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資產還是現金?


現金還是資產?

現金和加密貨幣。

國際會計準則(IAS 7) 將現金定義為“包括手頭現金和活期存款。 […] 貨幣(現金)是一種金融資產,因為它代表了交易所媒介”。 因此,貨幣是被視為現金的基本特徵。 此外,由於加密貨幣未在銀行機構註冊,或者它們不是法定貨幣,因此很難將其評估為現金。

總的來說,加密貨幣因此不能被視為“現金”。事實上,加密貨幣不是法定貨幣,也不被政府認可為一種支付手段。也就是說,與法定貨幣不同,公司沒有義務接受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最近,薩爾瓦多承認比特幣為法定貨幣,徹底改變了這些法律考慮,尤其是在幾個南美國家。

需要注意的是,加密貨幣在一些國家是被禁止的,主要是不發達國家或有威權傾向的國家。其中包括孟加拉國、巴基斯坦、厄瓜多爾、玻利維亞等。然而,卡塔爾(反恐怖主義)或阿爾及利亞(反逃稅)等一些國家也禁止持有加密貨幣。迄今為止,日本或瑞士是僅有的將加密貨幣視為合法支付方式的國家之一。

此外,加密貨幣不能被視為現金等價物。事實上,有必要購買加密貨幣以進行短期轉售。如果長期持有加密貨幣,則更接近於金融資產的框架。

資產和加密貨幣。

機構參與者更清楚地將加密貨幣視為資產。總會計計劃(PCG) 第211-1 條規定,資產必須具有正價值,由實體控制,成為未來經濟利益的承擔者,並最終成為社會資產中的可識別要素。因此,加密貨幣屬於這個框架。

從會計的角度來看,加密貨幣類似於無形資產。 PCG 將無形資產定義為“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資產”。在這種情況下,資產中記錄的保留價值對應於購買價值。

根據定義,資產是一種可以帶來經濟利益的權利。債券提供利息,股票提供股息,建築物提供回報等。但加密貨幣並不總是提供經濟優勢。但是,他們仍然有權參與網絡,有時也參與社區。在這方面,加密貨幣是特殊資產。此外,還有不同類型的加密貨幣資產。

對於個人,加密貨幣在法國被宣佈為數字資產,需繳納資本利得稅 [voir formulaire]. 在這方面,加密貨幣的主要考慮至今仍是加密貨幣作為資產的考慮。

股票

股票對應於持有待出售的資產,以確保公司的活動。也就是說,它可以被消耗以確保生產。立即,作為股票的考慮涉及擁有加密貨幣資產股票甚至網絡礦工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該股票還可能涉及發行代幣的公司等……

加密貨幣問題:合併資產和現金?

加密貨幣在商業中的真正利益是什麼?

加密貨幣的真正目的是以某種方式混合資產和現金。加密貨幣是互聯網上的一種貨幣應用。越來越多的公司正在進入加密貨幣市場,許多公司已經將其用作信用卡和借記卡的支付方式。大多數加密貨幣的主要缺點是它們的波動性。也就是說,很難用波動的資產來表達穩定的價格。在這方面,將加密貨幣視為純現金更為複雜。

儘管如此,使用的好處對企業來說是非常真實的。加密貨幣有幾個優點,主要是(1) 交易所的速度和安全性,(2) 使用成本低,最後(3) 全球性。大多數傳統貨幣不具備這些優勢。此外,一些加密貨幣會響應某些問題,例如波動性。穩定幣允許你交易所完全與美元、歐元等掛鉤的加密貨幣……

此外,一些平台或加密貨幣通過堆疊等方式提供回報。對於堆疊,回報來自加密貨幣持有者的報酬,以換取其參與網絡。加密貨幣是貨幣(支付)、金融(收益、資本收益等)和經濟(對生產或消費有用)工具的混合體。

自2020 年3 月崩盤以來,我們看到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數量急劇增加。而最近2021 年5 月的回調主要是由於個人的移除; 機構投資者維持甚至增加了(對於“鯨魚”而言)他們的市場頭寸。市場以這種方式傳播給企業。

穩定幣的法律考慮。

穩定幣是特殊的加密貨幣。與加密貨幣一樣,穩定幣基於區塊鏈的使用。到2021 年年中,穩定幣在加密貨幣市場中的份額將接近10%。穩定幣的目標是精確再現標的資產(例如美元、歐元,甚至貴金屬與黃金)的變化。 [voir livre]. 穩定幣實際上是國庫的一部分,這促使中央銀行認真考慮賦予這些日益普及的資產的法律地位。

2020 年底,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了一份報告,建議對穩定幣進行監管。該報告指出,“還必須考慮穩定幣對傳統銀行業去中介化的影響。 […] 傳統銀行貸款可能會變得更加昂貴(參見Kahn,2016 年)。一個密切相關的含義是,如果要求穩定幣在中央銀行持有儲備,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可能會收到大量資金流入。 ”。 顯然,隨著中央銀行正在開發自己的穩定幣,風險就更大了。 據路透社報導,最近,英格蘭銀行重申了其對穩定幣進行監管的承諾。

還應該注意的是,穩定幣的貨幣穩定性不允許實現收益。因此,如果穩定幣與法定貨幣掛鉤,則穩定幣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

代幣和衍生品的法律考慮。

代幣是另一種類型的加密貨幣。代幣是與發行公司相關聯的數字資產。因此,該公司將發行的代幣記錄為負債。然後,代幣持有者根據發行公司定義的條件獲得一定的經濟優勢。根據情況,代幣可以構成金融工具。

代幣特別受到2019 年5 月22 日第2019-486 號條約法的部分監管。代幣被定義為“任何無形資產,以數字形式表示可以發行、註冊、存儲或通過共享電子記錄設備(例如“區塊鏈”)轉移,允許直接或間接識別所述資產的所有者“(第L552-2 條)。

除此之外,我們還看到近幾個月衍生品市場的迅速興起。在幣安,期貨交易量迅速超過了交易所平台的現貨交易量。衍生品確實是屬於公司資產一部分的金融工具。

最終,加密貨幣仍處於法律不確定性之下。然而,它們不是現金流的一部分,儘管一些公司已經部分地使用了它。此外,加密貨幣正在接近考慮作為一種資產。它們也可能是無形資產,即沒有實物的貨幣性質的資產。為企業使用加密貨幣有很多好處。此外,我們注意到存在特定的加密貨幣,如穩定幣,更接近現金。最後,代幣和衍生品也是特定資產。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HECOINTRIBUNE。版權歸作者Thomas Andrieu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0X簡體中文版:加密貨幣:資產還是現金?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