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間實驗室整日整夜開著空調降溫,共裝有32張顯卡的4台礦機放在牆角靠窗處,並用櫃子遮擋——利用管理計算機的工作便利,浙江省溫州市某職業技術學院臨聘人員金某某,悄無聲息利用學校場所、電力、網絡進行虛擬貨幣“挖礦”,4個月時間共挖出2.4個以太幣,獲利約4.3萬元。金某某自以為設計了一個隱蔽而精巧的“局…
一間實驗室整日整夜開著空調降溫,共裝有32張顯卡的4台礦機放在牆角靠窗處,並用櫃子遮擋——利用管理計算機的工作便利,浙江省溫州市某職業技術學院臨聘人員金某某,悄無聲息利用學校場所、電力、網絡進行虛擬貨幣“挖礦”,4個月時間共挖出2.4個以太幣,獲利約4.3萬元。金某某自以為設計了一個隱蔽而精巧的“局”,卻在一次突擊檢查中露了餡。檢查人員根據IP地址找到這間實驗室,順著網線移開櫃子,發現了一排快速運轉的“礦機”。
近期,浙江省紀委監委、省委網信辦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採取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查機房、循線倒查“礦機”等方式,突擊抽查了全省7個地區20家國有單位的36個IP地址,嚴肅查糾了一批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的違規違紀行為。
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持節約優先,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在生產領域,推進資源全面節約、集約、循環利用。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經濟貢獻度低,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一些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利用公共資源參與“挖礦”,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損公肥私行為。浙江從整治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入手,嚴厲打擊虛擬貨幣“挖礦”和炒作交易行為,維持金融市場良好秩序,推動走好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之路。
1 抽樣監測發現端倪,專項整治從利用公共資源主動參與“挖礦”行為查起,從公職人員、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嚴起
今年7月,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浙江分中心在一次抽樣監測中發現,浙江有4699個IP地址存在“挖礦”行為,其中183個IP地址涉及78家國有單位。
虛擬貨幣“挖礦”和炒作交易違背新發展理念,影響碳達峰碳中和,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浙江省有關部門通過集中研判,分析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特點和危害:“挖礦”演變為算力比拼,利益驅動下硬件不斷更新升級,礦機數量不斷增長,24小時不間斷開機耗電量巨大,間接帶來大量碳排放;註冊和交易服務器設置在境外,礦機通過互聯網設定程序後參與“挖礦”,易引發網絡安全問題;虛擬貨幣用戶賬戶匿名、交易過程匿名、資產難凍結,容易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易成為非法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對利用公共資源主動參與“挖礦”的人員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責任。浙江找准切口,下發關於整治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行為的通知,首先聚焦利用國有單位場所、設備、電力、流量等公共資源主動“挖礦”行為,從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抓起,從公職人員、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嚴起。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監督推動作用,為浙江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提供堅強保障。
虛擬貨幣“挖礦”與炒作交易產業鍊長、專業性強,從礦機生產、行業准入、能耗雙控、數據監測到打擊違法交易等,涉及多個監管部門。鑑於監管的長期性複雜性,浙江決定在省級層面成立由省紀委監委、省委網信辦等組成的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堅持開放協作、齊抓共管。按照部署,由省委網信辦總牽頭,相關部門分階段負責,分前期準備、自查自糾、重點督查、建章立制四個階段推進專項整治。各職能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技術優勢,綜合運用數字化改革成果和現有工作機制平台,監測預警、監督檢查、強化監管、政策調控等各方面工作同步跟進,形成整治合力。
2 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查機房、循線倒查“礦機”,突擊抽查全省7個地區20家重點單位36個IP地址
抽樣監測環節,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浙江分中心通過分析有“挖礦”行為的IP地址,鎖定了相關單位,但仍然存在三個“不確定”:IP地址可以對應到某個具體單位,但無法對應到某台具體電腦,究竟是利用單位服務器“挖礦”,還是自帶礦機“挖礦”,無法確定;一個IP地址背後是一台“礦機”,還是一個集群“礦場”,實際涉及多少“礦機”、挖了多少“幣”、持續時間多長,無法確定;該IP地址是主動在“挖礦”,還是被動運行“挖礦”程序,還是從事科研工作,無法確定。三個“不確定”難以通過遠程監測手段掌握,需涉事單位配合檢測、提供參數方可做實。
相關部門研判認為,183個涉公的“挖礦”IP地址,若屬主動參與“挖礦”,單位信息技術人員利用單位服務器“挖礦”,或單位內部人員自帶礦機利用單位網絡“挖礦”的概率較大。 “礦機”通過網絡訪問境外“礦池”計算生產虛擬貨幣,一般留有跨境瀏覽記錄。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監測鎖定“礦機”IP地址後,通信管理部門倒查所對應單位,再通過上門檢查就能鎖定到具體“礦機”及人員。
考慮到單位信息技術人員“挖礦”容易隱藏、抹痕,單位內部人員自帶礦機“挖礦”容易銷毀、轉移等因素,浙江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分析,直接由各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可能會提前洩露整治消息,導致礦機被轉移或記錄被銷毀,從而難以確定目標對象並固定證據。
按圖索驥,精準查糾。 9月6日至9日,浙江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網信辦等部門抽調精幹力量和技術專家24人,組成4個聯合檢查組,對全省7個地區20家重點單位36個IP地址進行抽查。走訪檢查以網絡安全聯合檢查名義組織開展,被檢查單位屬地網信部門和紀委監委配合參與。
聯合檢查組採取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查機房、循線倒查“礦機”等方式開展檢查,並通過詢問談話、調閱台賬、現場取證等方式固定證據,防止有人人為刪除網絡安全日誌或轉移礦機。如浙江某大學下屬學院信息化辦公室副主任黃某某在利用學院電腦進行虛擬貨幣“挖礦”後,故意刪除服務器日誌信息。檢查組結合網絡日誌和密碼修改記錄,鎖定操作人正是黃某某本人。
現場核查發現,20家單位有14家屬主動“挖礦”。 “挖礦”人員主要是熟悉網絡、計算機技術的網絡管理員或相關技術人員。如浙江某大學共查實有6個IP地址參與“挖礦”行為,均為利用實驗室公用計算機或個人計算機,直接運行“挖礦”程序軟件主動“挖礦”。此外,還有多家單位因中木馬病毒或使用弱口令密碼,導致單位公用計算機被遠程控制,被動運行“挖礦”程序。
3 督促指導全省涉嫌利用公共資源“挖礦”的78家單位開展自查自糾,以監督全覆蓋推動治理全覆蓋
今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下發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浙江省紀委監委及時跟進,以監督全覆蓋推動治理全覆蓋,不斷放大專項整治效應,督促職能部門聚焦“雙碳”目標,更加徹底、更加堅決地打擊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走好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之路。
督促部署全省全面整治。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下發後,浙江省紀委監委指導督促省發展改革委開展全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向產業、行業、企業乃至整個社會鋪開。對照國有單位比例簡單計算,全省涉嫌“挖礦”IP地址全部整治到位,能夠推動每日節約耗電量約14.85萬度,每日減少消耗標準煤約60噸每年減少2.19萬噸,每年減少排放二氧化碳排放物約5.4萬噸。
突出重點自查自糾。全省涉嫌利用公共資源“挖礦”的78家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查明情況作出處置,舉一反三開展黨紀法規教育。國有單位排查個人電腦、服務器等終端500餘台,查封“礦機”68台、單機260餘台,查實涉及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門羅幣、喜鵲幣等12種虛擬貨幣。
區分情形精準查。仔細甄別主動型、被動型、科研型“挖礦”情形,分類進行處置。全省共排查發現有34家國有單位存在主動“挖礦”情形,32家單位主機或網絡設備因感染木馬存在被動“挖礦”情形,查處利用公共資源主動“挖礦”48人,其中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人,約談、批評教育相關責任人70餘人次。對感染木馬病毒被動“挖礦”的單位,督促嚴格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制。
例如,紹興市上虞區職業教育中心機房管理員丁某某夥同勞務派遣人員何某某,利用辦公電腦併購置3台“礦機”放置於信息技術樓,從事挖取渡鴉幣活動累計111天,獲利1.5萬元,丁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扣除績效考核獎3個月;何某某被解聘。湖州市德清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屬事業單位地理信息中心副主任虞某及工作人員吳某某利用辦公電腦“挖礦”,分別挖得以太幣0.03枚、0.76枚(查獲時該幣價值為每枚22560元),虞某受到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並扣除一個季度績效考核獎金,吳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扣除三個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督促引導企業轉型升級。督促省經信廳落實行業監管責任,跟踪了解前期排摸發現的4家“挖礦”設備相關企業生產、銷售情況,加強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正向引導,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截至目前,4家企業已不再進行“礦機”生產銷售等業務。
4 健全常態化監測、打擊工作機制,對自查自糾不到位以及屢禁不止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11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要求各省區市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此前,通過專項整治,浙江嚴肅查糾了一批違規違紀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但虛擬貨幣“挖礦”現象並未杜絕,少數單位自查自糾還不夠到位,個別單位整改措施還不夠有力。
浙江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要求,針對虛擬貨幣“挖礦”高耗能高排放問題,切實加強政治監督,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深入推進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常態化監測、打擊工作機制,防止死灰復燃。對自查自糾不到位以及屢禁不止、監測發現又有“挖礦”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督促相關部門健全完善政策法規,按照分階段推進、全面清零要求,加快推進清理整治,堅決打擊虛擬貨幣“挖礦”與炒作交易行為。
形成常態化監測、打擊工作機制。浙江省委網信辦會同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浙江分中心強化實時監測,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地方移送涉嫌“挖礦”的IP地址,形成常態化治理工作態勢。省紀委監委推動監管部門建立健全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備案製,通過網絡、能源、金融交易等維度綜合分析,堅決打擊虛擬貨幣“挖礦”與炒作交易行為,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
堅決查處利用公共資源主動“挖礦”行為。壓緊壓實國有單位主體責任,督促認真自查,從快從嚴處理,並舉一反三開展網絡安全和黨紀法規教育,建立完善相關製度措施。對整治期間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後再發生“挖礦”的單位,嚴肅追究主體責任、領導責任。緊盯違規違紀“挖礦”背後的作風問題、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加快推進全省整治“挖礦”工作。督促省發展改革委抓緊制定出台浙江省整治工作方案,各職能部門加強工作協同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鏈條整治合力。按照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原則,指導督促各市縣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及時跟踪分析涉及本地區工作進展情況,切實推動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做實做細、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