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復旦大學特聘教授、重慶市原市長黃奇帆在第三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合理分配好數據的管轄權、交易權、所有權、使用權、財產分配權,能夠有效促進數據資源轉化為數據資產,有利於保護數據主體權益並維護數據安全。他進一步表示,各類數據活動具有公共產品的特性,它的管轄權、交易權應當歸屬於國家,內部的任何數據活動都應該遵循國家數據安全法規。國家可以成立中央數據部門對國內的數據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在確立總的管理規則後,主要城市可以設立定點數據交易所,類似在北京、上海、深圳設立的證券交易所,而其他的一般省會城市、地級市不能設立。 “同時基於人工智能和區塊鏈技術建立數據可追溯系統,對數據無論是交易、使用、財產分配,有全息的可追溯過程,並且保證是不可更改的,從而保證數據交易安全有序。”(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