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至12月1日,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曉杰等31人涉嫌集資詐騙罪、洗錢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曉杰等11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未經有關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為掩飾、隱瞞集資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收益的來源和性質,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將部分財產轉換為現金,數額巨大,情節嚴重。自2020年12月14日至案發,吳曉杰等人利用“YunSM”數字鏈搭建數字錢包平台,以發行數字貨幣的方式進行集資詐騙,用虛假信息招募“聯合創始人”進行洗錢,吸收註冊會員372386人,騙取87567名集資參與人共計2655餘萬元資金,USDT虛擬幣共計83.9萬個(合計人民幣530餘萬元),集資詐騙金額共計3180餘萬元,應當以集資詐騙罪、洗錢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吳曉杰等31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