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近日報導稱,泰國將禁止使用加密貨幣作為商品和服務的支付方式,並稱數碼資產的廣泛使用威脅到國家的金融體系和經濟。
新媒援引彭博社的報導稱,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3月23日在一份聲明中說,包括加密貨幣交易所的企業經營者不得提供此類支付服務,也禁止以促進使用數碼資產支付商品或服務的方式行事。然而,該機構稱,新法規不會影響數碼資產的交易或投資。
泰國監管機構說,使用加密貨幣進行交易的限制將從4月1日開始生效,但當局將給予泰國企業在4月底之前遵守新條例的過渡期。監管機構說,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用於商業交易的限制,與歐盟、英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法規相一致。
基於泰國的經濟放緩,當地民眾,尤其是年輕投資者近年來增加加密貨幣交易,以尋求更好的回報。由於數碼資產的高波動性、不確定性和風險,商業銀行被告誡不要直接參與數碼資產的交易。
泰國監管機構說,發展泰銖以外的任何定價單位都會增加經濟活動的成本,降低貨幣政策傳導的效率。它說,在發生流動性危機的情況下,泰國銀行將無法以泰銖以外的形式向各種金融機構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