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質押獎勵及其在美國的不公平稅收


美國國稅局(IRS) 擴展了稅收規則以適應其加密貨幣議程。在稅收歷史上,純創造從來都不是應稅事件。然而,美國國稅局試圖在新代幣創建時將其作為收入徵稅。這違反了傳統的稅收原則,並且出於多種原因存在問題。

2014 年,美國國稅局在IRS 公告2014-21 中的常見問題解答中指出,挖礦活動將產生應稅總收入。重要的是要注意IRS 通知僅是指導,而不是法律。美國國稅局的結論是,挖礦是一項貿易或業務,所開採硬幣的公平市場價值立即作為普通收入徵稅,並需繳納自僱稅(額外15.3%)。但是,該指南僅限於工作量證明(PoW) 礦工,並且僅在2014 年發布——早在Staking 成為主流之前。它對staking 的適用性尤其具有誤導性和不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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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納西州聯邦法院目前正在進行一項新提起的訴訟,挑戰美國國稅局對其創建時的質押獎勵徵稅。原告Joshua Jarrett 參與了Tezos區塊鏈的質押——質押他的Tezos (XNZ) 並貢獻他的計算能力。在Tezos區塊鏈上創建了新塊,並為Jarrett 創建了新的Tezos。美國國稅局根據新Tezos 代幣的公平市場價值,將Jarrett 新創建的代幣作為應稅總收入徵稅。 Jarrett 的律師正確地指出,新創建的財產不是應稅事件。也就是說,新財產(這裡是新創建的Tezos 代幣)僅在出售或交易所時才徵稅。 Jarrett 得到了Proof of Stake Alliance 的支持,IRS 尚未回應Jarrett 的投訴。

應稅收入

在美國所得稅的歷史上,新創造的財產從來都不是應稅收入。如果麵包師烤蛋糕,出爐時不徵稅,在麵包店出售時徵稅。農民種植新作物時,收割時不徵稅,在市場上出售時徵稅。當畫家畫一幅新肖像時,完成時不徵稅,在畫廊出售時徵稅。對於新創建的令牌也是如此。在創建時,它們不徵稅,只應在出售或交易所時徵稅。

加密貨幣是新事物,隨之而來的是許多不斷發展的術語。雖然將新創建的令牌塊稱為“獎勵”是司空見慣的,但這是用詞不當,可能會產生誤導。將某事稱為獎勵表明有人為此付出了代價,這聽起來很像應稅收入。實際上,沒有人向質押者支付新的代幣——這是新的。相反,質押會產生真正的新創造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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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認為新代幣是應納稅的(在創建時),因為存在一個價值可以立即量化的成熟市場。換句話說,他們認為麵包師的蛋糕在製作時不徵稅,因為沒有確定的市場價格來決定蛋糕的價值。誠然,Tezos 代幣具有直接的市場價值,但即使是這一事實也應放在上下文中:價格可能因市場而異,而且並非所有人都可以進入所有市場。但市場價格的存在通常適用於新房產——而不僅僅是標準化或商品產品。如果標準是是否存在可識別的市場價值,那麼其他新創造的財產確實應納稅,包括獨特的財產。當安迪沃霍爾完成一幅畫時,他的作品就有了市場價值; 他的每一筆劃筆都有價值。然而,他的畫作並未對創作徵稅。新創造的財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需要納稅,不是因為它的價值可能不確定,而是因為它還不是收入。加密貨幣應該被同樣對待。

其他與傳統稅收原則的類比是錯誤的,它們根本不匹配。例如,Staking 獎勵不像股票紅利。美國國稅局在其第404 號主題中指出,“股息是如果你擁有該公司的股票,則該公司支付給你的財產分配。” 因此,股息是一種源自來源的支付形式——公司創造股息。此外,該股息來自公司的利潤和收益。對於新創建的令牌,情況並非如此。對於新創建的財產——就像那些通過質押的財產——沒有其他人發起支付,當然也不存在依賴於利潤和收益的支付。

過度徵稅

最後,國稅局的立場是不切實際的,而且誇大了收入。質押獎勵不斷創造,用戶參與度高。對於卡爾達諾的ADA 和XNZ,超過四分之三的用戶都已經質押了代幣。在加密貨幣質押的範圍內,新創建的代幣的步伐令人震驚。在某些情況下,新令牌的創建每分鐘和每秒都在進行。對於加密貨幣納稅人來說,這可能導致每年數百個應稅事件。更不用說在波動的市場中將這數百個事件與歷史公平市場現貨價格相匹配的負擔。這樣的要求對納稅人和國稅局來說都是不可持續的。最終,將新代幣作為收入徵稅會導致過度徵稅,因為新代幣稀釋了現有代幣的價值。這就是稀釋問題,這意味著如果新代幣像收入一樣徵稅,那麼質押者將對其經濟收益的明顯誇大聲明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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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對加密貨幣徵稅的熱情促進了稅法的不一致應用。加密貨幣是用於稅收目的的財產,美國國稅局不能將其單獨列為不公平待遇。它必須與其他類型的財產(如麵包師的蛋糕、農民的莊稼或畫家的藝術品)一樣對待。財產本身是加密貨幣應該無關緊要。國稅局似乎被自己的熱情蒙蔽了雙眼,因此我們必須倡導稅收公平。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應也不應被視為法律建議。

此處表達的觀點、想法和意見僅代表作者本人,並不一定反映或代表Cointelegraph 的觀點和意見。

Jason Morton 在北卡羅來納州和弗吉尼亞州從事法律工作,並且是Webb & Morton PLLC 的合夥人。他還是陸軍國民警衛隊的法官倡導者。 Jason 專注於稅務辯護和稅務訴訟(國內外)、遺產規劃、商業法、資產保護和加密貨幣稅收。他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學習區塊鏈,並在代頓大學和喬治華盛頓大學學習法律。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OINTELEGRAPH。版權歸作者Jason Morton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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