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想要一個單一的監管機構來監督數字資產。美國領先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向美國國會提出了這一建議。
Coinbase 認為,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等數字資產現在已成為金融市場生態系統的一部分。在提案中,Coinbase 強調數百年前的法律不適合加密貨幣市場。
提議的動機是1930 年代通過的投資者保護法與當前情況不符。根據Coinbase 的說法,這只會有限制創新的風險。因為這些法律迫使加密貨幣公司離開美國。
Coinbase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之間的緊張關係最近升級。 Coinbase 的首席執行官布賴恩·阿姆斯特朗(Brian Armstrong) 指責SEC 的行為不透明和可疑。在此之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迫使該公司在訴訟威脅下擱置Lend 產品的計劃。
SEC 主席Gary Gensler 已經成為加密貨幣公司的問題。他曾多次表示,當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硬幣時,不符合投資者保護法。他還指責Coinbase 未能向監管機構註冊。在他看來,這是必要的,因為在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的數字代幣是證券。 Coinbase 強烈否認了這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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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base 已向美國國會提出多項建議。我們正在談論監管的四個新支柱。那是他們:
單獨的數字資產監管框架
它呼籲立法者將數字資產的監管與傳統金融市場分開。需要一個具有特定加密貨幣法律框架的新監管體系。這確保了舊的法律和市場結構不會阻礙創新。
將監管分配給單一監管機構
Coinbase 要求政府指定一個聯邦機構來監督數字資產市場。據稱,這將有助於避免不一致和去中心化的監督。各種機構目前都在監督加密貨幣行業,包括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國稅局。
保護數字資產所有者
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 聲稱,增加去中心化產品用戶安全性的機制是必要的。一個額外的自律組織(SRO) 將支持監管和監控交易者和證券交易所的欺詐或市場操縱跡象。這將促進透明度並提高效率。
促進公平競爭
Coinbase 的提議表明,P2P 加密貨幣市場的創新和去中心化協議的開發將改善社會各個領域的金融准入。為了充分發揮比特幣等數字資產的潛力,與整個經濟中的服務和產品的互操作性至關重要。它可以為消費者和開發者帶來負責任的創新、競爭和繁榮的生態系統。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YPTOMONDAY。版權歸作者Walter Akolo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