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七大法則


前言

元宇宙是全球通信的下一個重大發展。

這種新的數字能力的陌生性和新穎性正在引起混亂。想法比比皆是,不受實踐和實際現實的束縛。善意但天真的尋求者正在抓住一個概念基礎,以此作為他們工作和下注的基礎。具有特定議程的根深蒂固的參與者正試圖在早期爭奪市場主導地位時有利地引導對話。所有這些都被放大,從上下文中移除,並隨著通過社交媒體添加到原始信號中的越來越多的噪音而重複。

最終,這些公共話語都無關緊要。總有一天我們會看到我們所取得的成就,並且知道我們已經做到了。截至目前,我們並不確切知道Metaverse 將採用什麼形狀。那也沒關係。重要的是,總有一天,一個由空間組織的、主要是3D 內容的全球網絡將無限制地提供給所有人,用於所有人類活動——一種新的、具有深刻變革性的媒介,由硬件、人機界面、網絡基礎設施、創作者工具和數字經濟。

同時,為了避免更多的混亂,並且為了讓所有人都關注獎品,即構建一個旨在為最多人帶來最大利益的元宇宙,似乎需要一些澄清和指導。

以下是構成元宇宙的七項規則,我們可以根據這些規則指導我們正在進行的工作,並根據這些規則評估進展。

閱讀規則時請記住:

規則是公理的。這些規則是從許多從業者數十年的經驗和見解中提煉出來的假設。許多人原則上已經普遍接受這些規則。他們可能不會被所有人接受。沒關係,因為它們描述了一種必然性。規則不可辯論;歷史和實踐將最終判斷其有效性。

一個不遵循規則的元節( 在這裡遵循邏輯上的一致性,而不是按照規定行事)不是元節,而是別的東西。

謙卑地服從,為偉大的工作服務。

規則

規則1。只有一個元宇宙。

規則#2:Metaverse 適合所有人。

規則#3:沒有人控制Metaverse。

規則#4:Metaverse 是開放的。

規則#5:Metaverse 與硬件無關。

規則#6:Metaverse 是一個網絡。

規則#7:Metaverse 是互聯網。

規則說明

規則1。只有一個元宇宙。

只有一個元宇宙。它是所有可公開訪問的虛擬世界、實時3D 內容和相關媒體的總和,它們連接在一個開放的全球網絡上,不受任何人控制,所有人都可以訪問。

當指代Metaverse 中的某個地方時,“a Metaverse”一詞並不合適。當提到Metaverse 中的一個地方時,正確的術語是“世界”、“虛擬世界”、“空間”、“環境”、“節點”、“區域”或類似的名稱還有待確定和廣泛接受。同樣,當提到元宇宙中的多個這樣的地方時,“元宇宙”這個詞也不合適。如果有人將這樣的地方稱為“元宇宙”,那麼他們並不是在描述元宇宙。他們描述的遊戲、主題公園或圍牆花園社區與元宇宙有許多共同點,例如3D 空間、地點和人物。但這些都不是“元宇宙”,因為只有一個元宇宙。在這種情況下,術語“元節”是沒有意義的。同樣,複數形式“Metaverses”在這個意義上也沒有意義。更何況,這是一種失常。 “元宇宙”一詞在抽像中使用時很合適,例如,當說“由 [实体 X] 控制的元宇宙不是我想要居住的元宇宙時。 ” 同樣,“Metaverses”一詞在抽像中使用時也很合適,如聲明中所述:“在不久的將來,許多人會聲稱正在構建’Metaverses’,但他們不會,因為只有一個Metaverses。 ”

如果需要進一步澄清,請重讀上述內容,將“元宇宙”替換為“Internet”或“Web”,將“世界”替換為“站點”。

規則#2:Metaverse 適合所有人。

正如我們最廣泛的社會包容規則所定義的那樣,Metaverse 適合所有人。這不是政治或社會經濟聲明;這是一種具有政治和社會經濟影響的民族志。

Metaverse 中的系統必須適應廣泛的可想像的用例和設計它們的用戶角色。通常,這意味著通過Metaverse 的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任何2D 或3D 體驗,無論預期用例如何。這一原則的例子有:“虛擬產品”,即描繪實物的交互式實時3D 模型;動畫藝術作品;一款遊戲,正如人們通常理解的那樣,具有化身、非玩家角色、環境、對象、交互機制、勝利狀態。虛擬存在不是先決條件或定義特徵。用戶可能有也可能沒有頭像以便在Metaverse 中進行交互。並非所有用例都需要存在或體現。事實上,對於某些用例來說,這是一個錯誤的特性。虛擬環境雖然是Metaverse 中的主要體驗類型,但並不是先決條件或定義特徵。包含簡單的3D 對象,事實上所有媒體類型;表示風格和信息架構是為用例服務的。如果然後問有關Metaverse 中的2D 或非空間化內容,“這與Web 有何不同?” 一種回答是:“它是Web 內容,在Metaverse 中體驗過”,因為Metaverse 包含了Web(參見規則#7)。雖然這是一個範圍非常狹窄的限定詞,但由於一個常見的混淆,它值得強調:Metaverse 不僅僅是一個視頻遊戲,甚至是一個視頻遊戲網絡。誠然,Metaverse 中的大部分生產價值、交互機制和經濟學都將是“類似遊戲的”或通過3D 體驗而被感知。但元宇宙中的大部分體驗都不會是遊戲,也不會是通俗意義上的“遊戲玩家”。元宇宙裡會有遊戲;但也會有許多其他類型的體驗。由於Metaverse 支持最廣泛的用例集,因此它必須適應商業、社會和學術界的創建者和消費者的動機。這具有內在的經濟影響,即對於許多用途而言,創建和分發內容的成本不能過高,並且必須為所有訪問者提供輕鬆、不受限制的訪問。規則#5 將結合本規則進一步闡述可訪問性和設備獨立性。

規則#3:沒有人控制Metaverse。

沒有人控制Metaverse。它是數字通信和商業的普遍公地,根據需要進行調解,根據共同利益的要求進行管理,為最多的人謀取最大的利益。

資本和注意力,這個領域的孿生硬幣,無疑將推動元宇宙的許多創新和企業。這兩個引擎都迫切需要鞏固和控制、創造不公平的優勢以及最大化回報。這些力量雖然在數字時代提供了迄今為止難以想像的價值,但始終與創作者和消費者的需求處於動態緊張狀態。這種緊張局勢在Metaverse 中將變得更加明顯,因為世界上最大的公司正在爭奪最大的獎項,而互聯網時代的過度擴張有可能達到威脅文明的範圍(如果它還沒有的話)。

企業實體控制元宇宙的嘗試注定要失敗:

由於自由市場競爭,任何由單個實體控制的元宇宙都會在規模上受到固有限制。一般來說,消費者想要最廣泛的選擇和最好的價值(無論如何定義)。由於無法提供完整的解決方案,任何由單個實體控制的元宇宙都會在規模上受到固有限制。如果不是出於實際原因,那麼沒有一家公司可以提供所有產品並滿足每種類型的利益相關者的所有需求。一家公司可能能夠提供一部分常用功能,例如搜索或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功能可能會擴大以達到壟斷影響力,但該公司將僅有效控制該垂直部分。少數目的地可能會成為元宇宙的重要資產——這個新世界中的電影製片廠和娛樂集團類似物——但正如過去幾十年所證明的那樣,這些企業極易受到新媒體格式和發行基礎設施的破壞。任何自稱由單一實體控制的Metaverse 將被越來越多的創作者和消費者拒絕,他們經歷了互聯網的破壞性影響,最初是為所有人準備的,但最終被x-opolies 控制。正如創作者經濟社區和NFT 市場所證明的那樣,這種大規模拒絕已經在進行中。權力下放的力量正在發揮作用並聚集力量。去中心化金融(DeFi)、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不可替代代幣(NFT) 和其他基於區塊鏈的基礎設施已經超越了實驗和低投資回報,進入了早期部署階段。 Web3 技術已經成為元宇宙的早期基礎,並將在未來發揮關鍵作用。特別是,元宇宙中的身份、隱私、支付和經濟將受到這些舉措的影響。一些行業參與者可能會通過利用規模經濟建立早期優勢並提供虧損領先的產品,但任何優勢都將是暫時的。

儘管如此,元宇宙將需要與監管機構相關的中介技術服務提供商,類似於域名服務和ICANN。此外,Web 2.0 時代已經證明了在治理中留下真空的危險。人們會期望Metaverse 的創造者現在考慮適當的保護措施——我們不應該等待太久,認為我們可以在以後解決問題,當涉及到人類事務中的這種後果時。看看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 在信息時代的這個新階段扮演著多麼重要的角色,以及傳統的政府和監管實體如何適應這種快速變化的秩序,將會很有趣。

政府實體試圖控制元宇宙則是另一回事,不在這些規則的範圍內。

規則#4:Metaverse 是開放的。

元宇宙是開放的。它建立在可互操作的技術和工具之上,通過嚴格定義和廣泛認同的自由和開放通信標準連接。

任何重要的通信媒介都必須基於標準,從電話、廣播和電視到Web。你現在正在閱讀這些規則,因為你有一台連接到Internet 的計算機或移動設備,並運行使用Web 語言的軟件。如果沒有定義媒體格式的多個標準、傳輸的有線協議以及商定的呈現和交互規則,這一切都將不可能實現。開放的、可互操作的技術為元宇宙擴展提供了最可靠的方式。儘管具有短期優勢,但封閉系統和專有技術在規模上存在固有限制。沒有單一產品或產品套件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可互操作的產品允許更靈活的組合來滿足更多需求。這是對規則#3 中引用的封閉系統中固有的可擴展性問題的技術類比。開放的軟件和硬件生態系統為創作者和消費者提供了更多選擇。更多的選擇意味著更多種類的內容,更多的創作者的成功,以及更多的工具和平台提供商的機會,從而實現良性循環。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今互聯網世界中壟斷的任何突出例子都是建立在開放標准上的。最大的社交網絡、搜索引擎和消費硬件公司已經借助Web 以某種方式(例如品牌壟斷、封閉的生態系統或網絡效應)以某種方式鎖定的價格提供附加值來創造專有優勢。在短期內,專有產品和解決方案總是比基於標準的產品和解決方案發展更快,競爭更有效。公司可以提供自己的能力并快速滿足市場需求,而開放的解決方案則需要時間才能達成共識並大規模部署。這是標準化過程的自然副產品,但它通常會導致基於標準的解決方案低劣的觀念。雖然有時確實如此,但從長遠來看,這在很大程度上並非如此,因為標準最終會達到功能平等。然而,這並不能阻止尋求專有優勢的批評者和不良行為者試圖利用這種誤解。使我們走上由少數人主導市場的道路並不總是惡意;有時只是方便和消費價值,只有大型平台才能提供。在Web 2.0/移動計算時代,我們處於刀刃上,不得不在便利性和自主性之間不斷做出選擇;在新興的Metaverse 中有強烈的反對意見。 (另見規則#3。) 儘管開放系統具有明顯的普遍優勢,但今天的標準可能不足以支持元宇宙的基礎設施。當前的格式和協議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起點,但還需要進一步的發展。此外,在兼容性要求和架構方面,舊版軟件(如Web 瀏覽器)可能會達到突破點。二十多年來,它們一直保持著令人欽佩的步伐,但它們始終是為二維優先的信息世界而設計的,在那個時代,無處不在的移動設備和新興的空間計算,以及一個主要是異步在線通信的世界。當談到瀏覽器、用戶代理、對像模型、協議、持久狀態等概念時,可能終於是時候回到繪圖板了。

規則#5:Metaverse 與硬件無關。

Metaverse 獨立於硬件,可在任何設備上訪問,無論顯示類型和外形如何。

Metaverse 的一個定義特徵是空間組織,主要是實時3D 內容。為了讓所有人都可以訪問該內容,它必須能夠在最廣泛的硬件上呈現,包括在合理範圍內用戶已經擁有的設備。雖然元宇宙內容可能是3D 的,但顯示技術不一定是。像照片級逼真的3D“虛擬產品”一樣平淡無奇,可以在購買前旋轉、縮放、探索和配置,以及像卡通渲染的多人遊戲世界一樣奇幻,可以在附加的2D 顯示器上以實時幀速率精美呈現到現代計算機或移動設備。這就是當今計算世界的現實,從我們口袋裡的手機到最新的全功率個人電腦,再到房間規模的顯示牆和投影,每一種配置都可以讓消費者現在無需新型顯示設備。儘管其明顯的吸引力和公眾對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的迷戀,沉浸感並不是Metaverse 成功的先決條件。完全沉浸在我們的信息和體驗中是人們夢寐以求的能力,可追溯到虛擬現實領域的最初開創性工作。對於某些應用程序來說,沉浸式硬件設備無疑會提升元宇宙的用戶體驗,但這些對於其大規模部署和近期的成功來說絕不是必不可少的。為特定的形狀因素創建本質上限制了規模。如果內容的意圖是盡可能廣泛地體驗它,那麼它應該被設計和實現以在任何設備上運行。為Web 和移動Web 首創的響應式設計技術將在Metaverse 中出現類似物,其特色內容可以在平板移動設備、平板電腦顯示器、顯示牆、沉浸式虛擬現實耳機、移動增強現實、頭DAI式增強現實、全息顯示等。顯然,這些體驗在不同設備類型上不會完全相同,而是逐漸增強以優化該設備的體驗。一些體驗將被設計為XR 優先,帶有簡單的2D 回退; 可訪問性是最重要的。內容的設計應考慮到可訪問性,使本規則的上述方面更加重要。除了不依賴於特定的設備類型和用戶界面技術之外,還應該靈活地設計體驗以適應殘障人士的需求。 Metaverse 適合所有人(參見規則#2)。

規則#6:Metaverse 是一個網絡。

Metaverse 是一個計算機網絡,連接世界上可公開訪問的虛擬體驗、實時3D 內容和相關媒體。

從技術角度來看,Metaverse 是一個傳遞和呈現數字信息的計算機網絡。它的新穎之處在於能夠以3D 空間、地點、對象和角色的形式向用戶呈現該信息,以促進廣泛用途的交易所。

元宇宙不是計算機程序,而是多個計算機程序和進程通過網絡協議交易所信息。元宇宙不是瀏覽器或其他應用程序或可執行文件;相反,應用程序充當用戶代理(稱為“客戶端”、“瀏覽器”、“引擎”等)以提供對Metaverse 中體驗的訪問。元宇宙不是特定的體驗、遊戲或在線目的地;這些是Metaverse 中的地方(或“世界”、“空間”或類似術語)。元宇宙中無疑會有非常受歡迎的目的地;這些很容易與Metaverse 混淆,但它們不是Metaverse,後者是唯一的(參見規則#1)。 Metaverse 不是特定的入口或接入點。將會有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目錄和其他類似的服務來幫助用戶定位和導航元宇宙——但這些是元宇宙的地圖,而不是元宇宙本身。以上所有內容均以支持Metaverse 的軟件系統普遍接受的方式實現,即不依賴於特定產品或實現,遵守通過開放流程建立的媒體格式和通信協議,並以一致的方式呈現(參見規則#4)。

從功能的角度來看,元宇宙是一個連接所有人的網絡,並為他們提供以下功能:

訪問、細讀或以其他方式體驗內容,而不會造成不必要的摩擦; 建立一個或多個代表自我的身份(某些經歷需要,但不是全部),並創造一個或多個體現自我(化身); 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異步或實時通信,包括文本、語音和手勢; 使用各種數字媒體類型以各種形式創建和發布3D、空間和相關內容和體驗,而不會產生不必要的摩擦; 在所有者給予足夠許可的情況下,酌情影響我們周圍的虛擬環境; 從事商業和商業,在訪問、個人身份、社交聯繫、數據存儲、內容創建、內容分發和支付方面有盡可能廣泛的選擇。

元宇宙不需要超出上述通用能力的功能描述;任何這樣做的嘗試都是不必要的還原。只有未來才能告訴我們Metaverse 中流行的創造性表達模式和引人注目的用例是什麼。

規則#7:Metaverse 是互聯網。

Metaverse 是互聯網,經過增強和升級,可始終如一地提供3D 內容、​​空間組織的信息和體驗以及實時同步通信。

互聯網是連接我們所有人的全球通信基礎設施。它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基礎,包括社交互動、工作、娛樂、學習和商業。從各個方面來說,它都是數字公地。這不會隨著元宇宙的到來而改變;互聯網只會像往常一樣適應、擴展和提供新的信息服務,以涵蓋我們所設想的元宇宙。相反,互聯網不是元宇宙,至少現在還不是。當今的互聯網正朝著更強大的能力邁進,並將構成未來Metaverse 的基礎。在許多方面,它已經是Metaverse 的典型形式,承載了多年在提供實時3D 內容、​​富媒體和虛擬世界方面的持續創新和實驗。但需要做更多的工作。除了技術定義之外,互聯網還體現了一種方法:一種開發技術和工具的開放、協作和共識驅動的方式。協議、文件格式和創建軟件在過去幾十年中共同發展,擴展到包括萬維網和各種其他服務的協議、文件格式和創建軟件。管理機構定義了嚴格的標準,但很多工作也通過示範實施、知識產權貢獻和協作開源項目進行,所有這些都在不斷升級我們的通信基礎設施結構的相互作用中進行。

有人建議,由於網絡化、實時3D 虛擬世界的要求如此獨特和密集,必須為元宇宙設計某種新型網絡。這不僅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真實的,而且是幼稚的,而且是不切實際的。

在可行性方面,我們有大量基於互聯網協議的商業成功3D 遊戲和多人遊戲體驗的存在證明,這是性能和資源最密集的應用程序。我們還擁有數十年支持3D 內容動態交付的互聯網媒體類型,最近開發的格式(例如glTF 和USDZ)現在正用於為數億互聯網用戶提供體驗。用於瀏覽器的WebGL 和WebXR API 已經證明,用戶代理可以支持功能豐富的3D 渲染和具有高性能的沉浸式功能,但性能限制肯定正在測試中。積極改造互聯網或創建一個全新網絡的建議來自那些技術知識很少、完全不知道已經存在的東西、 在通往Metaverse 的道路上,重新審視Internet 和Web 設計的許多方面有令人信服的論據。然而,批發重新設計的概念是荒謬的。當前的基礎設施投資太多,這種變化固有的轉換成本太高,它永遠不會發生。在可能的情況下,傳統的互聯網和Web 服務將被納入新的範式,並根據需要開發新的用戶訪問、內容分發、視覺呈現、實時通信和交互方法。幸運的是,互聯網的適應能力是無與倫比的。靈活性是最初設計中固有的,它仍然是基石。比重寫更有可能的是一系列的進化進步,偶爾會出現通過引入全新功能的革命性飛躍。在此過程中,儘管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呈現,但可能並非所有的傳統Internet 和Web 內容都將被保留。有一些明顯的候選者可以進行全面升級、新方法或全新的努力。文檔對像模型和級聯樣式表是為2D 信息世界設計的;3D 僅限於該頁面佈局中的一個矩形,具有對全屏渲染和立體視覺的附加支持。然而,元宇宙的組織原則將是場景、環境或一些這樣的3D 構造。畢竟,Metaverse 與文檔無關——它與共享的3D 空間和內容以及實時通信有關。通過移植到傳統2D 模型上的笨拙設計,可以實現身臨其境的交互,例如頭部跟踪、觸覺輸入和真實環境感知;迄今為止值得稱道的努力,但並不理想。共享和/或持久對象狀態是另一個需要研究的領域。多人遊戲世界早就解決了這個問題,儘管是以定制的方式。過去,可互操作的解決方案很少見。然而,到目前為止,設計模式和實踐知識之間可能有足夠的重疊,以及繼續嘗試的集體意願。利益相關者的需求將推動創新。例如,當前的Web3 去中心化運動是將權力重新交回消費者和生產者手中的重要一步,用於分發、支付和身份驗證。這將對Metaverse 中某些信息的維護方式和位置產生影響。另一方面,這絕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支持所有層的去中心化,例如在數據存儲或網絡拓撲方面;應根據其自身在功能、性能、隱私和安全性方面的優點來判斷方法。

雖然有許多令人信服的理由來考慮修訂和升級,但我們已經有了元宇宙的起點和許多構建塊。元宇宙就是互聯網,而互聯網是元宇宙建立的基礎。

後記

前面的大部分內容不應該被提及;然而,它不得不這樣做。

對Metaverse 的潛力感到欣喜若狂的人們正沉浸在興奮之中。雖然熱情具有感染力,這理應是歡樂的時刻——畢竟,我們正處於真正變革的風口浪尖——但建議緩和期望值並降低溫度。未來幾年有很多事情要做。雖然我們中的許多人正在盡最大努力實現共同的願景和理解,但其他人只是為了自己。因此,還需要謹慎:不要相信你聽到的一切。

與此同時,這並不像看起來那麼難。我們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眾多前人的工作基礎上再接再厲。有豐富的集體經驗,並且已經有很多工作組成部分。除非絕對必要,否則我們不要重新發明輪子。讓我們不要將今天實現的意外誤認為其潛在價值的本質:儘管許多基礎部分是新生的、破碎的或連接不當的,但許多核心思想是合理的。同樣對我們有利的是,我們在互聯網上有一個塑料遊樂場,以及一個與我們一起踏上旅程的全球合作者社區。

從本質上講,這就是七項規則所說的。 Metaverse 非常接近,可能在未來幾年內–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使事情過於復雜並讓它花費更長的時間。元宇宙是互聯網的下一個進化;僅此而已,也僅此而已。保持簡單,專注於目標,我們夢想的元宇宙就會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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