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全球法律研究局(GLRD)發布的一份報告,全世界共有51個國家對加密貨幣行業下了禁令。
根據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全球法律研究局(GLRD)發布的一份報告,全世界共有51個國家對加密貨幣行業下了禁令。該報告最初是在2018年發布的,但在今年11月又更新了數據。 “雖然2018 年的報告僅確定了8 個有絕對禁令的司法管轄區和15 個有隱性禁令的司法管轄區,但2021年11月的更新確定了9 個有絕對禁令的司法管轄區和42 個有隱性禁令,”報告說。
絕對禁令是指那些將加密貨幣定為非法的禁令。
隱性禁令指的是那些禁止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交易加密貨幣或向涉及加密貨幣的人或企業提供服務。還指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所在轄區內運營。
公佈了絕對禁令的國家有,阿爾及利亞、孟加拉國、中國、埃及、伊拉克、摩洛哥、尼泊爾、卡塔爾和突尼斯。
而隱性禁令國家包括坦桑尼亞、託加、土耳其、黎巴嫩和玻利維亞等國家。令人震驚的是,有21個國家被證實沒有對加密貨幣行業適用反洗錢或反恐怖主義融資法規。這些國家包括巴西、格恩西島、約旦、巴基斯坦和哈薩克斯坦。而哈薩克斯坦已經成為目前主要的加密挖礦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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