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穩定局:中國境內比特幣交易量全球佔比從90%以上迅速下降至10%

有效遏制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中國境內比特幣交易量全球佔比從90%以上迅速下降至10%。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黨的十九大以來,金融系統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統籌協調下,全力做好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經過集中攻堅,我國金融體係長期積累的風險點得到有效處置,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我們有信心、有條件、有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一、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永恆的主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致經歷了三輪較大規模的金融風險治理。

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國經濟曾出現投資過熱、通脹高企,“金融三亂”突出。中央對金融秩序開展集中整治,實現了經濟“軟著陸”,金融秩序逐步好轉,成功抵禦了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衝擊。

本世紀初,針對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承擔的經濟轉軌成本,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對國有大型銀行、保險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並推動在境內外上市,對證券公司開展綜合治理,為成功抵禦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實現經濟長期中高速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

隨著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為高質量發展,週期性、結構性、體制性、行為性矛盾突出,此前積累的金融風險逐漸“水落石出”。黨的十九大作出“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重大戰略部署,金融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有序處置重點領域突出風險,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進一步提升。

通過這三輪集中整治,及時有效化解了經濟金融運行中的重大風險,迄今為止我國未發生過系統性金融風險,充分凸顯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製度優越性。

二、十九大以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重要成果

宏觀槓桿率過快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堅決管好貨幣總閘門,遏制了宏觀槓桿率的快速上升勢頭,為後續抗擊疫情、加大逆週期調節力度創造了政策空間。疫情防控局勢穩定後,前期應對疫情的支持政策進一步優化,宏觀槓桿率回到基本穩定軌道,2021年末為272.5%。

果斷處置高風險企業集團和高風險金融機構。針對“明天系”“安邦系”“華信系”、海航集團等風險程度高、資產負債規模大,嚴重威脅金融體系穩定的企業集團,黨中央果斷決策,有關部門“精準拆彈”。穩妥處置錦州銀行、恆豐銀行等一批對金融體係有較大風險外溢性的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遼寧、山西、四川等省地方中小法人機構改革化險取得突破,遼沈銀行、山西銀行、四川銀行順利開業。

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集中整治互聯網金融亂象,已轉入常態化監管。 P2P網貸平台全部退出經營,未兌付借貸餘額從最初的1.2萬億元下降至4900億元。有效遏制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中國境內比特幣交易量全球佔比從90%以上迅速下降至10%。嚴厲打擊亂辦金融、“無照駕駛”等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專項行動,過去五年累計立案查處非法集資案件2.5萬起。將互聯網平台企業的金融業務全部納入監管,規範持牌機構與互聯網平台公司業務合作,強化金融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維護市場秩序。

有效壓降影子銀行風險。出台資管新規及配套細則,集中整治違規同業業務、違規加槓桿、違規表外業務和違規套利、脫實向虛等亂象。從2017年到2021年,五年拆解的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規模25萬億元。資管產品淨值化比例顯著提升,截至2021年末,淨值型產品募集餘額佔全部資管產品募集餘額的84.4%,較2018年末提高37.9個百分點。

金融市場保持穩健運行。推動新股發行註冊制改革,完善退市機制,對融資融券、股票質押融資等槓桿業務加強管控,資本市場韌性加強。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加強形勢研判和預期引導,不斷豐富完善政策工具箱,成功應對多輪次、高強度外部衝擊。

堅決懲治金融腐敗分子。堅決懲治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監管失守及違法犯罪行為,最大限度追贓挽損,減少國家損失,形成強大震懾。既查辦賴小民、孫德順等大搞利益輸送和權錢交易的“大老虎”,也查處各級金融機構中形形色色內外勾結、監守自盜、靠金融吃金融的“碩鼠”“蛀蟲”,還懲治“明天系”“安邦系”“華信系”等機構的不法金融“大鱷”。

三、當前我國金融體系底盤穩健

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體穩定。我國銀行業總資產在金融業總資產中佔比超過90%,銀行穩則金融穩。從人民銀行按季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評級的結果看,2021年第四季度全國439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中,4082家機構評級處於安全邊界內,資產佔銀行業總資產的98.96%,316家高風險機構資產佔比僅為1.04%。特別是資產佔比70%左右的24家大型銀行評級一直優良,部分銀行主要經營指標居於國際領先水平,發揮了我國金融體系“壓艙石”的關鍵作用。從時序看,高風險銀行機構數量從2019年三季度的649家峰值水平,連續六個季度下降至316家,“十四五”期末有望壓降至200家以內。

法治化市場化理念全面強化。各類市場主體在經歷了包商銀行破產清算、海航集團、華信集團、方正集團破產重整等案例教育後,切實感受到“做生意是要有本錢的,借錢是要還的,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等市場原則的硬約束,市場主體依法從業、合規管理、審慎經營成為主流,為應對新形勢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新挑戰打了提前量,下好了先手棋。

風險防控長效機制日趨完善。推動建立地方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財政金融風險處置機制,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發揮積極作用,中央和地方監管協作得到加強,形成風險處置合力。同時,加強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制定並實施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完善存款保險制度、統籌金融基礎設施監管等一系列措施,通過補齊監管短板、填補監管空白,有力地提升了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控能力。

下一步,金融部門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方針,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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