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手對加密貨幣的PL 感到困惑,並僅針對山寨幣和“支付代幣”制定立法;但是,該措施將來可以更改並創造性地立法;其他荒謬的法律已經通過了國會。
來自União – 聖保羅的聯邦代表Geninho Zuliani 於上週二(09) PL 462/2022 提交給眾議院。它在2015 年3 月的第13105/16 號法律中增加了第438-A 條,允許法官向加密貨幣交易所發出正式信件,以獲取有關此類資產的信息。
然而,法律文本通過將“altcoins”一詞作為數字貨幣的Synonym省略了比特幣(BTC),在加密貨幣市場中用於指代比特幣以外的任何東西。
“藝術。 438-A:法官應當事人的要求,可以向加密貨幣經紀人(交易所)發出信函,以獲取有關數字貨幣類型加密貨幣資產(山寨幣)和未考慮的加密貨幣資產存在的信息加密貨幣(支付代幣)。”
Geninho 副手為該項目的創建辯護,稱“考慮到債務人持有的虛擬/加密貨幣資產不受巴西中央銀行的監管、授權和監督,嚴格的法律授權,以便地方法官可以確定發行信件,以便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所)可以提供有關數字貨幣類型加密貨幣資產(山寨幣)和不被視為加密貨幣的加密貨幣資產(支付代幣)存在的信息。”
比特幣會被排除在外,還是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法律?
Geninho Zuliani 副手– UNIÂO de SP | 來源:副官網
作者並沒有說明其意圖是否真的是排除比特幣,但根據“作者意圖”解釋法律的法律論點,即使PL 462/2022 原樣獲得批准,一些法官可能以不同的方式解釋法律並包括比特幣。
在自2009 年起擔任聯邦參議院律師的羅伯塔·西蒙斯·納西門托(Roberta Simões Nascimento) 編寫的文本中,支持和反對根據立法者意圖解釋法律的觀點的論點很明確:
“如果法官認為立法者的意圖是錯誤的,他能做什麼? 在哪些情況下,解釋會偏離立法者的意圖? 無論法律解釋是什麼意思,在可以用來為具體解釋辯護的各種論據中,立法者的意圖是熱議的話題。
原則上,認真對待立法意圖似乎是最民主的選擇,因為立法者代表多數,這將是實行三權分立的法治的方式。毫無疑問,立法者的民主合法性是支持立法意志優先作為法律解釋指南的最堅實的論據。
然而,更批判的觀點提出了這樣一種觀點,即是法律而不是立法者的意圖,因此法律而非人的政府將要求只有文本中有效表達的立法意圖才能約束公民.
如果未(以書面形式)說明意圖,則不具有約束力。這個想法是,法律意味著其文本中的內容,而不是立法者想要或想要說的內容,而這些內容恰好沒有反映在規範性條款中。這樣,立法意圖永遠不可能是主觀的(voluntas legislatoris),如果脫離文本(voluntas legis),正確的做法是偏愛嚴格的字面內容,不管其背後的意志如何。 ”
我們就此案與OAB de São Paulo 加密貨幣委員會主席Felipe Ojeda 進行了交談。
“文本只討論代幣和山寨幣,但我相信,當受到監管時,它也將針對比特幣” – Ojeda 說,並確認在這種情況下,立法者的意圖將得到關注,並且很可能其中一個立法機構將包括比特幣(比特幣)。
其他好奇的PL,但不是關於加密貨幣
今天不是在國會提出奇怪的法案。 2010 年,提出了PEC 479/2010,將高速互聯網接入作為一項憲法權利。
另一方面,PTB 議員Rogério Magrini 制定了一項法案,禁止在聖保羅內陸的Sertãozinho 市播放“tirrei o pau no gato-to”歌曲。
熱尼尼奧副手的法案在好奇心方面與上述案例相去甚遠,但它向我們展示了法律的模棱兩可。這就是創建智能合約的原因,你是否已經知道它們?閱讀這篇文章,了解有關智能合約的更多信息以及它們如何在法律領域提供幫助。
我們聯繫了副手,了解了該項目的真實意圖,但到目前為止,直到本文發表,我們才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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