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以10 萬美元的資本從比特幣中獲利超過1000 萬美元,但銀行拒絕接受存款


以色列養老金領取者埃絲特·弗里曼(Esther Freeman) 在比特幣上投資了10,000 新謝克爾,約合1,000 美元,當時比特幣只有3,000 美元。現在,她所投資的硬幣在短短8 年內價值1,000,000 新謝克爾。

然而,該國最大的銀行之一Hapoalim 銀行拒絕接受通過有利潤的硬幣銷售獲得的存款。他們聲稱,最初的投資可能與非法金融活動有關。

錢是問題

2013年,69歲的以色列退休公民埃絲特·弗里曼決定進入該市場。加密貨幣她說,投資約3,240 美元,她今年69 歲。 “你還年輕”,她的後代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決策的影響。

“我聽我的兒子和孫子和孩子們說,即使我們不知道,努力也會得到回報。老實說,作為一名公民,我認為10,000 NIS 不會。它已經增加到1,000,000 NIS 。”

儘管弗里曼先生將她的投資增加了100 倍,但Hapoalim 銀行拒絕接受轉換後的現金。加密貨幣以資金來源可能與“洗錢或盜竊,”該銀行解釋說,還概述了銀行經常遇到的數字資產行業一些臭名昭著的陰暗面。

“加密貨幣允許在沒有交易監督的情況下匿名轉賬,這是反洗錢和融資系統的必要金融因素。恐怖分子”

弗里曼女士後來聘請了一位名叫Shaul Zioni 的律師來幫助處理銀行案件。她說多年來她是銀行的常客,她需要這筆錢來養活她的一個孩子。

“銀行知道我的行為。 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沒有錢,只有在Hapaolim。他們知道我不洗錢或進行任何銀行外交易。 我退休了我的四個孩子都有銀行賬戶。 我需要錢來幫助我的一個孩子買一套公寓。”

弗里曼的律師Shaul Zioni 也談到了此事。他指出,他的客戶希望法庭說他們在比特幣上的投資來源是“顯而易見的。”多年來,弗里曼將她的比特幣保存在她的各種數字錢包中。 Zioini 補充說,沒有進行進一步的交易。

法院隨後裁定,金融機構不應將其業務僅限於客戶賬戶,因為它們已經與加密貨幣相關聯。 “照常服務”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SIAMBLOCKCHAIN。版權歸作者Kasamsak Wongsanin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