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x财经| 全球加密監管按下廣泛推動鍵

加密貨幣得益於其匿名性、去中心化、使用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自產生以來越來越多地被用作支付工具、投融資工具,但同時也伴隨著泡沫價格、技術破壞、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安全風險以及金融欺詐、協助犯罪、洗錢和逃稅等犯罪風險。

針對加密貨幣帶來的風險,各國推行監管政策。諸如對加密貨幣分門別類重點關注證券型代幣的監管;將交易所等加密貨幣提供商作為加密貨幣監管的”抓手”;為了打擊洗錢和恐怖融資等犯罪行為而破解匿名交易等。總體而言,各國家和地區積極探索如何監管加密貨幣但態度不一。步入9月份,諸多國家和地區的監管動向也有所調整。

墨西哥總統:墨西哥不會採用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

10月15日消息,在今天早些時候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墨西哥總統Andres Manuel Lopez Obrador排除了該國採用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可能性,他在回答記者有關比特幣的問題時表示:“在這方面我們不會改變。我們認為必須在金融管理方面保持正統,而不是試圖進行太多創新。”Lopez Obrador稱,政府將專注於開發防止逃稅的機制,而不是改變國家金融系統,使其對比特幣友好:“(我們要確保)沒有特權,每個人都要納稅,這就足夠了。”

美國:權衡對加密貨幣監管的廣泛推動

10月9日消息,據知情人士透露,拜登政府正在權衡一項關於加密貨幣的行政命令,作為為這一白熱化資產類別制定政府範圍內方法的一部分。提議的指令將要求聯邦機構研究加密的相關領域並提出建議—涉及金融監管、經濟創新和國家安全。知情人士說,該計劃還將旨在協調整個行政部門各機構在數字貨幣方面的工作。該計劃將促使對加密貨幣關注不足的部門專注於它。

白宮拒絕對加密計劃發表評論。該指令草案是白宮為數字代幣制定一項全面戰略的努力的一部分,隨著數字代幣在普通美國人中廣受歡迎,這已成為監管機構日益關注的問題。拜登任命的金融監管機構在尋求加強對資產類別的監督時,對新興的加密市場採取越來越強硬的態度。隨著市場膨脹至超過2萬億美元,監管機構對缺乏投資者保護以及金融穩定可能面臨的風險表示擔憂。整個政府的國家安全機構也在努力應對數字貨幣在勒索軟件攻擊中發揮作用的案例。

哈薩克斯坦:開始清理整頓數字礦企

10月8日消息,哈薩克斯坦能源部副部長凱拉特·拉希莫夫近日宣布,該國將開始清理非法加密貨幣“挖礦”企業,併計劃對該領域的活動有所限制。拉希莫夫表示,“隨著“挖礦企業”到來,該國電力系統情況變得非常糟糕,今年消費量增長超過7%,企業若要在哈薩克斯坦開設虛擬貨幣處理中心,必須先註冊,獲得法人實體地位後,才能獲得安裝設施的許可。

不過拉希莫夫同時澄清,在哈薩克斯坦正式註冊的虛擬幣挖礦企業不會受到歧視,將繼續按照合同規定運營。 2021年6月,哈薩克斯坦總統簽署了一項法令,規定對該國數字採礦活動收取費用,此項法規的生效日期為2022 年1月1日。

歐洲央行管委:歐盟有必要迅速採納《加密貨幣市場監管》

10月7日消息,歐洲央行管委維勒魯瓦敦促歐盟需要迅速採納《加密貨幣市場監管》(MICA)。監管也應該得到加強,因為去中心化金融正在取得重大發展。 “創新當然是積極的,但如果不加以監管,創新可能會降低金融穩定性,同時也存在市場集中和客戶保護的問題。監管機構應該考慮將活動和實體相結合的方法用於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務業的運營。或許有可能在大型科技公司內部組織特定的法律實體,讓其接受金融監管。

烏拉圭央行:制定數字資產監管“工作計劃”

10月5日消息,烏拉圭中央銀行(BCU)制定了一項“工作計劃”,為監管提供這些服務的數字資產和公司奠定基礎。該實體在周五的一份聲明中證實,BCU 計劃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一項提案,以修改當前涉及數字資產的法律規定,並建立一個明確的框架來規範這些活動。 BCU 還將促進“與行業參與者的對話,並將繼續與其他監管機構和國際組織的關係,以加深其對這些活動監管和監督經驗的了解”。

BCU 表示,數字資產不像烏拉圭比索那樣是法定貨幣,沒有發行,也沒有任何中央銀行的支持。目前,BCU補充說,數字資產的發行和交易不屬於央行的活動範圍,因此不受具體監管。

法國監管機構:警告投資者註意未經授權的加密服務

10月1日消息,法國股市監管機構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AMF) 繼續監控加密貨幣市場並警告投資者註意未經授權的加密服務。據監管機構稱,存在上市實體一直在未經授權提供此類服務的情況下提供加密投資產品。為保護投資者免受潛在的欺詐投資,AMF 和法國審慎監管與處置局(ACPR) 會定期更新未經授權的投資提供商的黑名單。

儘管如此,這些名單“並不完整”,因為“新的未經授權的實體經常出現”。當局強烈建議投資者遵循使用金融服務提供商在線註冊的授權投資提供商列表以及金融投資顧問或眾籌類別的授權列表。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批准首個加密基金 僅限於合格投資者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9月29日正式宣布,該機構已批准加密市場指數基金(Crypto Market Index Fund)成為“根據瑞士法律成立的第一隻加密基金”。該基金由瑞士資產管理公司Crypto Finance發起,由投資管理公司PvB Pernet von Ballmoos AG管理,由受監管的機構SEBA Bank AG託管。 FINMA指出,新批准的基金僅限於合格投資者,主要投資於“基於區塊鍊或分佈式分類賬技術”的加密貨幣或數字資產。

加拿大監管機構警告誤導性的”賭博式”加密貨幣廣告

9月27日消息,加拿大金融監管機構,加拿大證券管理局(CSA)和加拿大投資行業監管組織(IIROC)已經發布了一份聯合指導信,警告了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關於“與廣告、營銷和社交媒體使用有關的要求”的重要性。在發布的文件中,監管機構針對那些已經根據證券立法註冊(或提交申請)為交易商或考慮在未來這樣做的加密貨幣平台概述了三個主要關注領域:“可能被視為虛假或誤導”的廣告和營銷材料,使用賭博式的競賽、促銷或計劃,以及使用社交媒體平台做廣告的“合規和監管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指出,雖然這些要求大多涉及被視為證券的數字資產的交易,但它們也可能適用於“屬於商品的加密資產,因為用戶與加密資產有關的合約權利本身可能構成證券和/或衍生品”。

印尼貿易部長:不會禁止加密貨幣但會收緊監管

9月26日消息,印尼貿易部長Muhammad Luthfi表示,印尼不會徹底禁止加密貨幣,但會收緊監管。該國正在研究如何降低加密貨幣被用於非法金融活動的可能性。據悉,印尼加密貨幣交易在過去一年半里發展很快,2021年前5個月,期貨交易所監督委員會授權的13家國內交易所的交易量增加了40%。

中國:整治挖礦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

9月24日晚間,發改委、央行等連發通知提及整治挖礦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其中,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提及強化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此外,24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十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阿聯酋監管機構:批准在迪拜自由區進行加密貨幣交易

9月22日消息,據迪拜世界貿易中心管理局(DWTCA)宣布,它已經與阿聯酋證券和商品管理局(SCA)簽署了一項協議,支持在DWTCA自由區內監管和交易加密貨幣資產。這項新舉措建立了一個框架,使DWTCA能夠為與加密貨幣有關的金融活動發放必要批准和許可。

作為協議的一部分,SCA還將監督主要的加密貨幣相關活動,如發行、上市、交易和許可過程。根據公告,SCA代理首席執行官MaryamAlSuwaidi、DWTCA總幹事HelalSaeedAlMarri,以及迪拜旅遊和商業營銷部的一位高管簽署了該協議。

韓國金融當局:公佈28家符合監管要求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名單

9月19日消息,韓國金融當局公佈了28家符合監管要求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名單。修訂後的《特定金融交易信息報告和使用法》要求加密交易所在9月24日前獲得信息安全管理系統(ISMS)認證,並向金融服務委員會(FSC)下的金融情報單位(FIU)報告,未能做到這一點的加密交易所必須在9月24日之前停止運營。這28家可以在9月24日之後繼續運營的交易所包括opax、Upbit、Korbit、Coinone、Bithumb、Hanbitco、Casherest、Tennten、Dove Wallet、Flybit、Gdak、Aprobit、Huobi、Coin&coin、Probit、Borabit、Coredax、Okbit等。

不過,要提供韓元法幣交易服務,加密貨幣交易所還必須與銀行合作,為客戶提供實名驗證的存取款賬戶。出於對洗錢風險的顧慮,大部分銀行與加密交易所合作的意願較低。到目前為止,只有4大加密交易所——Upbit、Bithumb、Coinone、Korbit實現了這一點,這意味著另外24家交易所只能提供幣幣交易。

俄羅斯杜馬:希望將加密挖礦作為一項業務進行監管

9月9日消息,俄羅斯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Anatoly Aksakov表示,俄羅斯立法者現在正在考慮根據當地商業法承認加密挖礦業是一種創業形式。由於這種[加密货币挖矿]是一種創業活動,顯然有必要將其納入國家登記冊,根據適當的法規將其作為一種創業進行監管,並徵收相關稅收。政府正在積極開展與加密行業相關的多項法律舉措,預計在不久的將來會推進加密稅收、挖礦和數字貨幣發行的法案。

Aksakov還強調需要為數字貨幣提供更多監管清晰度,並指出仍然需要討論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雖然稱它為貨幣,但它更像是一種金融工具,或者一種可以投資的金融資產,而不是一種支付手段。

印度:計劃將加密貨幣作為商品進行監管

9月4日消息,《經濟時報》援引三位知情人士的話說,“政府計劃在新法案草案中定義加密貨幣,該法案還提議根據其用例對虛擬貨幣進行劃分。” 一份報告稱,印度計劃將加密貨幣作為商品進行監管。該報告表示,“加密貨幣將被視為用於所有目的的資產/商品,包括稅收和根據用例——支付、投資或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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