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在與SEC 的訴訟中獲得了幣安文件的訪問權限


Ripple 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 要求在SEC 訴訟的發現階段訪問國際文件的請求已獲得法院批准。這些不僅僅是文件,動議指出它涉及來自幣安的文件,而且這些文件必須來自開曼群島。

Garlinghouse 的動議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提起的未決訴訟的一部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稱,Ripple 出售XRP 涉及價值超過13.8 億美元的未註冊證券發行。

法官批准對幣安文件的請求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修改後的投訴,Ripple 首席執行官Garlinghouse 向“市場上的公眾投資者”出售了超過3.57 億個XRP,理由是這些要約和銷售是在“全球”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的。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說法,XRP 被出售給“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這違反了1933 年《證券法》第5 條。

本週早些時候,Garlinghouse 的律師提交了一項國際發現動議,要求從開曼群島的幣安獲取文件。

#XRPCommunity #SECGov v. #Ripple #XRP Brad Garlinghouse 提交第二個動議以獲得國際發現。我沒有機會看到它是否與今天早些時候提交的文件重複,但它被單獨記錄在案。 https://t.co/OAmO4qmZSPhttps://t.co/ZN81yOn5TH

– James K. Filan ???? (@FilanLaw) 2021 年8 月2 日

‘先生。 Garlinghouse 基於善意尋求外國發現,即公開交易實體擁有與此事相關的獨特記錄和信息,特別是關於據稱Garlinghouse 先生在外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XRP 交易的過程,”閱讀支持加林豪斯動議的備忘錄。

僅適用於國內

根據備忘錄,證券法僅適用於國內銷售和報價,因此與SEC 聲稱的全球違規行為相反,這意味著監管機構只能起訴美國的服務,而大部分“壓倒性”的XRP 銷售是在國外進行。

“最高法院裁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加林豪斯先生違反了1933 年《證券法》第5 條,僅適用於國內證券的銷售和要約。”

據律師James K. Filan 稱,Garlinghouse 要求進行國際披露的請求已被法院批准。

#XRPCommunity #SECGov v. #Ripple #XRP Brad Garlinghouse 獲得國際發現的動議已獲得批准。

– James K. Filan ???? (@FilanLaw) 2021 年8 月3 日

權利要求無效

這些國際文件背後的想法是,它們可以作為證據使SEC 根據1933 年《證券法》第5 條提出的主張無效,並可能導致被告贏得駁回動議。

“對於在此類國外交易平台上進行的交易,XRP 的產品和XRP 的銷售都發生在各自平台的賬簿和記錄中,因此在地理上不在美國。 由於SEC 先生在案中闡述的原因,SEC 未能主張國內要約和銷售應證明對其索賠是致命的。 加林豪斯拒絕。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BTCDIRECT。版權歸作者Jerrymie Marcus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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