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G7 公司徵收15% 的普遍稅,稅收革命還是櫥窗裝飾?


企業很快達到同一水平– 全球化為個人和企業提供了許多優勢。然而,有些創新是我們不需要的,比如一些跨國公司的大規模逃稅。經濟體的相互聯繫使最大的集團能夠在避稅天堂設立子公司,並通過這些結構將大部分收入轉移到避稅地。正是這種現象,七國集團希望阻礙其普遍的企業稅項目。

強制性最低總稅收,以實現更綠色的經濟

七國集團七國財長就國際稅收達成歷史性協議。經過48小時的辯論,部長們就3點達成一致:

公司必須在其開展業務的國家/地區納稅; 各國必須有15% 的最低稅率,以避免任何旨在阻撓該項目的策略; 各國應效仿英國,強制執行氣候報告並嚴懲環境破壞。

在當前的稅收制度中,公司只在其總部所在地納稅。這允許所有產生利潤的活動都在避稅天堂進行,以避免稅收。因此,網絡巨頭的法國分部將只包括將發送到愛爾蘭的行政職位和廣告收入,以便從該司法管轄區的結算稅收中受益。

使用新系統,在法國進​​行的活動的收入將在法國征稅。但是,此規則有一些限制。

普遍徵稅,只針對最賺錢的公司

首先,只有利潤率超過10% 的公司才能在其開展實際活動而沒有註冊辦事處的國家/地區徵稅。基本上,這意味著只有淨利潤(利潤)大於營業額10% 的公司才會受到影響。然後,只有超過10% 保證金限制的利潤的20% 可以徵稅。

此外,這套規則似乎為會計惡作劇敞開了大門。憑藉一些適當的投資費用和股息分配,網絡巨頭處於有利地位,可以控制其利潤率以減少應納稅額。

這種規則組合已經產生了不良影響。因此,亞馬遜肯定會逃避這項新立法。事實上,該系統是專門為利潤通常超過營業額15% 的網絡巨頭徵稅而設計的。然而,該公司在大眾分銷和數字之間有一個混合定位。因此,公司的利潤率不到10%。所以這個系統已經存在缺陷,除非亞馬遜的遺漏是故意的。

普遍對企業利潤徵收15%的稅,是靈丹妙藥?

最後,整體稅率缺乏雄心。具有自由經濟傳統的美國建議的稅率為20% 左右,這對我們來說似乎是完全合理的。然而,提出的稅率為15%,這是不夠的。事實上,十年來,愛爾蘭以12.5% 的公司稅率吸引了許多科技公司。通過一些改革和補貼,該國可以很好地抵消這一新利率的影響並保持吸引力。

文章G7 公司的普遍稅率為15%,稅收革命還是櫥窗裝飾?首次出現在Journal du Coin 上。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JOURNALDUCOIN。版權歸作者Thomas G.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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