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七部委: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動提供網絡營銷服務

12月31日,央行等七部委發文稱,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非法金融活動提供網絡營銷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放貸、非法荐股薦基、虛擬貨幣交易、外匯按金交易等;不得為私募類資產管理產品、非公開發行證券等金融產品開展面向不特定對象的網絡營銷。

陀螺財經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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