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監管的政策框架。以“加密貨幣監管的現實方法”為標題發布的文件中討論的所有措施; 它旨在為行業、市場和消費者提供法律清晰度。這也被視為限制SEC 在監管加密貨幣方面的作用的一步。
Ripple 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 表示,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目前需要一個明確的監管框架,並強調需要在這個方向上進行公私合作。
Ripple 公共政策負責人Susan Friedman 說:“只有在私人和公共參與者之間進行公開溝通和合作,才能為加密貨幣制定有效的政策框架。”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正在與監管機構和國會議員在雙邊基礎上積極解決這個問題。 ” 說過。
在Ripple 公司關於該主題的聲明中,強調任何旨在監管加密貨幣的立法或政策框架都應鼓勵監管機構與市場參與者之間進行積極對話。有人指出,促進這種對話是《消除創新障礙法》的主要目標。該法案於4 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 在美國,SEC 要求成立一個聯合工作組,由CFTC 等機構以及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機構和小企業的代表組成。該法案尚未成為法律,正在參議院待決。
該聲明呼籲建立一個“避風港”制度,允許美國監管機構在有限的時間內開發產品,而無需遵守聯邦證券法。
後Ripple 的加密貨幣監管政策框架首先出現在比特幣新聞– Uzmancoin – 加密貨幣and區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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