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塘法院:用虛擬貨幣交付借款、購買礦機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近日,錢塘法院審結一起涉泰達幣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審理後認定,原、被告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不成立,對於原告主張二被告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損失的訴請不予支持,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錢塘法院指出,即便原告能證明其以泰達幣替代人民幣向二被告交付借款,但該行為不受法律保護,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原告自行承擔。

巴比特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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