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U.Today 2月18日消息,據最近提交給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聯邦法官Analisa Torres的一封信顯示,美國SEC訴Ripple案兩名被告之一、Ripple聯合創始人Chris Larsen不反對將關鍵的法律備忘錄全部公開。
被告只是要求對其中一件證物進行有限的修改,以保護該公司的一名股權投資者的隱私,而該投資者的姓名與本案無關。 SEC沒有對這一要求提出異議。
相關文件顯示,Perkins Coie律師事務所告訴Ripple Labs,其創始人可以自行承擔收到XRP代幣的風險。然而,該律所也警告該公司不要將代幣發放給投資者和員工,因為這可能會增加SEC將其代幣歸類為未註冊證券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