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聖經·傳道書》
上個月,在全球最大的NFT交易平台上,一位設計師發布了50張像素風格的鬱金香圖片,以此“致敬”四百年前那場鬱金香狂熱。
這些圖片很快銷售一空,最貴的一張成交價為7.5 ETH(約合22500美元)。
不過,買家們似乎並非為了欣賞或收藏或致敬,他們轉手就將圖片掛出新價待售,甚至有人標出了1000 ETH(300萬美元)的高價。
此標價雖然超出常識,但也不算分外離譜。畢竟下面這張石頭圖片——100張EtherRock系列中的一張——以888 ETH(270萬美元)的價格成交。
EtherRock 27和EtherRock系列
你可能很難分辨出這張石頭圖片為什麼比別的石頭圖片貴,更難明白為什麼一張平平無奇的石頭圖片會比一塊真正的寶石貴上百倍。
至於這張頭像——10000張CryptoPunk系列中的一張——以1175萬美元成交(使用加密貨幣支付,但公佈的是美元成交價),同樣看不出有何特別之處。
CryptoPunk 7523和CryptoPunk系列
這就是今年最火爆的投資——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是不是感覺翻譯了和沒翻譯一樣),以及NFT最火爆的形式——限量系列頭像。
在社交網絡上,一些古典派投資者的世界觀受到了很大衝擊。
在一個陌生的平台(OpenSea),用一種陌生的本位貨幣(ETH,即以太幣),以一類陌生的形態(NFT),從一個陌生人(多數是化名)手中,買一張不知道為什麼這麼貴的JPEG。
而且這些圖片很難被稱為藝術作品,都是程序批量生成的。
潮流初起時,那張拍出6900多萬美元的NFT,是將5000張數字畫作拼在一起,好歹凝結了一位藝術家14年的心血,可以歸入勞動價值論的理解範疇。如今,一個12歲小男孩編寫的程序就能批量生成3350張像素風格的鯨魚圖片。
Benyamin和他的Weird Whales系列
而且你並沒有買到圖片的排他性使用權,全球會有數以萬計的網友複製並使用它;甚至你也沒有買到版權,很多情況下,原作者仍然可以出售副本。
你只會擁有一個獨一無二的Token,證明你手裡的JPEG確實是創作者手中買來的原版。 Token常見的翻譯是“代幣”,但稱作“權益憑證”可能更合適。
即使你告訴自己“要用發展的眼光看世界”,也很難心安理得與這樣的現實和解。
這都什麼玩意啊?
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是什麼玩意。從那些電子鬱金香的祖宗——四百年前的真鬱金香開始講起。
1554年,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費迪南一世,派遣使者到伊斯坦布爾,與奧斯曼帝國的蘇萊曼一世商討邊界條約。條約沒有談成,使者卻送回一些奇珍,其中包括幾顆鬱金香的球莖。
這種原產於天山山脈的花卉,在歐洲有著美妙的開始——從一個宮廷來到另一個宮廷。
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在《引爆點》一書中提到,引爆流行的第一條法則就是個別人物法則,某些人比其他人更為關鍵。
皇室就是天然的個別人物。古往今來,他們在引領潮流方面當仁不讓。如果一個皇室不夠,那就再來一個。
試問,誰不想在房前種上一株皇家園林才有的花卉呢?這種心態切中了引爆流行的第二條法則——附著力因素法則,特質要令人難以抗拒,激發人們採取行動,才能帶來變化。
從皇室到貴族,從名流到富商,鬱金香與“品位”甚至是“地位”綁定。這時候花美不美已經不重要了——後人評價“它沒有玫瑰的美麗或香豌豆的芬芳,花期也沒有任何一種長”——無所謂,不求最美,但求最貴。
倫勃朗的名畫《杜爾博士的解剖學課》
畫中的杜爾博士就是因為喜愛鬱金香
改姓Tulp(荷蘭語“鬱金香”)
還有稀缺性的問題。鬱金香是一種植物,終究可以越種越多,如果漫山遍野都是,那還怎麼彰顯身份?
這難不倒園藝學家們,他們在培育中發現,同樣是鬱金香,也分三六九等。純色並不稀罕(除非是黑色),碎色才是珍品。直到20世紀,人們才弄清楚碎色是由一種病毒導致,它通過球莖而非種子傳播,因此傳播速度很慢,“培育”一株名種往往需要數年。
就像《天龍八部》裡的茶花一樣,荷蘭人賦予不同品種尊貴的名字:里弗肯提督、海軍上將範·德·艾克、總督、大元帥、永遠的奧古斯都,價值少則1000,多則6000弗羅林(一種金幣)。一顆“永遠的奧古斯都”球莖甚至能換12英畝土地。
永遠的奧古斯都
19世紀的英國作家查爾斯·麥凱在《異常流行幻象與群眾瘋狂》中有如此記述:
鬱金香的美譽年勝一年,以至到了每戶家中不養上幾朵就會被視為毫無品位的地步。範圍很快波及中產階級、商人和店主,即使財力有限的人,也在為擁有品種之稀奇和支付價錢之荒唐而互相爭勝。哈勒姆有一商人居然花費半數家財購得一株鬱金香,但不是為了轉手牟利,只是養在溫室裡供熟人羨慕而已。
……1634年,荷蘭人擁有鬱金香的範圍如此之廣,以至國家的基礎工業都被忽略,因為當時即便最微賤的人也做起了鬱金香的買賣。
問題是,為什麼這場流行在荷蘭最為狂熱?又為什麼是在荷蘭化為泡沫?
因為引爆流行的第三條法則——環境威力法則,環境提供了條件。
公元17世紀,是荷蘭的黃金時代。
商船從阿姆斯特丹出發,或開往波羅的海,或穿越大西洋駛向南北美洲,或經非洲過印度洋直至南亞、東南亞、東亞,航運總量接近全歐洲的一半。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主導著洲際貿易。
18世紀下半葉荷蘭航海日誌記錄過的地方
經濟發達催生文化的繁榮與寬容,無數大師在這裡誕生或避難,笛卡爾、斯賓諾莎、惠更斯、列文虎克、倫勃朗……17—19世紀,日本人一直習慣稱西洋學術為“蘭學”。
彼時的荷蘭就是西方文明的燈塔。德國歷史學家桑巴特曾說:17 世紀,荷蘭被普遍認為是卓越的資本主義之地,所有其他國家都羨慕它,竭盡全力想要效仿它。
同時,荷蘭的金融業迅速進化,普遍認為,這里至少誕生了四項影響人類歷史的製度性創新:
其一,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上市公司,甚至被直接稱為第一個現代公司模型。
其二,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第一座正式的證券交易所,此前意大利城邦中雖有債券交易,但沒有現代意義上的股票市場。
1612年(明萬曆四十年)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
其三,阿姆斯特丹銀行是世界上第一個中央銀行,並推出了世界上第一種國際儲備貨幣——荷蘭盾。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有一節專門講到它。
其四,阿姆斯特丹出現了世界上第一隻公募基金。
通過以上種種,不難想像當時的荷蘭人對未來抱有多大的信心,對金融抱有多大的熱情。
現貨交易的鬱金香球莖,很快變為期貨交易。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還有鹿特丹、哈勒姆等地都開設了固定市場。越來越多的投機者和證券經紀人參與其中,某些期貨合同在一天之內易手十次,很多人因此暴富。
但謹慎的人已經意識到,這種狂熱不會一直持續。
終於,1637年,泡沫破裂,鬱金香價格暴跌,不到原來的一成。
1636年11月—1637年5月的鬱金香價格走勢
賣家發現自己理論上家財萬貫,但是手裡只有幾顆無人問津的鬱金香球莖,還有一份期貨合同,而買家拒絕付款。
買賣雙方爭吵不休,沒有結果。政府為了穩定市場,宣布1636年11月之前的合同無效——就當那段時間大家都瘋了,11月之後的合同支付10%的補償金也可以終止。
雙方對此都不滿意。有人提起違約訴訟,各地法院卻一致拒絕乾預,因為法律不承認帶有賭博性質的合同引發的債務。
當鼓聲停止時,手裡仍然有花的人,只能默默嚥下苦果。
若說此事終結了荷蘭的黃金時代,未免言之過重。但我們至少可以說:即便荷蘭擁有當時最先進的生產力,奠定了後續數百年的金融發展方向,也不意味著荷蘭的每一次嘗試方向都是對的。
講了半天鬱金香,我們再來看看NFT。
在NFT熱潮裡,有沒有個別人物法則呢?有的。
演員余文樂、說唱歌手Jay-Z、美圖創始人蔡文勝、Reddit聯合創始人Alexis Ohanian,他們購買CryptoPunk之後,都引來了熱議。
而支付巨頭VISA高調宣布買下一張CryptoPunk之後,同系列在一小時內又售出了大約90張。
人們在投資時,也喜歡跟隨。
有沒有附著力因素法則呢?有的。
當我購買了一份數字資產,走在時代前列,要怎樣才能為人所知?如果我買的是5000張電子畫作拼成的一張圖片,無論怎麼炫耀都很刻意,也很難被認出,但如果我買的是一張頭像,一切就順理成章了,換上,每一個社交網絡裡的好友都能看見。
於是,系列頭像成了熱度最高的NFT。
Alexis Ohanian還要把頭像做成實物
才能告訴大家他買了
有沒有人為的稀缺性呢?有的。
所有NFT頭像中,尤以CryptoPunk系列最古老、最昂貴,限量10000張。它的模仿者們,價格就低得多。而在CryptoPunk之中,也分三六九等,10000個形象分為6039個男性、3840個女性、88個殭屍、24個猩猩和9個外星人。
成交價最高的十張CryptoPunk,除了一張是因為編號特殊(#8888),其餘都出自小眾的殭屍、猩猩和外星人群體。尤其是價值1175萬美元的那張,是唯一一個戴著口罩的外星人,合時應景,珍稀程度自不待言。
有沒有環境威力法則呢?有的。
Z世代生於冷戰結束之後、互聯網誕生之後,一路太平成長,伴隨著互聯網對現實的不斷改造。他們有理由相信,這種改造仍會繼續,區塊鏈、數字貨幣、元宇宙,不知道哪一個是未來,但至少未來不會和現在一樣。
他們說數字貨幣是去中心化的(黃金白銀也是去中心化的),他們說區塊鍊是公開透明的(到現在都不知道中本聰是誰),對此小巴雖有疑問,卻仍然願意抱著學習的態度去了解。
只是,和荷蘭一樣,即使能夠創造未來,也不代表每一次嘗試方向都是對的。 NFT頭像,實在太像四百年前的那朵鬱金香了。引爆流行的因素都有,唯獨沒有價值支撐。
你可以說,人類乘坐著時代的方舟乘風破浪向前,我用過去的教訓在船舷刻下記號,打撈不到未來世界的規律。
你也許是對的。但當一頭犀牛向我奔來,我還是會躲。哪怕這是一頭溫順友善的新新犀牛,僅僅是來向我示好——因為對我來說,驗證的成本太高了。
作者 | 木有藥師 | 當值編輯 | 武新月
責任編輯 | 何夢飛 | 主編 | 鄭媛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