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作交換媒介而普遍使用的商品,就叫做貨幣。
真、假貨幣的戰爭——我們需要怎樣的數字貨幣?
❦文:禪⼼雲起
編輯:瑞秋的春天
近年來,各國中央銀行政要紛紛提出央行管理的“數字貨幣”概念,強調貨幣所謂的“國家屬性”。這是否只是噱頭,還是真具可行性。本文就此進行分析。
首先讓我們先了解一下關於貨幣的一些基礎知識。
當代最受混淆的經濟學概念,莫過於貨幣。胡亂使用“貨幣”這個概念的桂冠,又當屬凱恩斯經濟學派。這個學派創造出各種關於貨幣的離奇術語——比如什麼外部貨幣、內部貨幣、高能貨幣、低能貨幣,不一而足。而各國中央銀行的職位,也大多被這些凱恩斯主義者所把持盤踞。
米塞斯指出:當作交換媒介而普遍使用的商品,就叫做貨幣。在這個概念中,雖然“普遍使用”是個含糊用語,但由於描述貨幣的那些有效原則,對每種交換媒介也都適用,因此對人的行動學而言仍不失精確。
一、貨幣是如何起源的?
根據門格爾的起源-因果論,貨幣體系的形成,極類似於自然語言體系的形成:人們為了克服溝通交流的障礙,選擇那些較受歡迎的修辭表達——包括音節、詞彙、語句和語法規則,最終形成一個地區普遍接受的語言,其中並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干預和強制。
貨幣也是如此。在物物交換條件下,雙方達成一次自願交易,受到“需求巧合”的條件局限。由於不確定性的普遍存在,人們事先無法確知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與怎樣的交易對象,才能剛好用自己的財貨,直接換取對方的財貨。
為克服不確定性,一些有創業家才能的人,發現這樣的做法有利於自身:用自己的某件財貨,不是去尋找另一位剛好需要這件財貨,同時又擁有自己所需要財貨的人,而是先去換取一樣先前較受歡迎、更為適銷的財貨(因此人們手中多少有些這樣的財貨),然後再利用這樣財貨,去換取他真正所需要的東西。
一開始可能這麼做的,只有少數人,但後來這個成功的經驗,得到某個區域幾乎每個人的效仿。那麼這樣較適銷的財貨,就會脫穎為某個區域通行的交換媒介,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貨幣。歷史當中,在世界各地先後被當成貨幣的財貨名單,可以開出一長串:牲口、貝殼、布匹……
在這一過程中,對於那些充當貨幣的財貨而言,人們除了因為其原先的工業、生活用途而需要它,還因為其作為交換媒介的功能而需要它,從而使它得到額外的價值。例如,一度充當北美弗吉尼亞貨幣的煙草,除了讓人享受快感被賦予的價值以外,還被特別地賦予履行交換媒介功用的價值。
一開始,可能有多種區域性貨幣流通,隨著經貿往來的擴大,人們會發現,有少數特別適銷的財貨,具有質地均勻、容易切割、不易變質、方便攜帶的特質,自然去選擇這樣的財貨充當貨幣。貨幣在競爭下種類變得更少,直至發展出包含若干貨幣的多本位製或複本位制——歷史上最常見的當數金銀復本位。
然而,多本位或複本位有其缺陷——各貨幣間的匯率不斷波動,從而給商人計算成本-利潤造成很大不便。這個過程,即便沒有國家干預,這些商人也會因為經濟計算的簡便,逐漸傾向於選擇其中一種,作為交易和計賬的本位幣。而在歷史上,最常勝出的就是黃金或白銀(也可能是少數幾種貴金屬如金、銀構成的雙本位制)。在這一過程,貨幣被特別地賦予了履行便利經濟計算功用的價值。
一般經濟教科書裡,人云亦云的某些認識,比如貨幣功能包含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或貯藏手段,其實都是錯的。人們並不會因為這些功能需要貨幣:
貨幣不是什麼價值尺度。正如霍普、卡拉漢等經濟學家指出,人們對貨幣本身的評價在不斷變化,用貨幣丈量價值的說法,就好比用一根不斷伸縮的溫度計來測量氣溫。況且尺子除了定位需要或損壞以外,理論上只需一把就夠。
說貨幣是流通手段也不准確。其實並不存在什麼“流通中”的貨幣,因為在任何一個時刻,所有的貨幣,都只可能存在於某個人或某個機構持有的現金餘額當中。
當然貯藏手段也並非貨幣所獨有的功能,所有能夠長期保存、不變質的財貨,都具有這個功能。
二、貨幣地位是一勞永逸的嗎?
從米塞斯著名的“回溯原理”,我們可以得知,一種貨幣的購買力,都可以從時間上往回推,一直推到其作為非貨幣-財貨的交換價值。前述貨幣起源的過程,也是邏輯-因果關係的必然,並且反复在歷史當中呈現,甚至在那些極其特殊的環境底下,比如我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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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各戰敗國原有貨幣成為一堆廢紙,香煙因此一度充當德國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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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美國的監獄體系,禁止使用錢幣,犯人暗地里通用的貨幣是方便麵。
於是問題來了:數字貨幣能夠獨立起源嗎?
過去的經濟學家通常認為不可能。但自從比特幣誕生後,奧派經濟學家率先對此做出反思,從中得出的新認識,有力地促進貨幣理論更趨完善和精密:
貨幣不一定源於有形的非貨幣-財貨,但必然源於(霍普意義上)具有“稀缺性”的非貨幣-財貨。所謂“稀缺性”,意指在同一件這類財貨的利用上,一個人做出一樣選擇必然排除其他選擇,也無法實現兩個或更多人在同一時間佔用它。無論財貨是有形還是無形,只要包含“稀缺性”,就都在一定程度上具備成為交換媒介乃至貨幣的潛質。
以上會進一步得出一些有趣的推論,比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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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絕不可能源於“紙幣”這種可以無限複製或“空氣”這種近乎無限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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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可以源於“比特幣”這種具有稀缺性的無形財貨。雖然比特幣看似只是一串字符組合,但由於區塊鏈分佈式記賬原理的運用,保障每一串組合都是唯一的,別人沒法通過複製,從一枚比特幣製造出多枚可同時使用的“複製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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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種貨幣或一種貨幣可能會被另一種貨幣所取代。比如歷史上有些地方曾採用金銀復本位或單一銀本位,但後來又被性能更優的單一本位——金本位取代。貨幣種類的簡化趨勢,只要不受人為乾預,一般很難改變。
由此推出:在一個自生自發的自由市場上,黃金被另一種性能更優、比如像比特幣這樣的數字貨幣所取代,這當然可能。
雖然斷言在自由市場上,未來哪種貨幣能最後勝出,並非人的行動學-經濟學的任務,而要看那個時代人們的選擇。但也不妨讓我們越俎代庖地預測一下:
雖然在有形財貨中,黃金分割性難以挑剔,但並非完美無缺。比如黃金準確分割不易,且不能無限向下分割,頂多分割到原子的納米級。假想純自由市場的無限“通縮”條件——“通貨緊縮”是個被扭曲的用語,現在常被用來描述隨著市場上非貨幣財貨的供應越來越豐富,貨幣比如黃金會越來越“值錢”的自然現象,黃金本身沒有“緊縮”或減少——最終為便利交易,黃金需要但卻無法分割到比“納米級”(10-9m)還要低的單位。雖然這要等到遙遠未來,但也並非不可想像。並且實際上,即便不要那麼小,太過微小的黃金在儲藏、攜帶方面都是不便的。
而比特幣這樣的電子幣則無此限制(雖然現在設定為1比特幣可以分割成1億份,但只要比特幣社區一致同意,完全可以通過修改參數,繼續往下一等級的數量單位分割),其均質性、分割性都堪稱完美。此外,黃金在儲藏、運輸或轉移的便捷性上遠不如比特幣。
比特幣並不單純是一串字符,後面更有龐大計算能力的“礦機”集群的支撐,而且隨著區塊鏈技術更多潛能的發掘,這個產業發展前景近乎無限美好,保證了今後整體算力只會進一步擴大而非萎縮。更何況,比特幣的軟件版本是可以升級換代的,加密算法理論上也可以不斷實現升級。
所以在未來,在一個純自由市場當中,比特幣的確是有可能取代實體黃金的數字“黃金”(或無形“黃金”)。
但黃金這樣的貴金屬也不是毫無機會。正如前述,因為自然升值導致黃金不便使用的過程太過漫長,而黃金也同樣可以對區塊鏈分佈記賬的防假技術加以利用,減少各家金庫的市場監管成本,並實現黃金的電子便捷支付。
三、信用(虛假)貨幣是如何出現的?
在貴金屬本位制下,由於在攜帶、轉移、分割諸方面有所不便,人們發明了貨幣倉庫及倉單,用加蓋印鑑或加上密押的書面憑證,作為儲藏貨幣的名義權屬證明,以代替真實的貨幣本身來流通。貨幣的名義權屬證明和貨幣本身,是否代表著兩份貨幣?顯然不是。仍然只有一份貨幣。凱恩斯主義者諸如外部內部貨幣、高能低能貨幣的說法,因此純粹是在混淆視聽。
隨著貨幣倉庫及倉單的出現,在歷史上形成兩種截然不同的實踐:
貨幣倉儲人(受託人)克盡職守,或建立有效的外部審計製度,確保倉單所載明的委託人貨幣資產完好無損、一分不少地保存在庫內。
貨幣倉儲人(受託人)監守自盜、甚至坐收坐支,挪用委託人的部分貨幣資產,當委託人要求取出自己的貨幣時,用別人的貨幣資產,對委託人進行支付。
在第2種情況下,貨幣倉單未被完全覆蓋,卻仍被當成貨幣替代物,在市場上用於交易。同時,這張倉單代表的儲備貨幣被受託人挪用到其他地方,比如用於另一樁交易。神奇的魔術產生了——一塊錢同時用在了兩次交易當中,無中生有地變成了二塊錢,從而可以購買到兩倍於原來的商品(這時實際購買力還未發生貶損),或者說,利用這種方法“偷竊”到了多出來的那部分商品。
這當然不是什麼魔術,而只是一出騙局:市場上頭一樁交易的對手,誤信這張倉單對應著倉庫當中的貨幣;而第二樁交易的對手,誤信收到貨幣的所有權屬於受託人。當這張倉單轉了一圈,回到倉儲人手中要求兌現時,如果倉庫的虧空沒有及時填補上,騙局就敗露了。
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甲方100元白銀歸倉儲人乙使用,乙開出100元白銀倉單(但倉庫裡沒有這100兩白銀)供甲使用,同時甲收到乙支付的“好處費”一筆。再或者,倉儲人乙直接憑空開出100元白銀倉單。市場上其他人基於對於乙身為保管人的信賴,接受了這樣的倉單,把它當成100元真實白銀進行交易。如果情況是這樣,那麼詐騙的性質,難道會因此有所改變嗎?
以上情況,就是各國銀行業目前的通行做法,在歷史上,這種欺騙做法曾被頻繁的擠兌所不斷揭露。今天,這樣的騙局之所以能夠維持,那完全是因為20世紀以來,各國銀行業在國家支持下,陸續獲得了免於向顧客兌換真實貨幣的特權。我們把這種沒有實際準備、卻能代替先前貨幣用於交易的倉單,稱為信用貨幣或虛假貨幣。
不妨假設一下:如果人人都被允許製造虛假貨幣,那麼大家都不願去從事生產,而是把全幅精力放在製造假幣上,儘自己最大努力去佔別人的便宜,那麼經濟很快就會崩潰。所以,製造假幣,只可能保留為少數人的特權——雖然照樣會損害經濟,但經濟就不會一下子垮掉(具體的損害分析參見奧地利學派的商業周期理論)。
四、真、假貨幣的對抗
在人類當中,既有通過和平合作——原始佔有、生產和自願交換——獲得正當利益的傾向,也有通過剝削壓迫——搶劫、挪用和詐騙——不勞而獲的傾向。我們稱系統鼓勵前者的製度為自由市場製度,系統鼓勵後者的製度為特權制度。
在自由市場製度中,長期來看,虛假貨幣難以存身,根本不需要像某些無恥凱恩斯主義者所宣揚的那樣——需要藉助國家才能保證貨幣的真實性。比如為了鑑別金、銀幣的真偽,市場中的人們自然發展出包括聽音辨聲、測量比重、切割檢查、化學分析等各種鑑別手段,對於假幣只要簡單拒收。如果收到代替貨幣流通的貨幣倉單,人們但凡有一點不放心,大可前去提取,或在合同中約定,聘請外部市場審計機構,定期、不定期清點庫存。而比特幣所應用的區塊鏈分佈式公開記賬技術,使多個參與者手中都有一套一致的賬本,更使造假成為一件極其困難之事。
虛假貨幣之所以存在,往往是國家縱容的結果。所謂“劣幣驅逐良幣”,根本不是什麼規律,只是國家賦予的特權制度下的一項特例。只要一國政府用法令強制規定,等貨幣單位的劣幣等同良幣進行交易和清償債務,任何人不得拒絕,那麼,人們自然會把良幣回收,想方設法用劣幣交易——買家用劣幣支付,欠債人用劣幣還款(債權人也只願藉出劣幣)。如果廉價的假幣(或劣幣)與真幣——被迫——等值,那麼對於假幣(或劣幣)的需求就幾乎是無限的。
長久以來,為了建立起貨幣特權制度,發揮其稅收替代(竊取財貨)的功能,各國採取了壟斷鑄幣、鑄幣減重、允許部分準備特權、暫停兌付等非常手段,直至徹底割斷貨幣倉單與真實貨幣的聯繫——其中美國經過兩個標識性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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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4月5日,羅斯福下發行政命令沒收私人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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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停止向其他國家兌換黃金。這時,市場上就只剩下以紙鈔及銀行存款為代表的信用貨幣。信用貨幣也就在歷史上的某個時點,繼承了原先真實貨幣的購買力。
聯邦政府建立起一套有別於市場貨幣制度的特權貨幣制度,當然不是為了行善,而是為了更方便向人民斂財,比如暗地中印製紙鈔,或採用“量化寬鬆”的方式製造賬面上的信用貨幣,用來替代當即引起人民痛苦的課稅。但如此一來,信用貨幣的購買力很快呈現節節下降的趨勢(普通大眾擁有越來越多的“假幣”,而市場上的可用財貨由於被特權者先行購走,相對愈來愈少)。
如果不控制信用貨幣的濫發膨脹,顯而易見的結果是,貨幣方便間接交換和經濟計算的好處,會因為信用貨幣的迅速貶值以及經濟崩潰而抵消,最終,人們為避免重回近乎原始的物物交換,下決心放棄該國政府把持的信用貨幣,轉而採用其他國家膨脹程度較輕的信用貨幣,或發現和採用新的真實貨幣。
即便是統治機構控制法定“假幣”發行的情況下,人們還是居於各種原因,不斷嘗試回到真實貨幣。但由於冒著違反稅收義務和監管規定的風險,要成功做到這一點困難重重。作為真實貨幣的比特幣,也不過是因為近年各國對新興互聯網技術不好抗拒、睜眼閉眼,而僥倖得到一些承認。在各國政要當中,反比特幣呼聲依然高昂,最常見的指責,是比特幣無法被反洗錢部門追踪,便利了各種所謂“灰色”地下經濟。
為了維護特權制度、維持特殊利益,反對真實貨幣,各國官員及央行政要未雨綢繆地擔憂起比特幣這樣數字貨幣的威脅,開始設想一種由國家控制(或國家委託央行管理)的數字貨幣。目前常見的主要方案有:
完全取消現金,全部由金融機構電子賬面意義上的數字來取代。雖然這意味著電子設備遍及城鄉的巨大投入,但從近年來電子商務的發展勢頭來看,這並非不可能。然而,正如前述的貨幣起源過程,地下經濟自然會找到適於其交易的傳統或新型貨幣。取消現金的簡單數字化,也並不能對比特幣構成攻擊,顯然是徒勞的。
統治機構自己造出一種類似的電子貨幣來排擠比特幣。顯然也很難做到,因為根據米塞斯的回溯原理,統治機構除了繼承已經存在和廣泛使用的真實貨幣,要自己憑空發明一種貨幣,幾乎是難於上青天。
最後,統治機構嘗試控制比特幣。理論上有可能——只要一國統治機構控制具有51%算力的礦池(具體參見比特幣51%攻擊的相關理論)——雖然現在比特幣礦池分散在各個國家和地區,但只要不計代價(而私人要通過成本-效益考慮,一般不會去樣的事情,而國家可以把代價轉移給納稅人),也未必不可能通過建設、收購甚至沒收,獲得51%的算力。比特幣一旦被這種方式控制,就無法避免多重支付,淪為一種新的虛假貨幣。當然,這時人們可能就會就會轉而支持另外一種數字貨幣。
就像《魔戒》當中的巨龍史矛革一樣,政客借助控制貨幣從而攫取財富的野心和慾望,是無窮無盡的,所以真、假貨幣之間的戰爭,幾乎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而真實貨幣要最後獲勝,唯有促使社會大眾深刻認識到:容許虛假貨幣的存在,既是不道德的,還會帶來繁榮-蕭條週期的經濟損害後果,最終危及到每一個人的自由和整個社會的繁榮穩定,而真實貨幣——無論是金、銀,還是其他難以造假的數字貨幣——才是最符合每一個人普遍利益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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