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社會關注的被告人吳某甲、吳某乙、汪某某、李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在桐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桐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歐陽水根擔任該案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桐城市人民法院院長楊玲擔任審判長審理該案。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7月份左右,被告人吳某甲經他人介紹開始參與名為“數字貨幣刷單”的“虛擬投資”項目。該項目對外宣傳通過下載“AR ”、“MARK”等軟件低買高賣“數字貨幣”獲利,實際獲利方式為不斷發展下線,拉攏新成員參與,以參與人數和會費繳納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 (九派新聞)
火星財經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