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 的「左傾」與「右傾」

作者:Abu

編譯: 字節元

為什麼左傾DAO 一定會失敗

立論基礎

在無數的敘事中,DAO 作為一種組織形態,可以取代責任制公司這一資本主義數百年來摸索出來的市場組織秩序。那麼,對待它的對手,DAO 的研究者是怎麼看的呢?主流的觀點無外乎:

① 分配不均,AKA 剝削。公司的高管或資本家吸食了大部分價值,而勤懇996 的工薪卻勉強交完房貸。

② 階級分明,富人階級享受著夢幻般的生活品質,工薪則在逼仄的出租屋裡消耗生命。

③ 精神摧殘,科技公司用「垃圾信息」填滿了普通人的時間,讓他們頹廢。

批評家也會捏著鼻子承認,過去數十年,大型跨國公司創造了我們今天便捷的生活,這種生活是幾十年前的人們不可想像的。普通人的居室也可以冬暖夏涼,無需下廚也可以吃上一頓美味的午餐,午夜還能在數百位養眼的博主裡挑一個最養眼的慰藉一下寂寞,這甚至是免費的。

但是,如果窮人能賺得更多,就更好了。 So, let’s DAO。通過DAO,早期的普通貢獻者也可以收穫財富;通過DAO,每個成員都是平等的;通過DAO,我們創造藝術、呼喚良知……

所以,你可以看到很多歷史上出現過的社會實驗,在DAO 裡復活了。這種實驗從19 世紀圣西門和孔德的設計中吸取了諸多養分,我們一般稱之為「空想社會主義」。

DAO 的左傾嘗試,是一些socialism 思想在crypto 領域的複闢。以下將從左傾DAO 的基本形態、盈利與崩盤邏輯、和心理根源推測三方面闡述我的觀點。

基本形態

雖然有不少變式,左傾DAO 的基本思路是,創造一個歸屬於DAO 的「公域資本」,然後通過某種機制設計,使得公域資本可以按機制產生收益,並按機制公平分配。例如:

① 資金管理上使用多簽錢包。一般而言,一個由「國庫」的DAO,需要用多簽錢包管理社區眾籌的資金。據稱,這樣最大程度地保證了國庫資金不會被管理層RUG。

② 運營上的集體決策。這裡是DAO tools 集中創新的地方,因為問題是顯而易見的:集體投票決策是非常低效的。故而我們看到了諸如:多數決民主投票機制、選舉委員會機制、隨機投票人機制、兩院分權機制等。

③ 利益分配上的機械性。目前,主流DAO 的利益分配有兩種:一是平均分配,DAO 產生的收益通過平攤或隨機抽獎的方式分發社區,以各類NFT DAO 為典型代表;二是類龐氏機制,據說DAO 的早期參與人應該獲得更多的收益,後進者應該貢獻本金獎勵之,以OHM fork 為代表。

盈利與崩盤邏輯

盈利性DAO 的建立邏輯來自這樣一種斷言:DAO 激發了DAO 成員的創造性企業家才能,故而能在與傳統公司化組織中獲得效率優勢。但目前而言,沒有看到一個基於這樣邏輯的成功案例,那這麼多DAO 是如何盈利的呢?一般包括:

① 龐氏化收益及其崩盤:包括明顯的如OHM 龐氏,以及發token 營銷的割韭菜的隱形龐氏。很好理解,不提。

② 管理層信息差收益及其崩盤:這裡指DAO 的管理層利用自身對協議代碼、資金、市場資源信息的不透明,賺取的個人收益。如,偽rug、利用DAO 資金出貨、私吞白名單。這種盈利方式為DAO 的管理層產生了巨額利潤,只不過是以DAO 成員的損失為主要代價。這樣的DAO 並不是一種正和博弈,崩盤理所應當。

③ 消耗性盈利及其管理制度的崩盤:這裡指想要做事的DAO 在正直的管理層運作下的競爭失敗性崩盤。所謂消耗性盈利,是指維持DAO 初期運轉的創始人資金、或組建DAO 的盈利預期被消耗,使得DAO 無法維持。崩盤原因排除產品本身競爭力不足,更多是因為DAO 內利益分配失調,人才出走導致。

可以看到,基本形態和盈利與崩盤邏輯的三點是對應成因果的。如果沒有DAO 形態上的機制設計左傾,就不會產生盈利的不可維持和崩盤的不可避免。

下面,簡單推測一下,這種左傾DAO 的心理根源。

心理根源

在米塞斯偉大的《官僚主義:反資本主義的心態》一文中,他總結了他那個時代公眾左傾觀念的原因,我列了其中適合如今情況的幾條,概括介紹如下:

① 心理上的嫉妒與自欺

在市場經濟制度中,每個人都能夠通過提供被消費認可的價值而獲得地位躍遷,但只有少數的精英可以做到。剩下的失敗者中的一部分,為了自我安慰,他們說服自己相信,其失敗並不是自己的錯,而是社會秩序的錯。他跟那些蓋過了自己的人一樣優秀且勤奮,但獲利更多的是無良的騙子和無恥的「資本家」,it’s not fair。

② 文學與娛樂的影響

文學家、娛樂明星在市場時代總是膽戰心驚,他們害怕自己不再受到市場的歡迎,不再能享受如今富貴的地位。於是,在其創作的作品中,他們總是尋求一種逃避,一種對socialism 天堂的追求——如同他們追求落後的田園牧歌一般,在美國(obviously),生產出這些無聊的戲劇和電影的人,恰好是那些最熱烈地獻身於socialism 理想的人。這並不是胡亂的臆測,胡佛傳記的記者Eugene Lyons 曾經分析過當時世界上最著名的脫衣舞藝術家對美國激進運動的影響。

③ 白領工人的怨恨

白領階層有一些特殊的煩惱,他們工作在寫字樓中,似乎與自己老闆的工作並無二致;他們每天打交道的同事爬向高層,自己卻久不升遷——這些人總是不如自己的,卻依靠卑劣的手段獲得地位。他覺得,自己的工作,是老闆企業家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卻從沒有獲得等比例的報酬。而恰恰,白領工人是如今推進DAO 的重要組成人員。

小結

左派的國家可以維持數十年,左派的黨派也能撐過至少一個任期,為什麼在左傾DAO 總是崩盤得如此之迅速?

因為無論怎樣設計左傾DAO 的機制,DAO 成員有一個永遠敞開的退路——拋售並離開。這是crypto 世界設計最初,給予財產所有人最大的權利,而尊重私有財產製度,是左派的天敵。

一種基於NAP 的方案

上文總結了左傾DAO 失敗的原因:他們總想構建一個「公域資本」,而熟悉公地悲劇這一基本經濟學概念的朋友都知道,公域資本只會造成資源的浪費。進一步的,crypto 對於財產權的保護會讓DAO 成員通過拋售提前離開這樣的DAO,因而加速了左傾DAO 的崩潰。

因此,只要構建「公域資本」的出發點不變,不管是什麼樣的機制創新,都是在給予公域管理者機會攫取個人利益。

那麼反轉思路:一個沒有「公域資本」的DAO 是可以想像的嗎?當然可以,而且隨處可見。

公司是沒有公域資本的,每一點資產都可以通過層層商業合同追溯到股東、員工和供應商的個人。如我們所見的,這樣的機制創造了諸多偉大的產品。

NAP(Non-aggression principle)是一種自斯賓塞提出後被不斷完善的財產權處理原則。它天生契合crypto 世界:只要不侵犯他人,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誠然,這在現實世界中有諸多需要討論的學術場景,比如搭便車問題、無受害人犯罪(毒品買賣)、知識產權問題等等。但還好,我們在web3.0,處理這個原則要更簡單一點。

基於NAP 的DAO 方案,從核心的資產歸屬開始:

Step 1:明確的資金歸屬權

在DAO 裡,每一份資金都歸於特定的個體(地址或DID)。該個體對於其資金有完全處置權、包括定義其使用、二級市場銷售、撤回、放棄權利等。

Step 2:資金的利用

現在,我們定義了每一份資產的所有者,但是DAO 成員的資金因此會非常分散。那麼,如何高效利用這些分散資金呢?在傳統公司結構中,股東一般會任命職業經理人來管理資產,相反,在主流的DAO 中,DAO成員選擇將資金交予項目方使用。

問題在於,現實社會中,實名+相對完善的法律制度傾向於讓職業經理人為了更長期的利益好好管理股民資產;但在DAO 裡,這裡的規則完全相反:團隊可能是匿名的、現實中的法律對web3 是缺失的,賽博空間的自發法律更是無從談起。

所以,我們當然需要在DAO 內,重新建立一種職業經理人制度,這樣的製度應該滿足:

1、安全性:應盡量減小經理人rug 資金的空間,即使在其極具信任度的前提下.

2、靈活性:經理人可分鐘級動用大額資金,無需web2 中繁瑣的財務審批。

因此,我們從經理人的產生、經理人對資金的運用,對經理人rug 資金情況的處理,經理人的盈利四個方面,對一個可能的機制進行描述:

2.1 經理人的產生

資金所有人將資金(eg. ETH)委託給經理人,並簽署一份委託合約,合約規定了(委託費用、盈利方式、退出條件等)。經理人將收到一筆帶有時間鎖、線性釋放的ETH 資金——tETH——進去其管理的pool。委託人可以在任意時間按照委託合約所規定的那樣撤出其委託的資金,離開DAO 或重新選定委託人。

2.2 經理人對資金的應用

一旦tETH 離開pool,時間鎖開啟,pool 將按時間將ETH 自動發送至tETH 所在地址(或憑藉tETH 可claim 的某DeFi 協議,技術細節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下同)。此時,pool 按等比例消耗pool 中所有委託人的資金。

2.3 防止rug

由於委託人可以隨時更換經理人,這意味著他的ETH 從經理人A 的pool 撤出,進入經理人B 的pool。因此,如果其對經理人A 的資金使用有疑問,他可以立刻按當前盈利消耗比例撤出pool。一旦,pool 中ETH 資金無法支付tETH 代表的金額,釋放中止,直到pool 中有新資金的補充。 (PS:雖然這意味著,如果rug 發生,越早撤出pool 的人越能夠減小損失,但考慮到信息傳播速度遠大於時間鎖資金釋放速度,這種損失的差距微乎其微。)

2.4 經理人的盈利

外部資金為何支付進pool(而不是經理人的私人錢包)、如何支付進pool 以及在一個隨時可以進入退出的pool 中如何分配盈利是聯繫本題的三大問題。但在本框架內,上述問題是迎刃而解的,因為委託人選擇經理人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其利用資金盈利的能力,比如:

2.4.1 為何支付進pool?

經理人之間有充分的競爭,無法幫助pool 盈利的經理人無法取得委託人信任而獲得大額資金;因此,相比於web2 的經理人,經理人其獲得外快收入的概率和金額都更低。

2.4.2 如何進入pool?

經理人利用pool 資金獲得的盈利有兩種形式:a、以鏈上智能合約的形式產生收入,比如經理人投資DeFi 協議;b、直接匯款,比如經理人僱傭社區完成了某鏈下任務。前者可以提前接受社區審閱,後者因其財務支出在鏈上同樣受到委託人的損益評估。

2.4.3 如何分配?

分配的最主要矛盾在於,如何區分不同等級(早/晚、大/小) pool 委託人的收益。傳統處理方式是股權稀釋與收購,但這至少需要P2P 匹配,效率較低,也不適合pool 隨進隨出的原則。

因此,我們轉換思路,收益也是pool 需要支出的一部分,因此pool 中ETH 減去應付tETH 部分所剩盈利,是經理人按照合約,以tETH 的形式支付給不同委託人的。這樣,經理人的分紅計劃就作為其競爭委託額度的一個維度,供委託人參考。 (PS:什麼樣的委託人更被經理人歡迎是一個因地制宜的主觀問題,在DAO 內,我們既拒絕公平分配的大鍋飯,也拒絕盲目討好早期委託人的分配方式。)

通過上述機制,我們審閱開頭提出的靈活性與安全性兩大原則。可以看到:

從安全性上,競爭性的經理人從先驗的角度降低了經理人rug 的概率,而時間鎖+線性釋放機制從後驗完成了補充,留下了充裕的時間盡可能地降低委託人的損失。

從靈活性上,經理人可以通過私鑰立刻簽署一筆超大額的投資,不僅優化了繁瑣的web2 財務審批流程,幫助經理人在重要商業機會競爭中獲得先機。 (這並不是無先例的,如TJX 高級採購人有立刻簽署百萬美元訂單的權限。)

作為接受DAO 資金的供應商或委託人,智能合約不僅保證了其應收賬款的還款能力,tETH 作為一種債券,更是在DeFi 世界中廣闊的應用空間。使得供應商可以更充分地釋放流動性以提升生產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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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字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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