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代表Ripple 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 提交文件後,Ripple Labs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之間的訴訟現在涉及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
根據周一在紐約南區提交的法庭文件,Garlinghouse 的法律團隊已要求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位於開曼群島的子公司幣安Holdings Limited 提供“與案件相關且無法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文件。該文件引用了美國關於國務院和海牙公約的法律,並要求法院發出一封請求信,要求開曼島中央當局強制要求幣安提供證據。
“先生。 加林豪斯基於他的真誠信念尋求外國發現 [币安Holdings Limited] 擁有與此案有關的獨特文件和信息,特別是關於Garlinghouse 先生據稱在外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的XRP 交易的過程,”該文件稱。
具體來說,律師們似乎在質疑SEC 的說法,即Ripple 首席執行官在“全球”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上向“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出售了超過3.57 億個XRP 代幣。該團隊引用了1933 年《證券法》第5 節,指出所謂的非法XRP 銷售僅適用於國內銷售和證券發行。幣安要求的文件可能包含支持該主張的證據。
“正如SEC 所知,Garlinghouse 先生的XRP 銷售絕大多數是在美國以外的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的 […] Garlinghouse 先生尋求的發現將有助於證明SEC 挑戰的要約和銷售並未發生在該國,並且不受SEC 在本案中援引的法律的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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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請求是SEC 在12 月對Ripple 提起的訴訟的一部分,指控該公司、Garlinghouse 和聯合創始人Chris Larsen 一直在通過他們的XRP 代幣銷售進行“未註冊的、持續的數字資產證券發行”。 Ripple 的法律團隊此前曾聲稱XRP 更像是比特幣(BTC) 或以太(ETH)——監管機構將其歸類為商品而非證券。
然而,該公司似乎正在改變方向——或試圖通過質疑國內與國際代幣銷售的指控來擴大其案情。 Garlinghouse 和Larsen 於6 月提出動議,請求國際當局向包括Bitstamp、Huobi 和Upbit 在內的多家非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索取文件。據報導,此案將於10 月15 日結束審前發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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