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日報訊儘管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和稅收尚不清楚,甚至缺乏監管和稅收,但在高通脹的情況下,土耳其公民越來越多地使用加密貨幣,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在土耳其的使用量增加了十一倍。目前沒有關於加密貨幣或NFT交易徵稅的法規。 Kılınç Law& Consulting的Eren Can Ersoy和Ezgi Kartın表示,如果加密貨幣被定性為“有價證券”或“商品”,稅收待遇如下: 有價證券:對於加密貨幣來說,要成為證券,則必須被視為“金融資產”。如此一來,從購買和出售加密貨幣中獲得的收益以及加密貨幣交易所在2021年賺取的超過19000里拉的佣金則需要繳納所得稅,但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商品:如果加密貨幣被視為商品,並且納稅人不從事貿易業務,那麼2021年超過43000里拉的所有收益則需要繳納所得稅。如果納稅人從事貿易業務,利潤將是商業收益,則需要繳納所得稅和增值稅。 (Cointelegr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