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局315再點名元宇宙炒作又見監管難題立法是否當務之急?

3月15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理性消費不亂貸美好青春不負債》風險提示指出,目前網絡上出現一些“小遊戲”,假借“元宇宙”“區塊鏈”等概念進行炒作。

這是繼2月18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後,監管部門再次點名“元宇宙”非法集資問題。

基於物聯網技術、區塊鏈技術、交互技術、網絡及運算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及電子遊戲技術六大技術支撐的創新融合應用,元宇宙自去年以來便受到政府和市場的雙向關注。今年,多地直接將其寫入地方政府工作報告和規劃,佈局數字經濟新賽道。

特別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元宇宙再次火了一把,在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中亮相。

一面是元宇宙的持續火熱,另一面市場卻亂象橫生,大量的虛擬資產與虛擬地塊價格被持續炒高,財產歸屬和流轉問題日益突出,同時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日益增多;

兩會代表中很多人也提及了“火熱的元宇宙應該如何監管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梁偉建議加快制定元宇宙行業標準、產業標準、技術標準等,為元宇宙產業的發展建立規範化的標準體系;全國政協委員萬捷也表示,應本著雙管齊下的原則,加強監管與鼓勵創新二者並行。

業界更需要的是冷靜思考、理性看待,抓住機遇推動元宇宙健康有序發展。

  • 元宇宙方興未艾,立法時機仍未到

經算力智庫記者調研,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出台系統的元宇宙相關的法律指導文件。

但顯然各部門已註意到了,規範技術創新的必要性。如2022年1月2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規定中提及的深度合成技術,是指利用以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為代表的生成合成類算法製作文本、圖像、音頻、視頻、虛擬場景等信息的技術,這被業界專家認為是廣義的元宇宙技術約定,2022年3月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官網發布《元宇宙產業自律公約》,2021年9月22日科技部下屬中國技術市場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開展的《 NFT平台與產品評測》團體標準研製與起草等。

從概念興起到今天,元宇宙只不過一年光景。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律師認為,由於法律本身俱有滯後性,尚處於初級發展階段的元宇宙,其底層建設如區塊鏈技術、交互技術、人工智能、NFT、雲計算及可穿戴設備等基礎技術正在逐漸聚合的過程中,但離真正實現元宇宙的願景還有很長的路。面對每天都在發展變化的元宇宙行業,現階段對其進行專門立法也不現實。

值得一提的是,元宇宙虛擬資產的法律屬性及流轉、稅務等問題已被業內外人士關注。

“虛擬資產具有隱秘性、匿名性等特點,遊戲玩家交易是否加價確認,盈利部分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短期內很難執行。”有行業從業者指出,元宇宙虛擬資產的獲取是否合法目前也難以界定。相當一部分虛擬資產涉及炒作或違規發行,資產本身就不合法。

到目前為止,元宇宙中虛擬資產在法律屬性如何定位、知識產權如何釐清、稅務如何徵收等問題上,目前仍不清晰,有待立法機構進一步論證。

  • 元宇宙場景多元,監管涉及到不同行業的不同法律範疇

不願具名的業界專家告訴算力智庫記者,元宇宙作為需要鏈接眾多技術協作底層,多應用場景的內容與生產方式的創新,涉及的行業與方向非常多。如從事電信經營業務的元宇宙平台公司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依法申請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另根據不同行業的要求,元宇宙公司(平台)在運營不同的產品時,都需要辦理該行業所需的合規資質。

作為元宇宙目前最成熟的應用,遊戲賽道的監管不得不提。在我國,遊戲發行出版需要經過嚴格的行政審批制度,ICP、軟著和版號缺一不可。據算力智庫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國內游戲版號申請極為嚴格,具備遊戲發行資質的企業十分稀缺。元宇宙遊戲想要取得版號目前尚不可能。

據某知名遊戲企業從業者透露,國內無論是遊戲從業者還是C端玩家普遍對元宇宙遊戲定位不清晰。

“遊戲公司都說要做元宇宙遊戲,但是怎麼做,做成什麼樣其實都不是很確定。邊說邊做邊看邊改是主流現狀。而且,遊戲因為版號限制等很多也不會在國內發行。”

嚴格意義上來說,我國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元宇宙遊戲。因此,社會上打著元宇宙遊戲旗號,“邊玩邊賺”的頁遊更多是要被監管的詐騙與炒作行為。

肖颯律師提醒,市場上存在類似遊戲或具備遊戲元素的平台需要注意,做好企業合規建設,需著重針對數據合規(數據出境、個人信息保護等)、技術合規(深度合成、網絡彈窗、推廣宣傳等)、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進行合規建設,避免產生各類法律風險。

說起元宇宙的頭把交椅,NFT自然當之無愧,這種具有獨一無二、不可分割特性的通證在元宇宙領域被引申為虛擬數字藏品,也是很多傳統世界的人認識元宇宙的重要入門媒介。

NFT吸引了大量傳統市場的藝術家、藏家、機構湧入,讓藝術人文插上新一代信息科技的翅膀。目前我國在NFT市場不開放二次交易,暫時也不允許轉贈送(一般性行業限制為180天)。然而在炒作的泡沫被嚴令禁止下,NFT仍面臨著品牌侵權、假借數字文創,行炒作、詐騙之實等眾多不規範行為。

2021年12月,美國藝術家Mason Roth-schild在邁阿密巴塞爾藝術展上推出了100個“MetaBirkins”系列NFT手袋。隨後,法國奢侈品牌Hermès(愛馬仕)發表官方聲明,指控前者未經其授權進行創作和銷售。

肖颯律師在接受算力智庫記者採訪時建議,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規範NFT發展:

一是加強數字藏品版權保護。相關機構協同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在版權領域的試點單位,共同探索數字藏品版權的登記、維權機制,提升數字藏品製作、發行、銷售等各個產業環節的版權保護,制定數字藏品有關的版權保護實行辦法,維護市場文化創意生產工作者或組織機構的合法權益,夯實數字藏品的良性生產環境基礎。

二是強化數字藏品發行監管。因數字藏品與傳統出版發行物、限量紀念品等產品有一定的相似性,建議有關部門製定數字藏品發行管理辦法,對違規不良數字藏品發行進行監督下架。

三是設立數字藏品交易平台准入制度。建議有關部門製定數字藏品交易平台的准入制度、提高交易平台建設的行政審批門檻,並對交易平台的區塊鏈算法應用、交易產生的數據進行監督管理,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通過數字藏品交易平台進行違規、違法操作,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 技術尚不完全成熟,數據安全仍是奪命考題

除遊戲、NFT外,“元宇宙+”的場景化創新應用中共同面臨的問題是數據隱私與數據安全違規問題。

2021年既是元宇宙元年也是中國的數據合規元年。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強化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

作為互聯網的下一個時代,元宇宙數據隱私保護與數據價值確權也將是未來行業發展的痛點。

與互聯網數據相比,元宇宙收集的個人數據更加豐富、更加全面。除身份證信息、郵箱、電話、職務、購物等現下常規數據之外,元宇宙還會收集用戶的虹膜、語音信息等生物信息。

面對大量的信息,機構方面一是要確保數據不被盜用或外洩,二是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依法收集、使用、管理。

就數據隱私保護而言,元宇宙依托區塊鏈技術分佈式記賬、不可篡改、智能合約等特點,在不同應用、設備之間完成數據交互,提高數據安全性。只不過,區塊鏈技術目前處於初期階段,面對大量的數據可能會出現算力效率差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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