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溫信祥在“第十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表示,支付行業正面臨虛擬貨幣所帶來的挑戰。如今,虛擬貨幣的匿名性使之更易成為違法犯罪行為的交易洗錢工具,非法資金轉移向非法幣化轉變。
近年來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快速發展,引起了各國監管部門高廣泛的關注。我國央行一直以來不斷加大打擊虛擬貨幣炒作交易的力度。而隨著監管的升級,利用虛擬貨幣參與違法行為的路徑逐漸浮出水面。
“利用虛擬貨幣跨境轉移非法資金是典型場景。”溫信祥表示,今年上半年,河南偵破一起利用虛擬貨幣跨境轉移賭博資金的案件,涉案金額達51億元人民幣。維持如此巨大金額的資金鍊條需要深厚的信任機制,為此我國專門開展了現場調研。
據了解,在該案中,犯罪分子以虛擬貨幣為媒介,向境外轉移巨額涉賭資金。溫信祥指出,利用虛擬貨幣跨境轉移資金具有“錢幣分離”和“先錢後幣”特點,通過多個參與主體、多次資金流轉,犯罪分子設計了頗為複雜的資金鍊路。
其中,有團伙專門承擔類中央對手方(CCP)角色,對接賭博平台與幣圈群體;有犯罪團伙與幣圈提供人民幣與虛擬貨幣的錢幣對付機制,並在內部形成大戶—散戶的雙層結構。
溫信祥表示,虛擬貨幣的錢幣對付機制、交易信任機制、幣圈雙層結構特點,在這個案件中體現得非常典型,值得深入研究。
從基礎設施角度來看,區塊鏈相當於虛擬貨幣的支付系統,也是虛擬貨幣交易數據庫,虛擬貨幣交易所相當於中央對手方,部分承擔了做市商的職能。
此外,溫信祥表示,虛擬貨幣對支付體繫帶來的挑戰,還表現在脫離了支付體系封閉運行,在內部賬戶間轉賬,與商業銀行、支付機構、賬戶體系割裂,僅在兌換法幣時產生聯繫;分流銀行和支付機構的支付業務,削弱清算組織地位。
實際上,全球世界主要經濟體對虛擬貨幣監管態度不一。
美國、歐盟側重於適度監管。美國明確要求資產型、證券型虛擬貨幣必須註冊登記,沿用分業監管模式;歐盟去年9月發布《加密資產市場監管與歐盟數字金融戰略》,力圖統一虛擬貨幣監管框架。俄羅斯、芬蘭、瑞典、泰國等則禁止將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
“我國是較早關注到虛擬貨幣風險並採取有效措施的國家。”溫信祥表示,人民銀行會同多部門於2013年和2017年先後發文,明確虛擬貨幣為虛擬商品,各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得到遏制,有效阻斷風險傳導。
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對黑灰產業犯罪重點打擊,打掉技術開發平台、網絡引流推廣、虛擬貨幣洗錢等團伙608個,堅決斬斷技術鏈、網絡鏈、資金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