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消息,美國國稅局局長表示,由於美國國稅局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因此大麻行業的加密收益應納稅。美國國稅局(U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繼續提出新的稅收改革建議,以監管美國的加密投資,最新的通知規定了大麻行業的稅收義務。該通知由美國國稅局局長De Lon Harris簽署,反映了美國聯邦機構的優先事項,以確保種植、分銷和銷售大麻的當地企業遵守加密貨幣稅。此外,美國國稅局局長建議大麻企業與信譽良好的交易所合作,將加密貨幣轉換為美元。美國國稅局尚未要求企業明確報告高價值的加密交易。但是,公司需要為每筆超過10,000美元的交易提交表格8300。 (Cointelegr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