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P 與Ripple 的區別有多大?這就是訴訟的關鍵。


著名支付公司Ripple 的加密貨幣XRP 從其起源開始就受到了多方面的質疑。最近,該公司因繼續以XRP 的形式出售未註冊證券而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

現在美國的法規已經被多次譴責,美國眾議院議員沃倫戴維森已經在彭博社發聲,提出了上述話題。他說:

“我很高興總統會見他的監管機構,因為這個領域已經有一段時間需要關注了,尤其是加密貨幣。”

XRP 是否有效果?

他說,該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速度太慢,無法適應變化,無法跟上金融科技領域的創新。此外,國會議員還使用了XRP、Howey 測試以及某事是否有效的例子來說明他的觀點:

“例如,你有XRP,這是一種非常有用的加密貨幣支付系統。 但是,Ripple,作為一個實體,它有多獨立和獨立? 如果他們對其施加很多控制,它可能看起來很像一種效果。 但如果真的有防火牆,它似乎沒有任何作用。”

兩者的操作是否有區別是正在進行的訴訟的核心。事實上,案件中的被告甚至要求該機構提供與員工貿易指南相關的內部文件,以了解XRP 是如何歸類到其中的。

戴維森稱比特幣為“偉大的價值存儲”

然而,這並不是戴維森第一次談到加密貨幣市場。例如,國會議員幾週前在參加比特幣2021 會議並指出美聯儲正在“加密貨幣美元”後成為頭條新聞。

在此之前,他將比特幣稱為“偉大的價值儲存”,之後共和黨人還提出了一項法案——2021 年令牌分類法——以期宣布該領域更加清晰。這是因為解決上述問題的現有判例法,特別是Howey 測試——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海斯特皮爾斯幾個月前也說過類似的話。在SEC 指控Ripple 進行非法證券發行幾週後,Peirce 指出,並非同樣的,執法不一定是提供法律指導的最佳方式。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YPTOBENELUX。版權歸作者Max Latupeiriss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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