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1(時間跨度大約在1990-2005 年),主要核心是去中心化和社區管理的開放協議,大部分價值都分配給了網絡的邊緣,即:用戶和建設者(Builder)。
Web 2(時間跨度大約2005-2020 年),主要核心是由公司運營的孤立的、集中的服務,大部分價值都分配給了Google、Apple、Amazon 和Facebook 這些互聯網寡頭公司。
我們現在正處於Web 3 時代的開端,Web 3 將Web 1 的去中心化、社區治理精神與Web 2 的先進、現代化功能結合在了一起。 Web 3 是由建設者(Builder)和用戶“擁有”的互聯網,由Token 提供激勵(這個定義是由Packy McCormick提出的)。
那麼,為什麼說Web 很重要?
首先,讓我們看看集中式平台的問題。集中式平台遵循可預測的生命週期。起初,他們竭盡全力招募用戶和第三方補充,如創作者、開發者和企業等,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自己的網絡效應。隨著平台採用S 曲線,它們對用戶和第三方的影響力穩步增長,當他們到達S 曲線的頂部時,這些集中式平台與網絡參與者的關係就會從“正和”變為“零和”,如果他們想要繼續增長,就需要從用戶那裡提取數據並與(前)合作夥伴競爭,這方面的一些典型例子包括:
1、微軟賦予網景
2、Google 與Yelp
3、Facebook 與Zynga
4、Twitter 與其他社交媒體第三客戶端
5、Epic 與Apple
對於第三方來說,從合作到競爭的過渡感覺就像是一個“養套殺”的過程。隨著時間的推移,最好的創業者、開發人員和投資者已經學會了不要建立在集中化平台之上,因為這樣會扼殺創新。
現在,讓我們再來談談Web 3。在Web 3 中,所有權和控制權是分散的。用戶和建設者可以通過擁有NFT 和FT 來“擁有”互聯網服務。 NFT 賦予了用戶產權,即:“擁有”互聯網的一部分的能力。
NFT 使用戶能夠擁有對象,這些對象可以是藝術、照片、代碼、音樂、文本、遊戲對象、憑證、治理權、訪問通行證、以及人們接下來可以想像的任何其他東西。 NFT 存在於以太坊等區塊鏈之上,以太坊是一個分散的全球計算機,由網絡上的用戶擁有和運營,區塊鍊是任何人都可以訪問但無人能擁有的特殊計算機。
以太坊由 ETH 提供支持,用於激勵作為系統基礎的物理計算機,ETH 也是系統用於交易的原生通證,可以支持NFT 購買交易。用戶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獲得NFT 和FT,可以直接購買,但也有賺取它們的方法。舉個例子,作為建立善意和激勵採用的一種方式,Uniswap 向協議早期用戶空投了15% 的治理代幣,像這樣的社區“贈款”在Web 3 中變得越來越普遍。
用戶還可以通過創意和創業活動賺取Token,比如人們可以通過出售NFT 賺取價值約1 億美元的ETH。 Token使網絡參與者團結起來朝著共同的目標共同努力——網絡的發展和價值的提升,集中化網絡的核心問題是:價值由一家公司積累,公司最終與自己的用戶和合作夥伴進行鬥爭,而Web 3 很好滴解決了這個問題。
在Web 3 之前,用戶和建設者不得不在Web 1 的有限功能或Web 2 的企業集中式模型之間做出選擇。 Web 3 提供了一種全新方式,結合了以前時代的優勢,現在是這場運動的早期階段,也是參與的好時機。
編者註:Chris Dixon 發文之後,引發加密社區熱議,比如:
不認同Chris Dixon 的@behan_chris 表示:“Web 3 聽起來不錯,但當你發現在以太坊網絡上部署一個智能合約需要花費8000 美元時,情況就不一樣了。”
@ashley_woodard 則認為:“你可以叫它元宇宙,加密網絡,或者其他……但似乎不能將其稱為Web。”
當然,也有一些社區用戶認同Chris Dixon,比如@LukeYoungblood表示:“很無奈,我發現許多開發者和企業並沒有選擇Web 3,這因為他們覺得加密是一個泡沫,或者認為加密並沒有真正的用例。這種想法並不明智,就像Web 2 時代很多人沒有抓住APP Store 的早期發展機遇一樣,入場時間越早越容易掌握財富。”
本文來自 Twitter,原文作者:Chris Dixon,a16z合夥人
Odaily 星球日報譯者| Mo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