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沒有關於如何處理通過加密貨幣賺取的利潤的先例
在一個奇怪的事件中,瑞典政府被迫向一名被定罪的毒販支付價值150 萬美元的比特幣,因為該罪犯非法增持的數字資產在他入獄期間價值飆升。
該案凸顯了檢察官不僅需要接受加密貨幣運作方面的教育,還需要確定處理通過數字資產賺取的非法利潤的協議。
該經銷商兩年前被瑞典法院定罪,因為他在網上銷售毒品並從銷售中非法賺取36 BTC。檢察官Tove Kullberg 成功證明了這一罪行,並辯稱應該沒收非法賺取的比特幣,當時其價值估計為130 萬瑞典克朗(149,000 美元)。
然而,檢察官在她最初的案件中使用了比特幣的法定價值。 “這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幸的,”庫爾伯格告訴瑞典電台。 “這導致了我當時無法預見的後果,”她解釋說。
在過去兩年中,比特幣的價格上漲了近十倍。因此,當瑞典執法機構決定拍賣非法賺取的比特幣時,他們只需要出售3 個比特幣就可以產生法院批准的130 萬瑞典克朗。
儘管毒販承認這些資產是通過在線銷售毒品非法賺取的,但剩餘的33 BTC 現在正在退還給毒販。 33 個比特幣今天價值約150 萬美元。
檢察官表示,瑞典法律史上沒有在法庭上處理比特幣利潤的先例。
她補充說,無論爭論時加密貨幣的價值如何,犯罪的利潤都應該是36 BTC。如果在定罪後立即進行拍賣,也可以避免這種不尋常的情況。
“我認為我們可能應該投資於內部教育 [prosecution] 權威,因為加密貨幣將成為我們將在更大程度上處理的一個因素,”庫爾伯格說。
檢察官總結說:“我們在組織內提高知識水平越多,我們犯的錯誤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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