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納什維爾夫婦就他們為無人認領和未售出的Tezos 質押獎勵支付的稅款提起的訴訟即將結束,美國國稅局(IRS) 同意向他們發放退款。
該決定可能為未來有關如何對通過質押獲得的加密貨幣獎勵徵稅的指導開創先例。目前,Proof-of-Stake 獎勵被歸類為收入,獲得時應納稅。新的發展表明,僅當它們以美元出售時才應徵稅。
Jarrett 夫婦於2021 年5 月向美國政府提起訴訟,稱他們在2019 年創建的8,876 個Tezos (XTZ) 代幣不是收入,不應該被徵稅。投訴還聲稱,政府正試圖做一些“前所未有的事情,即對創意活動徵稅,而不是對收入徵稅”。
“將新製作的蛋糕、書籍或代幣作為收入徵稅將對納稅人和美國經濟產生深遠而有害的影響,並且在《國內稅收法》、法規、判例法或憲法中沒有得到支持。”
根據預計將於週四公佈的法庭文件,美國國稅局宣布將按照Jarretts 的要求,以“法律規定的法定利息”退還Jarretts 去年為無人認領的獎勵支付的3,793 美元。
到目前為止,還缺乏關於如何對無人認領的質押獎勵徵稅的指導。美國國稅局詢問納稅人是否“收到、出售、交易所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虛擬貨幣的任何經濟利益”,但這些描述似乎都與Jarretts 未售出和無人認領的獎勵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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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報導稱,接近此事的消息人士稱,這對夫婦計劃在法庭上進一步追究此案,以獲得更長期的保護,並開創全國性的先例。美國納稅人可能會祈禱,對這一法庭結果的立法回應不會類似於英國監管機構關於加密貨幣質押的新指南。在那裡,質押加密貨幣通常被視為代幣銷售,並會產生資本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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