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價值2 萬億美元的加密市場正在引起投資者的興趣和美國監管機構的審查

摘要:​《華爾街日報》今日發表文章稱,隨著加密貨幣成為主流,比特幣和其他數字代幣的價格通常會顯示在行情和金融應用程序上,就像普通股票、債券或石油期貨一樣。

《華爾街日報》今日發表文章稱,隨著加密貨幣成為主流,比特幣和其他數字代幣的價格通常會顯示在行情和金融應用程序上,就像普通股票、債券或石油期貨一樣。

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參差不齊。拜登政府的監管機構正在努力澄清市場規則,該市場的價值在2021年增長了大約兩倍,超過2 萬億美元,吸引了數百萬美國投資者,並加劇了人們對金融穩定的擔憂。

以下是有關製定這些法規的一些關鍵問題:

加密貨幣和其他資產有何不同?

傳統的金融體係是圍繞中介機構建立的——銀行、券商、股票或商品交易所以及資產管理公司。政府和行業監管機構對此類公司進行監管,以保護投資者、促進公平有序的市場、防范金融泡沫、防止洗錢或逃稅等犯罪活動。

加密貨幣倡導者的一個關鍵信念是,技術可以取代這類中介機構。

比特幣可以讓世界上任何兩個有互聯網連接的人在幾分鐘內完成價值轉移,而不需要中間人。交易記錄在稱為區塊鏈的數據庫中。它在運行同一程序的不同副本的計算機網絡上是公開可見的。這將確保網絡上沒有人偽造加密貨幣或重複使用相同的比特幣。

加密貨幣需要監管嗎?

加密貨幣倡導者表示,這些資產削弱了傳統中介機構的作用,一些人認為它們不需要像銀行、證券或投資基金那樣受到監管。

大多數新的加密貨幣投資者通過Coinbase Global Inc. 或Gemini Trust Co. LLC 等交易平台進入市場。這些公司將投資者的美元兌換成比特幣、以太坊或其他數十種數字代幣。他們收取費用、託管資產並推出有時會為投資者帶來回報的產品。

一組快速增長的加密貨幣應用程序被稱為“去中心化金融”,通常允許某些用戶對其運作方式進行投票。他們通常得到軟件開發商的支持並收取交易費用。

儘管像比特幣這樣的網絡可以在沒有中間人的情況下執行交易,但仍然有一小群程序員,也就是所謂的維護者,他們有能力在出現漏洞時更改底層代碼。

政策制定者表示,所有這些系統中都有人存在,可能會產生利益衝突,因此需要進行監督。

許多加密貨幣交易的不可逆轉性和匿名性使它們受到詐騙者和犯罪分子的歡迎,這些資產引發了勒索軟件攻擊的激增,例如2021 年Colonial Pipeline Ltd. 的攻擊。加密貨幣市場的快速增長、自我治理及其與更廣泛金融體系的模糊聯繫也引發了人們對穩定性的擔憂。雖然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已被控制在加密市場中,但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將他們的儲蓄投資於這一資產類別,對現實世界的溢出效應的可能性或許會增加。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Gary Gensler 12月在華爾街日報首席執行官委員會(Wall Street Journal CEO Council)上表示:“自古以來,歷史上很少有技術能夠在公共政策框架外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誰來負責?

銀行受美聯儲、貨幣監理署和各州銀行委員會的監管。券商、資產管理公司和證券交易所受SEC 監管,SEC 還為上市公司製定了披露要求。期貨和其他衍生品的交易場所受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監管。

這些機構制定規章制度,監督金融市場,派出檢查員檢查公司是否遵守法律,並對涉嫌違法的公司或高管採取執法行動。

決定哪些人應該監管加密貨幣以及他們的權力是什麼,這是一項正在進行的工作。一些高層決策者表示,現有法規存在空白,並敦促國會填補空白。與此同時,SEC和CFTC帶頭打擊他們認為違法或欺騙投資者的加密貨幣項目或交易平台。

哪個機構監管比特幣?

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機構聲稱對比特幣和以太坊這兩個最大的加密貨幣進擁有完全管轄權,這兩種貨幣加起來佔整個市場的60% 以上。

這是因為CFTC 沒有監管商品現貨市場的法定權力,而一些監管機構和法院認為比特幣和以太坊屬於這種資產類別。現貨市場沒有一個統領一切的金融監管機構。

國會可能必須通過一項法律,CFTC才能獲得這樣的權力。

財政部將許多投資者用來買賣比特幣的平台視為資金傳輸業務。這些公司通常需要從州政府獲得經營許可,了解他們的客戶是誰,並採取某些措施防止洗錢。但與傳統的股票或商品交易所相比,它們面臨的要求和監管要少得多。

然而,CFTC 確實有權監管比特幣市場的欺詐行為。它還監管交易所,例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這些交易所列出比特幣和以太坊的期貨合約。

監管機構如何看待其他類型的加密貨幣?

這取決於它們的屬性。

例如,拜登政府計劃像銀行一樣監管穩定幣的發行人,儘管監管機構已要求國會首先提供全面的立法。

但加密貨幣行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資產是否符合證券的法律定義。如果滿足該定義,則其發行人必須在SEC 以及提供此類資產的任何交易平台和出售此類資產的經紀人處進行註冊。

SEC主席Gensler 先生說,法律已經很明確了。用於識別證券的法律測試是由最高法院於1946年建立的,SEC在2019年提供了將其應用於加密貨幣的指導。該機構還在數十起針對被告的訴訟中獲勝,這些被告在所謂的首次公開發行(IPO)中出售未註冊的證券。

Gensler拒絕具體說明哪些加密貨幣不是證券,因此不在該機構的監管範圍之內,但他一再敦促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向該機構註冊。

在SEC註冊為交易所的過程緩慢、成本高昂。目前還沒有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這樣做。

這種情況使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平檯面臨SEC 採取執法行動的可能性,這可能會迫使它們支付罰款、將受歡迎的代幣下架或賠償客戶的損失。他們願意為了在火爆的市場中獲得快速利潤的機會而冒險。

加密貨幣公司INX Ltd. 的首席商務官Douglas Borthwick 表示:“列出可能是證券但稱其為非證券的東西是非常有利可圖的”,該公司一直致力於在SEC建立一個註冊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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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my Liu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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