以及貨幣政策的需要。如果只是M0替代,那麼它和現金一樣,是按需兌換;如果中央銀行為了實現貨幣政策目標,通過資產購買的方式,向市場主動發行數字貨幣,則是擴表發行。擴表發行須界定合格的資產類型,以適當的數量和價格進行操作。

第六,智能合約是否會影響法償功能?

加拿大、新加坡、歐洲央行和日本央行等開展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項目均實驗了智能合約。

姚前表示,數字貨幣不能只是對實物貨幣簡單的模擬,而若要發揮「數字」的優勢,未來的數字貨幣一定會走向智能貨幣。此前由於智能合約安全漏洞而引發的系統災難的案例,說明該技術成熟度還有待改進。所以央行數字貨幣應在充分考慮安全性的基礎上,宜從簡單的智能合約起步,逐步擴展其潛力。

第七,監管考量需要在隱私保護與監管合規之間取得平衡。

一方面,KYC、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是央行數字貨幣應遵循的基本準則,另一方面則要充分考慮用戶個人隱私保護。歐洲央行對於數字歐元的公眾諮詢結果也顯示,參與諮詢的居民和專業人士都認為隱私性是數字歐元最需要關注的設計特徵。

姚前強調,在數字世界中,數字身份的真實性問題、隱私問題、安全問題或涉及更大的社會治理命題,需要我們做深入的研究。

姚前進一步指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是一項複雜的系統性工程,不僅僅是技術領域的問題,還涉及到法律法規、金融穩定、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國際金融等更廣泛的領域。當前數字美元、數字歐元、數字日元似已蓄勢待發,與之相比數字人民幣的競爭力在哪還需要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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