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禮輝:要把數字人民幣打造成全球最佳央行數字貨幣以維護貨幣主權

“打造全球最佳的央行數字貨幣,不僅有利於推進普惠金融,而且有利於在數字經濟時代促進全球貨幣金融體系的均衡和協調,維護我國的貨幣主權,保護我國的金融安全。”10月2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研究組組長、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在由《財經》雜誌、《財經智庫》主辦的“2021全球財富管理論壇”上如此表示。本屆論壇聚焦“打造開放創新的財富管理新高地”。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研究組組長、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

李禮輝認為,從財富管理的視角來考察,數字貨幣的創新既是市場,又是工具;既有機遇,又有風險。

其介紹到,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或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有五項特徵。一是採用中心化管理和雙層運營模式,以保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可靠性,保證貨幣調控的效率。二是兼具賬戶和價值特徵,兼容基於賬戶、基於準賬戶、基於價值等3種方式。三是採用“賬戶松耦合”加數字錢包的方式,可以實現支付即結算,並按“小額匿名,大額依法可溯”原則實現“可控匿名支付”。四是應用集中式和分佈式混合技術架構,應用可信計算、軟硬件一體化專用加密等技術,採用多層次安全體系。五是可加載智能合約實現可編程性,執行有條件自動支付,支持業務模式創新。

但其提醒,虛擬貨幣市場充斥著投機、欺詐和龐氏騙局。虛擬貨幣的賬戶相對集中,關鍵少數位於食物鏈頂端,有能力操縱市場,散戶往往被“割韭菜”。例如,在去中心化金融協議的應用中,開放的網絡沒有准入限制,局部透明的資金流便於交易方跟踪,非中央控制的交易可以拒絕監管者的管控和審查。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可匿名、可跨境、難管制,可以成為資金非法流動和投機交易的工具。

談到超主權數字貨幣,李禮輝認為,由Libra精簡的Diem,創始會員擁有20多億全球用戶基礎,一旦獲得批准,很有可能迅速發展成為全球性的超主權數字貨幣,有可能重構全球的貨幣體系和金融體系。

李禮輝表示,Diem的影響主要有三個層面。一是形成超越國家主權的“貨幣替代”。採用分佈式對等架構的數字貨幣有可能穿透法定主權和傳統金融基礎設施的屏障,弱小國家容易成為貨幣替代的目標。二是形成超越商業銀行的金融獨角獸。從支付清算入手,逐步進入儲蓄、融資、投資、保險、資產交易等領域,全面爭奪傳統金融業務,成為跨國金融獨角獸。三是可能強化美元的貨幣霸權地位。

“Diem數字貨幣系統的基本依托是美元,或將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美國繼續推進美元貨幣霸權的工具,有可能排斥數字人民幣進入國際市場。”李禮輝如此談到。

如何抓住數字貨幣創新發展的機遇?李禮輝提出三點建議。

首先,要把數字人民幣打造成全球最佳的央行數字貨幣。李禮輝指出,打造全球最佳的央行數字貨幣,不僅有利於推進普惠金融,而且有利於在數字經濟時代促進全球貨幣金融體系的均衡和協調,維護我國的貨幣主權,保護我國的金融安全。

李禮輝提醒,應有必要策劃數字人民幣的國際化。 “央行數字貨幣有條件成為改善全球支付環境的主要工具。在央行數字貨幣全球化進程中,應力爭主導地位,抓緊研發數字人民幣的批髮型功能,適應金融機構之間支付清算的需求。”李禮輝如此表示。

不過,其也提及,數字人民幣自身的技術架構能夠達到跨境使用的基本要求,但要實現相關國家和經濟體之間無障礙、高流量的跨境支付,既涉及技術標準、技術平台的協調,也涉及貨幣主權、外匯管理、匯兌安排、監管合作等諸多製度性、政策性問題。

其次,要建立管控去中心化金融的安全屏障。李禮輝表示,去中心化金融有可能穿透一國的金融基礎設施屏障和貨幣主權及地域金融監管邊界。去中心化金融既是未來國際金融競爭的熱點,更是未來全球金融監管的熱點。

因此,應有必要深入分析分佈式對等架構、去中心化架構等數字化技術已經具備及潛在的“顛覆性”性能,重點研究基於全新數字技術的去中心化金融工具穿越金融基礎設施屏障的可能路徑,研究技術對策和政策預案。

最後,則要建立穿透式數字金融監管。李禮輝指出,數字化金融監管系統應該由金融監管部門共建共享,可以對多方數據進行快速解耦和組合,可以共享多方監管數據,可以執行一致化的合規標準,應該覆蓋所有的金融機構,應該穿透不同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業務。

以下為發言全文:

採用數字化技術的貨幣形式稱為數字貨幣,人們一般把數字貨幣區分為法定數字貨幣和非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具有法定地位和公共屬性、具有國家主權背書和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貨幣構成法定數字貨幣,亦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商業化市場主體發行的數字貨幣,稱為非法定加密數字貨幣,亦稱私人數字貨幣,包括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以USDT為代表的“穩定幣”。

從財富管理的視角來考察,數字貨幣的創新既是市場,又是工具;既有機遇,又有風險。

第一,央行數字貨幣:支付普惠與清算升級。

據國際清算銀行調查,在65個國家或經濟體中,60%的中央銀行已在進行數字貨幣實驗或概念驗證。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主要定位於大眾化的支付工具,可以補充或替代流通中的現金,具有推進數字化普惠金融的意願。批髮型央行數字貨幣主要定位於升級版的清算工具,可以用於金融機構之間直接清算的場景,具有構建數字化金融中樞的意願。

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或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一是採用中心化管理和雙層運營模式,以保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可靠性,保證貨幣調控的效率。二是兼具賬戶和價值特徵,兼容基於賬戶、基於準賬戶、基於價值等3種方式。三是採用“賬戶松耦合”加數字錢包的方式,可以實現支付即結算,可以脫離銀行賬戶實現端對端的價值轉移,並按“小額匿名,大額依法可溯”原則實現“可控匿名支付”。四是應用集中式和分佈式混合技術架構,採用穩態與敏態雙模共存、集中式與分佈式融合發展的混合技術架構,應用可信計算、軟硬件一體化專用加密等技術,採用多層次安全體系。五是可加載智能合約實現可編程性,執行有條件自動支付,支持業務模式創新。

第二,虛擬貨幣市場:投機性與去中介。

虛擬貨幣市場吸引了眾多的投資者、投機者。例如,據韓國4大虛擬貨幣交易所統計,該國虛擬貨幣投資者高達581萬,如無重複計數,佔總人口的比例超過11%。問題在於,虛擬貨幣市場充斥著投機、欺詐和龐氏騙局。虛擬貨幣的賬戶相對集中,關鍵少數位於食物鏈頂端,有能力操縱市場,散戶往往被“割韭菜”。 2021年1-5月,比特幣價格在突破6.5萬美元高點後,一再崩盤,最低跌破3萬美元;眾多槓桿交易在暴漲暴跌中被強制平倉,爆倉資金累計超過100億美元。

以虛擬貨幣為主體的去中心化金融採用對等網絡、智能合約、分佈式賬本等技術,不同的去中心化金融工具可以建立自動做市、自動清算機制,形成去中介的鏈上金融體系,可以脫離銀行等金融中介。

在去中心化金融協議的應用中,開放的網絡沒有准入限制,局部透明的資金流便於交易方跟踪,非中央控制的交易可以拒絕監管者的管控和審查。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可匿名、可跨境、難管制,可以成為資金非法流動和投機交易的工具。

第三,超主權數字貨幣:貨幣替代與金融獨角獸。

Facebook於2019年啟動全球性數字貨幣Libra研發,2021年明確Libra將精簡為Diem,基本架構是:1)單一錨定美元,在美國運行基於區塊鏈的支付系統,納入美國監管範圍,與央行數字貨幣互補;2)建立公有鏈+聯盟鏈混合型網絡,實現跨系統的兼容性和可操作性;3)應用可編程智能合約,提供高附加值服務,包括有條件支付;4)允許商戶端自由切換其他支付服務,通過競爭激勵創新;5)27家創始會員包括Visa、Master、Uber等。

必須警惕的是,Diem的創始會員擁有20多億全球用戶基礎,一旦獲得批准,很有可能迅速發展成為全球性的超主權數字貨幣,有可能重構全球的貨幣體系和金融體系。一是形成超越國家主權的“貨幣替代”。採用分佈式對等架構的數字貨幣有可能穿透法定主權和傳統金融基礎設施的屏障,弱小國家容易成為貨幣替代的目標。二是形成超越商業銀行的金融獨角獸。從支付清算入手,逐步進入儲蓄、融資、投資、保險、資產交易等領域,全面爭奪傳統金融業務,成為跨國金融獨角獸。三是可能強化美元的貨幣霸權地位。美國的國家實力領先世界。 Diem數字貨幣系統的基本依托是美元,或將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美國繼續推進美元貨幣霸權的工具,有可能排斥數字人民幣進入國際市場。

如何抓住數字貨幣創新發展的機遇,開啟財富管理的新格局?這裡談幾點認識。

第一,把數字人民幣打造成全球最佳的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在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將居於核心地位。打造全球最佳的央行數字貨幣,不僅有利於推進普惠金融,而且有利於在數字經濟時代促進全球貨幣金融體系的均衡和協調,維護我國的貨幣主權,保護我國的金融安全,進一步提升我國的國家實力。必須進一步完善底層技術架構,完善應用場景設計,完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管理的體制機制,確保數字人民幣在高並發市場中的規模化可靠應用。

與此同時,應有必要策劃數字人民幣的國際化。改善跨境支付環境,是G20的積極主張。央行數字貨幣有條件成為改善全球支付環境的主要工具。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實驗領先全球,在央行數字貨幣全球化進程中,應力爭主導地位,抓緊研發數字人民幣的批髮型功能,適應金融機構之間支付清算的需求,謀劃建設數字化國際金融中心和數字化國際財富管理中心。

數字人民幣自身的技術架構能夠達到跨境使用的基本要求,但要實現相關國家和經濟體之間無障礙、高流量的跨境支付,既涉及技術標準、技術平台的協調,也涉及貨幣主權、外匯管理、匯兌安排、監管合作等諸多製度性、政策性問題。人民銀行已經明確,將在充分尊重雙方貨幣主權、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跨境支付試點,並遵循“無損”、“合規”、“互通”三項要求與有關貨幣當局建立法定數字貨幣匯兌安排及監管合作機制。

在全球數字金融全球製度建設中,我國應該主動參與並積極爭取話語權,加強國際監管協調,促進達成監管共識,努力建立數字金融國際監管統一標準。

第二,建立管控去中心化金融的安全屏障。

去中心化金融有可能穿透一國的金融基礎設施屏障和貨幣主權及地域金融監管邊界。去中心化金融既是未來國際金融競爭的熱點,更是未來全球金融監管的熱點。

我國作為經濟大國,實行更高水平的經濟開放、金融開放包括資本市場開放,是基本國策;維護經濟金融穩定大局,主動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底線。

因此,應有必要深入分析分佈式對等架構、去中心化架構等數字化技術已經具備及潛在的“顛覆性”性能,重點研究基於全新數字技術的去中心化金融工具穿越金融基礎設施屏障的可能路徑,研究技術對策和政策預案,構建數字金融安全屏障。

第三,建立穿透式數字金融監管。

數字化技術創新正在改變金融服務模式,逐漸形成交互、交叉、交集的金融新業態。例如,數字資產市場將是財富管理市場的主體,既包括數字化的金融資產,也包括資產化的專利數據、著作數據;既有所有權的交易,又有收益權的交易。將形成一個資產所有者、投資者、產權登記、產權認證、金融中介、監管機構、稅務機構、仲裁機構等多方交集的複雜架構。

金融創新呼喚監管創新。數字化金融監管系統應該由金融監管部門共建共享,可以對多方數據進行快速解耦和組合,可以共享多方監管數據,可以執行一致化的合規標準,應該覆蓋所有的金融機構,應該穿透不同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業務,實現金融監管全流程、全方位的智能化,超越流程複雜、耗費資源的現場監管,降低監管成本和被監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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