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數字所有權?

如今的網絡也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種數字封建主義。

作者:Julien Genestoux

翻譯機構:DAOSquare

2022年3月7日

圍繞web3和NFT的爭論非常激烈。不幸的是,很多時候,這種爭論僅僅涉及挖礦。儘管如此,我還是經常看到這樣的批評(希望我表述是正確的):

網絡已經夠“資本化”了,為什麼賦予更多的產權會有幫助?

不幸的是,我認為這從根本上是對“所有權”概念的誤解。

讓我們從一個題外話開始。創新最令人著迷的事情之一是從定義上來講,它沒有被概念化。預先存在的詞不能(不足以)準確地描述這些新想法。法律、設計和架構亦是如此。隨著新想法被更廣泛地採用和新的思維模式形成,所有這些都將被重新定義。

我認為這種變化也是在加密貨幣和web3世界中圍繞“所有權”正在發生的事情。

所有權作為控制權

眾所周知,所有權本身就作為一種社會結構是毋庸置疑的。剛開始,一些人並不接受這種觀念,但在21世紀,在幾乎所有世界範圍內,所有權是社會契約的基石,因為它最終是由國家通過暴力壟斷強制推行的事實上的法律概念。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容易看到所有權不僅僅是“財產”,而且也是“控制權”。一輛車有它的經濟價值,這意味著我可以賣掉它,但它也有使用價值:我可以開著它去某個地方,還可以用它來帶我的孩子兜風……等等。我甚至還可以決定給它噴個不同顏色的油漆或做一些技術改裝。 “我擁有它”意味著我可以控制它。我的鄰居不能未經允許隨意拿走或使用它,製造商也不能(至少到現在是這樣,也不應該)在未經我許可的情況下收回它或給它更換輪胎。

對一個事物的所有權不(僅僅)是指它的經濟價值。

同樣的概念已經適用於數字世界中的許多條目。最明顯的一個就是域名。當然,其中一些非常有價值,但其中大多數只對它們的所有者有價值,因為擁有這些域名可以讓所有者在人們訪問該域名的網站,或給該域名發送郵件時,可以控制內容、格式和運行的軟件……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DNS 中,所有者必須每年繳納費用才能繼續擁有該域,並且實際上有些域名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沒收(因為DNS 不完全去中心化……)

一些運動正在積極激勵人們爭取在網絡上獲得更多的所有權。例如,我長期參與的indieweb運動。

最後,必須指出的是,在某種情況下使用“你擁有這個”之類的句子已經很常見,以反映某人對所述情況負有責任,無論是因為他們造成了它,還是被期望解決它。當有人有權控制您的部分線上存在時,互聯網上甚至還有個相應的俚語叫做:pwned。

數字封建主義

封建主義是一種大多數人不擁有土地(事實上不擁有任何東西)的社會組織。儘管如此,他們還是優雅地作為田間勞動力,被允許生活在一些貴族的莊園上。貴族有道德義務(貴族義務……)在衝突中保護他們的農民,當然,他們也有強烈的動機來保護他們的土地和財產。

如今的網絡也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種數字封建主義。實際上只有少數科技公司擁有網絡。它們通過分析我們的關注點和數據,為我們提供無盡的娛樂消遣,並將我們彼此連接起來。他們確實提供了一些內容髮現機制,但這只是為了滿足他們吸引我們注意力的需要,或者讓我們在他們的平台上多呆一會兒:我們都看到了谷歌的結果頁面,那些鏈接到谷歌之外的內容被縮小至屏幕一角。 Facebook的即時文章或蘋果的新聞應用讓我們幾乎不可能(或至少是無法)瀏覽到其他網站。

在某些情況下,用戶可能認為他們擁有一些用戶名,或一個大型的Facebook交流群,但他們只能在與平台的目標和期望不相衝突的情形下才能控制它們。

其實真的沒必要這樣。我們應該可以去擁有自己的身份、數字圖譜,甚至還可以集體擁有連接我們的底層基礎設施和協議,而不是永遠局限只有在這些平台允許我們做的事情範圍內。

web3中的控制權

Web3可以被看作是加密貨幣/區塊鏈與技術網絡棧的集合。 web3正在將加密貨幣的世界中自我主權身份的概念大力宣揚。任何人都可以通過密碼學和對保密的私鑰的認知來確定自己的身份。通過智能合約,如NFT合約(當他們做得正確時),就可以強制貫徹只有記錄的”所有者”才可以修改該記錄。這裡的所有權與其說是指財富,不如說是指控制權。有傳言說,Vitalik Buterin創立以太坊是因為他對暴雪任意改變他辛苦得來的(玩了很多小時)遊戲裡的資產感到沮喪。

在NFT領域,所有權賬本和關於轉讓的規則、可視化表示……都是公開的(或者應該是…… OpenSea)、可審計的和可驗證的。也許NFT有市場價值,也或許沒有。作為一個開發者和創始人,對我來說有趣的是,規則是已知的,而且NFT的所有者有控制權。區塊鍊及其智能合約提供了問責制和透明度。

邁向集體所有製

網絡是我們的集體大腦。這就是我們集體生產知識的方式。生產的規劃應該立即引發關於生產手段所有權的問題。毫無疑問,到目前為止,所有權和勞動力的脫鉤在促進創新和推動進步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這也帶來一些挑戰,如沒有考慮經濟外部性,或者所有者、工人和消費者之間的錯位日益增長。在加密貨幣空間,因為它是自我參照的,表明這些”階級”之間的界限(比如說企業界中的股票期權,甚至是合作社)實際上可以模糊得多,有一個觀點是,既然我們(最終)有方法來”評估”(如果不是強制)數字所有權,我們就可以看到集體擁有的軟件和網絡的出現。

繼續上面的NFT例子,你可能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合約本身是被擁有的,而且在沒有合約集體所有權的情形下,所有單個代幣持有者只是合約的”租戶”。這是正確的,這也自然而然的形成了DAO的概念。一些合約可以由其他智能合約”擁有”,在那裡參與者可以集體決定合約的代碼……等等。

中間人的作用

有些人認為,所有權和控制權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中間人是用來顯示智能合約所提供的信息的。我認為必須認識到,我們與計算機的每一次互動都是通過多個中間人進行的:無論是我們自己設備的應用程序、操作系統,還包括對方的服務器……實際上,這意味著中間人負責通過顯示智能合約的真實狀態來”執行”所有權。

我們總是需要中間人和中繼將比特(0 和1)轉化為大腦字節碼(心理表徵)。然而,一旦數據來自智能合約,我們總是或者至少可以通過隨機抽樣對中間人的確為我們提供了準確的數據和信息進行驗證。

如果您創建一個NFT 智能合約,其中故意指向外部服務器以獲取元數據,那麼您正在破壞該信任鏈……因此,抱怨信任鏈被破壞的事實有點諷刺。然而,實際的NFT,即Jane Doe 擁有的特定代幣,仍然在那裡,每個人都可以看到,但除了Jane Doe 之外的任何人都無法更改。

更重要的是,如果任何一個中間人、前端或中繼行為不端、消失,底層數據的開放性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為自己和他人建立另一個中間人來使用。這不是理論上的,看看Hic Et Nunc上發生的事情就知道了。

我擁有這個網站……和它的會員!

讓我們用一個例子來結束這個問題。這個網站是我的,我雖然買了這個域名,但它仍然可能被查封,也不太可能永遠是我的。類似地,假設我擁有內容,若當前平台決定阻止它發表,我還可以在其他地方發表。

能夠發表顯然是關鍵的,變現也很關鍵。我能否以一種能讓我控制與讀者之間關係的方式來實現盈利?如果沒有加密貨幣,我很懷疑我是否能做到。如果我決定投放廣告,我必須花大量精力直接與出版商建立關係。如果我使用像Patreon或Substack這樣的平台,我將無法真正控制這種關係,尤其是當這些關係只能在這些平台上才能建立時。

實際上,這篇博文上有一個會員資格。它是由一個智能合約定義的,我(也只有我)自己來控制。有趣的是,這個合約是標準的。它是通過Unlock Protocol工廠合約部署的。 Unlock Protocol本身是由所有像我一樣決定擁有與成員關係的人集體擁有的。

經過近兩年的全球疫情,我們只能對現代網絡的奇蹟心存敬畏。儘管有大規模的隔離,我們中的許多人能夠繼續工作,與我們所愛的人進行頻繁的溝通,並在不出門的情況下訂餐和購物……這不禁讓人驚嘆,我深深地相信,儘管前面有許多挑戰,技術已經幫助避免了更深的危機。

然而,我們必須認識到,儘管這個人類的操作系統是強大而有價值的,但它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它使我們絕大多數人處於被互聯網巨頭奴役的地位,只有通過收回互聯網的所有權,我們才能開始成為互聯網上的自由人。

原文鏈接:https://ouvre-boite.com/digital-ow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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