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能源部發布通知稱,對開展數字挖礦活動容量為5 兆瓦以及上的挖礦企業進行審核,新獲授權的挖礦企業容量限制為1 兆瓦,期限為兩年,同時,在哈薩克斯坦從事數字挖礦活動的電力消耗限制在100 兆瓦,以遏制電力短缺。該草案發佈時間為10 月1 日,發布之日起60 個日曆日屆滿後生效。 陀螺財經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