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發改委《通知》”),宣布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被正式列為淘汰類產業。同時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央行《通知》”),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值得一提的是,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胡捷表示,此次兩個《通知》重申了往年對於虛擬貨幣的規定,但在整治政策上施行了更加嚴厲的部署。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7部門聯合發文,叫停首次代幣發行(ICO),並將ICO定性為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此後,國內虛擬貨幣場內交易所全部退出,轉戰海外。但是,這些轉戰海外的交易所仍吸引了不少國內投資者,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出現較大漲幅,炒幣熱度再度擴大。
另一方面,比特幣的生產過程——挖礦是高耗能活動,雖然也幾經各地政府清退或限制,但隨著比特幣行情走好,也出現了一副瘋狂景象。
發改委《通知》指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郝毅表示,隨著大量資本湧入虛擬貨幣市場,挖礦人數劇增,通過挖礦產生虛擬貨幣的成本越來越高,據統計,挖1枚比特幣要消耗184634度電。由於我國出於民生保障,電費較低,因此大部分礦機在我國。
“大量的能源消耗在沒有實際價值的挖礦上,是一種能源的浪費,不利於正處於高速發展的我國經濟,也會催生民間炒幣等非法行為,讓沒有投資專業知識的百姓進入高風險市場,不利於保護百姓財富。”郝毅說道。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表示,從計算挖礦到硬盤挖礦的各種“創新”,都極大的消耗寶貴的電力能源,尤其在內蒙古、青海、四川等地較多的依附電站挖礦活動很多,不利於我國2030年碳達峰的實現,也不利於2060年我國碳中和目標的達成。他還表示,虛擬貨幣的發展也威脅到了金融生態的穩定,現在又有很多上市公司購買儲備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都會有較大的風險,還會帶來較多的難以追踪的恐怖融資、洗錢等犯罪行為,這都引起了國家監管部門的極大關注。
在對虛擬貨幣的整治上,中國始終處於世界前沿。
今年以來,國家以及地方監管部門曾多次就整治虛擬貨幣做出部署。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的第五十一次會議明確指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此前,內蒙古已經開始清退轄區內比特幣挖礦活動,此後四川、青海、雲南等更多省份加入清退比特幣挖礦的行列。
9月14日,河北省網信辦聯合有關部門開展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整治,指出“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巨大,與我國’碳中和碳達峰’目標背道而馳。其兌換、交易對我國金融秩序干擾性強,金融風險隱患大,且多與黑灰產相關;其氾濫、蔓延將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直接威脅國家安全。”
孫楊表示,現在中國大力提倡綠色金融ESG,而虛擬貨幣挖礦是高能源消耗的活動,非常不利於綠色金融的建設,不利於金融對於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貢獻。
胡捷認為,中國參與炒作人數較多的社會民情增強了政府對虛擬貨幣的風險意識。當眾人追逐泡沫,而監管手段不能及時跟上時,就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使大量的人受傷害。當下留給監管當局的時間空間並不充裕,因此政府採取了比較簡單直接的動作。
“我國資本市場參與者以散戶居多。禁止私人加密貨幣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人民財產安全。同時,我國一直強調金融要’脫虛向實’,資本要用在服務實體經濟上。“郝毅說,私人加密貨幣市場不產生任何價值,資本進入只能空轉,不利於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
在整治虛擬貨幣的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發改委《通知》指出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為,實行差別電價,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此外,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一切財稅支持,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金融服務,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限期淘汰。
“存量項目主要是交易所和挖礦項目。在法律的註冊意義上,大部分交易所都已搬出中國。然而交易所的實際業務,包括技術和支持服務在國內都仍有所留存。而挖礦項目也在近幾個月顯現出海熱潮,很多都搬遷至加拿大和俄羅斯。”胡捷說道。
對於有序退出,郝毅表示,搭建礦場不止涉及電力供應,還有電腦硬件,場地等諸多前期投入,需要時間逐漸有序的處理這些前期投入,避免“休克療法”對社會穩定造成的負面影響。
同時,發改委《通知》指出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而央行《通知》則指出構建多維度、多層次的風險防範和處置體系。
“後續監管部門定會出台很多細則和具體的行動,對於虛擬貨幣業務活動將啟動在金融機構、相關產業的專向深度、長期的整治。“孫楊說道,現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變化多端,隱藏性很強,比如通過數字藝術品拍賣的形式,要加強涉及虛擬貨幣的各種隱藏變種的研究和識別。孫楊還表示,要將虛擬貨幣的整治納入到對於地方金融監管、金融機構、相關地方、能源管理部門、電力公司的長效考核上來。
“整治虛擬貨幣過程中應科學推進,虛擬貨幣本質上是用新的技術來做一些傳統金融已經存在的業務,因此傳統的金融框架本身是能夠應對的。” 胡捷說,即便有一些新的技術特徵,也可以進行適當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