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 表示像比特幣這樣的揮發性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方式失敗,但穩定幣、CBDC 可能對交易有效


國際清算銀行(BIS) 是一家由儲備銀行所有的全球金融機構,旨在“促進國際貨幣和金融合作並充當中央銀行的銀行”,指出技術進步以及對數字貨幣的需求不斷增長支付方式正在重塑支付方式。

非銀行機構現在提供了相當廣泛的零售支付選項。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即需要在哪裡應用監管指南,以及是否應該制定一個新的框架來監管新的支付系統。

全球金融機構現在面臨的挑戰和任務是確定某些支付系統的風險狀況是否在各自的監管框架中得到適當解決。深入了解世界各地司法管轄區的不同監管方法有助於準確評估這些準則的有效性(因為它們適用於現代支付)。

在其最新論文中,BIS 研究了非銀行支付服務提供商(NBPSP) 是如何受到監管的,並提供了對NBPSP 提供的虛擬支付和電子貨幣服務的監管格局的跨國概述。該文件是在獲得CPMI 對75 個司法管轄區的調查(今年早些時候進行)的反饋後編寫的。

正如BIS 的綜合文件中所指出的,新興技術“正在為新的支付方式的發展創造潛力”。該論文指出,儘管比特幣等加密貨幣資產“由於其高波動性而未能成為支付工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穩定幣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方式的作用可能會增加”。

該論文還提到,採用穩定幣可能“受到CBDC 推出的影響,這可能被視為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 BIS 指出,由於目前“還沒有針對穩定幣的專門監管制度,對穩定幣的監管處理將取決於其具體特徵和設置”。

論文繼續說:

“一些司法管轄區正在考慮將穩定幣作為加密貨幣資產的一種變體的監管方法,但尚未最終確定。 在歐盟,歐盟委員會於2020 年9 月提議為加密貨幣資產市場建立歐洲框架,該框架將引入一系列要求(例如資本要求、資產託管、對投資者可用的強制性投訴持有人程序,以及投資者對發行人的權利)對於加密貨幣資產發行人和提供者,對GSC 的發行人有更嚴格的要求。”

該報告進一步指出,在美國,財政部於今年1 月發布了關於其建議的加密貨幣資產和穩定幣監管方法的諮詢。它建議將目前用作支付方式的穩​​定幣納入“監管範圍”。最後,在美國,去年發布了一項名為《穩定法案》的穩定幣監管提案,BIS 補充道。國際清算銀行解釋說,這將“除其他外,要求任何穩定幣發行人獲得聯邦銀行執照”。

該報指出,大型科技公司在支付方面的作用可能“受到進一步關注”。該論文透露,大型科技公司已經“在某些司法管轄區獲得了數字支付的大量市場份額”,同時指出,即使在他們沒有的地方,“由於其商業模式的獨特特徵,這種情況也會迅速改變,並且他們可能很快成為重要– 或“大而不能倒”。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OWDFUNDINSIDER,版權歸作者Omar Faridi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