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說透CBDC以及中國DCEP的發展進程

​9月24日, 央行數研所狄剛在“區塊鏈與數字經濟發展論壇”上表示,數字貨幣研究所近年來聚焦區塊鏈的具體實踐。

9月24日, 央行數研所狄剛在“區塊鏈與數字經濟發展論壇”上表示,數字貨幣研究所近年來聚焦區塊鏈的具體實踐。

比如,在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層基於區塊鏈構建統一分佈式賬本,提升對賬效率,積極在數字人民幣系統中探索區塊鏈應用等。

另外,還在國際清算銀行創新中心支持下,發起了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項目。同時,在科技部支持下,央行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也重點應用了區塊鏈。

當天,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第十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也表示數字人民幣是人民銀行為國內零售支付市場提供的公共產品,其初心就是推動金融普惠的發展,目前在支付普惠領域還存在著“數字鴻溝”,數字人民幣試點進程中也在不斷的落實金融普惠。

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對於數字貨幣的部署正在逐步推進中,從2020年數字人民幣在國內發達城市內測開始至今,已經發行了超過兩億的數字人民幣紅包,不僅在發紅包讓大家體驗這麼簡單,京東、美團,B站,順豐等大廠以及開頭提到的部分地區的地鐵等都開始進行試點,包含了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

可以說,數字人民幣已經離我們越來越近了,正在方方面面融入我們的生活。其實不僅僅是我們國家,全球各地都在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部署。那麼,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我們國家的數字人民幣進展又怎麼樣了?我們不妨來詳細了解一下。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CBDC 是新的貨幣形式,由央行以數字的形式直接發行,以作為法定貨幣。目前的法幣形式是現金、準備金存款或餘額結算。 CBDC 和其它數字貨幣(包括加密貨幣和其它形式的央行貨幣)有兩點主要區別:

1、CBDC是雙層架構,可以選擇去中心化也可以選擇中心化,中間存在央行、商業銀行、商戶、用戶這些參與方。相比普通互聯網金融機構來說,總體隱私級別相對較高。

2、與目前的數字現金相反的是,CBDC 的操作結構將與其它形式的央行貨幣不一樣。 CBDC 的功能更加強大,它們是可編程的,可以產生利息,可以近乎實時的清算,手續費更便宜,開放程度更廣。

當真正設計CBDC 時,各國央行的進展各異。不同的央行都採用它們獨有的方法。不過總的來說,正在探索的問題有三個,CBDC 是應該基於代幣的還是應該基於賬號的,CBDC 是批量的(只對銀行開放)還是零售的(面向大眾開放),是否應該基於分佈式賬本?

當要實際落地CBDC 時,事情就變得複雜起來,有很多棘手的問題需要考慮。

比如,一旦CBDC 推出了,是否需要取消現金?

CBDC 是否應該計息?它們是否應該像現金那樣擁有面值?

或跟總價格指數掛鉤?這對商業銀行會產生什麼影響?匿名和隱私問題怎麼處理?所有這些問題都有待回答。

所有這些問題都有待回答。

為什麼要發行CBDC?

在2017 年的內部討論文件中,加拿大央行在一篇題為《央行數字貨幣:動機與影響》的文章裡給出了發行CBDC 的六個理由:

確保央行向大眾提供足夠的現金,以及維持央行的鑄幣稅收入

降低利率下限,支持非傳統貨幣政策

降低總體風險,提高金融穩定性

提高支付的可競爭性

促進金融包容性

抑制犯罪活動

回頭看我們之前分析的國際清算銀行的調查,支付安全以及國內效率被選為央行最重要的動機。

根據央行和其它大型金融機構發表的大量論文來看,對於發達國家來說,轉型成為無現金社會是主要的驅動因素,而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金融包容性,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操作效率是主要動機。

縱觀其餘的報告和能找到的文獻,由加密貨幣行業中的比特幣以及其它創新所帶來的激烈競爭,以及對“領先一步”的明確需要,當然,都沒有被列為發行CBDC 的原因。

如果央行開始推出CBDC,並且最後成功了,那麼潛在的好處有很多。

從技術角度來說,CBDC 比現在的法幣形式要好得多,它們能更好地被追踪,更方便地收稅,更好地傳遞貨幣政策,有更好的金融包容性,能減少生產物理貨幣的成本。最明顯優勢是支付更便宜,更快速,無論是境內支付還是跨境支付。

但除了設計和實現方面的難題之外,發行CBDC 的一個關鍵問題是CBDC 可能會提高銀行運營的風險。不過,這只在銀行承諾銀行的存款可按需兌換CBDC時才會發生,根據英國央行的這份文件,這種情況不一定會發生。

目前比較有名的CBDC 項目有:烏拉圭的E-peso(該項目在2018年試驗成功)、中國的DCEP、泰國的“ Project Inthanon, ”、瑞典的E-krona (仍在調研階段)……

值得關注的是,近幾年來我們國家的DCEP一直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並取得了較為領先的成果。

中國的DCEP是什麼?

DCEP作為由我國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可以看作是CBDC的一種,對它的定位是紙鈔的替代。

從定義上來說,DCEP是一種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價值特徵”的意思是指無需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就像我們平時使用現金那樣,不需要賬戶的存在。所以如果有人問你DCEP是什麼,你只要告訴他:DCEP就是用於支付的數字化現金。

用來支付的數字化現金?那不就和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一樣嗎?其實,它們之間還是存著在明顯區別:

1、DCEP是現金的替代,是法幣,因此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人都不能拒絕接受。微信和支付寶雖然在今天使用很普遍,但並非任何地方都能使用二者進行支付。

2、DCEP直接以央行貨幣進行結算,納入央行的債務體係並受到保護;而使用微信和支付寶支付時,是以商業銀行存款進行結算。如果有一天微信破產(雖然可能性不大),你放在微信的錢就只能參加破產清算,有遭受重大損失的風險。

3、DCEP能夠實現“雙離線支付”,使用DCEP進行支付並不需要網絡,只要有電就行。而對於微信和支付寶來說,別提在地震、颱風等極端情況下,即使只是信號不好,都沒辦法正常支付。

4、DCEP在支付時無需賬戶,因此在合法和監管的前提下,能夠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而支付寶和微信由於在實名認證和關聯銀行賬戶上的必要,很難實現支付的匿名。

DCEP目前發展如何?

從2014年啟動對數字貨幣的研究,2016年成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2017年央行宣佈在五年計劃中推動區塊鏈發展,2019年8月穆長春公開表示DCEP已經呼之欲出,9月DCEP開始“閉環測試”,12月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在央行發布“盤點央行的2019金融科技”一文,文中稱,央行在堅持雙層運營、M0替代、可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法定數字貨幣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進入2020年,DCEP在深圳、蘇州等地內測的消息傳出……從啟動研究至今,DCEP已歷時8年發展,過程不算高調,卻也一步一個腳印。雖然每隔一段時間就有新的消息傳來,帶起一波熱度,但DCEP對大多數人來說仍隱身在迷霧中,十分神秘。

前面提到DCEP是現鈔的替代,更準確一點說,DCEP在繼承現鈔屬性和價值的同時,又取得了便利性與合法性的平衡。

  • 從便利性來說,DCEP減少了現金在印製、流通、儲存和攜帶等環節花費的成本,具備電子支付的優勢,並且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實現支付匿名。

  • 從合法性來說,DCEP與現金一樣都要面對假鈔(比如說有人私自增發)、洗錢、逃稅、恐怖主義融資等問題,同時由於DCEP匿名支付的特點,規避這些風險的挑戰性還會更大。

針對這些問題,一方面政府會利用大數據技術加強對匿名支付的監管和識別,同時還會設置一些制度摩擦提高違法犯罪的難度和成本;另一方面,DCEP的雙層體系本身更有利於實施高效和精準監管,真正做到匿名可控。

隨著DCEP的加速落地,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應該就是DCEP如何投放、獲得和使用。從目前測試已知的信息來看,整個過程其實和現金差別不大,只是從具有實體的紙鈔換成了數字貨幣。

但整體的推進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比如還需要與之相應的細分明確的法律條文、操作門檻較高的推廣科普、防止有不法分子趁機搗亂、以及需要建立更加合適的流通環境……

小結

從謹慎觀望到快速入場,一部分國家確實是有意“蹭”上了CBDC的熱度。雖然央行的DCEP是在2020年開啟的內測,但卻是經過8年時間穩紮穩打後水到渠成的結果。國家曾公開表示,目標是成為第一個發行數字貨幣的國家,以減少對全球美元支付系統的依賴。

從全球範圍內來看,委內瑞拉早在18年就正式推出了石油幣,但由於種種原因沒能達到預期效果;而就在距離不遠的美國,一邊Libra正在想盡辦法從監管泥潭中脫身,另一邊數字美元還只能算是在國會打了個照面。

可以說,我們的數字貨幣已取得了較為領先的成果。這樣看來,8年時間的打磨對DCEP來說,雖然不算短,卻十分必要。正因如此,在CBDC的賽道上,我國或將成為一個值得借鑒的範例,當然在這之前,DCEP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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