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網消息,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2021年內蒙古、雲南、新疆、青海、四川、安徽、河北、江蘇、浙江、福建、江西、海南12省份已出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具體來看,內蒙古打響了地方清理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第一槍。 3月初,內蒙古發改委印發徵求意見稿提出,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5月,內蒙古先後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制定八項懲戒措施。隨後,新疆、青海、四川、雲南等省份快步跟上,開展虛擬貨幣尤其是比特幣“挖礦”活動清理整頓。 11部門發布通知後,江蘇、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份也開始行動。 12月3日,海南省發改委明確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實行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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