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接觸金融”增加金融犯罪風險近五年虛擬貨幣洗錢金額逾330億美元

伴隨著新技術、新形態金融資產等的出現,金融業務不斷創新發展。新冠疫情更加速了“無接觸”金融服務的發展。在此背景下,反洗錢監管工作面臨著身份核實、網絡數據安全等方面的挑戰。

ACAMS(公認反洗錢師協會)第13個亞太區反洗錢/反金融犯罪年會於4月23至24日在線上舉辦,以“證明法規遵循成效”為主題,探討在疫情下,如何精準研判風險的變化,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加強反洗錢工作的成效。

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總裁朱立翹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專訪時表示:“反洗錢工作的重點是防範、偵測和遏止,當前的反洗錢工作應繼續採用’風險為本’的監管原則,在科技、數據、合作三方面加強反洗錢監管工作。”

疫情催化數字化金融服務

2019年底新冠疫情暴發打亂了社會各行各業的發展節奏,疫情防控的要求以及線上服務的普及,為金融行業帶來了新的難題。

朱立翹指出,疫情帶來了對金融機構的資源分配和風管能力的挑戰。首先,金融機構在疫情期間需同時專注抗疫工作,保障員工和客戶的健康,並密切留意新的風險和可疑交易。其次,互聯網商務和網購更加普及,網上詐騙的個案也因此大幅上升。

同時,在金融行業數字化轉型的大趨勢下,新冠疫情進一步加速了“無接觸”金融服務的發展。朱立翹表示:“遠程開戶和網上金融交易給客戶帶來了方便,但同時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傀儡戶口,增加金融犯罪風險。”

“無接觸金融”服務的特點在於“非面對面”,其監管重點在於身份核實。公認反洗錢師協會大中華區反洗錢合規策略總監李娜向記者指出,對於客戶的身份識別,FATF(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提出,“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是預防風險的關鍵”。她表示,建立合適的數字身份識別系統,將有利於高效解決新的業務形態下的客戶身份的識別問題。

朱立翹則認為,對於銀行提供遠程開戶和線上服務,應符合相關監管要求(包括須通過身份驗證和身份配對)、身份核實技術的可靠性,以及銀行風險評估的全面性三項主要原則。

據朱立翹介紹,超過90%的香港零售銀行已經向客戶全面或者積極準備提供遠程開戶服務,並且按照本身情況採取合適的風管措施,其中絕大部分都利用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和聊天室與金管局就應用科技方案儘早溝通,並且在充分試驗後才正式推出市場。

堅持“以風險為本”

疫情是數字化金融服務的催化劑,但新技術的廣泛運用是時代的趨勢,其帶來的挑戰並不止於“無接觸”金融。

朱立翹表示,科技進步大大提升了金融交易的速度和廣度,但同時也會增加防範和偵測可疑交易的難度。在此情況下,騙徒的金融犯罪活動得到便利,在線上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時涉及被冒充身份的風險也比較高,網絡和數據安全環節也迎來挑戰,各種風險環環緊扣,因此必須能夠從宏觀角度作出全面的風險評估。

在FATF發布的《40條建議》中,第十五條建議就提及各國和金融機構應查明和評估新產品、新業務實踐的開發,以及對新產品和現有產品使用新的或開發中的技術中可能產生的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風險,並表示這種風險評估應在推出新產品、開展業務或使用新技術或正在開發的技術之前進行。

此外,朱立翹指出,應對這些新挑戰的關鍵同樣在於用好新科技,這需要監管機構在政策和業務操作兩個層面向金融機構作出指導。其一是在政策層面堅持FATF所強調的“風險為本”的監管原則,與金融機構保持緊密溝通,強調風險是動態的,制定能夠靈活應對新情況的風管措施;其二是在業務操作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多與科技專家多作交流,共同探討創新科技在反洗錢工作中可以發揮的正面作用。

據朱立翹介紹,香港銀行業在採用反洗錢合規科技方面有著可觀的進展,目前,超過60%的銀行已經開始採用機器人流程自動化、自然語言處理、無代碼工作流程等科技方案;53家銀行正在使用或正積極考慮使用非傳統數據作為分析,其中有7成的銀行因此發現以往無法辨識的可疑關係和交易;還有19家銀行正在進行,或者正積極考慮進行網絡分析。

虛擬貨幣洗錢風險高

在數字金融世界,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虛擬資產等一直是金融機構所警惕的可能引發洗錢隱患的因素。根據區塊鏈數據分析公司Chainalysis 發布的《2022加密貨幣犯罪報告》,在2017年到2021年,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累計達到約330億美元;2019年,利用加密貨幣洗錢的金額高達100億美元,這個數字在2021年也高達86億美元。

對此,李娜指出,ACAMS曾與RUSI(英國智庫)一同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風險與合規”的調查報告,其結果顯示公眾對於虛擬貨幣或虛擬資產的態度是較為負面的,大部分被調查者認為,虛擬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融資的可能性較大。

她認為,應對虛擬貨幣帶來的風險,首先是要對相關情報進行完善,尤其是對於小品種虛擬貨幣的相關情報的蒐集及其幣流的追踪,以及填補對於蓬勃發展的DeFi(去中心化金融)和NFT(非同質化代幣)的認知空白,其次便是要達成各國對於虛擬貨幣的一致認識,以此為基礎達成監管的一致,取得業界的共識。

目前,國際社會對虛擬資產尚無統一定義,但隨著相關共識的達成,對這一領域的認識將不斷完善。

2018 年3 月,二十國集團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曾發布聯合公報,表示虛擬資產不具備“貨幣”的關鍵屬性。多個國際組織和多數國家的中央銀行、監管機構也明確表示,除央行數字貨幣外的虛擬資產,不論在市場稱謂中是否使用“貨幣”字樣,均不具有法定貨幣的基本屬性和功能。

2019年,Libra 白皮書的發布引起金融界關注。金融穩定理事會、巴塞爾委員會等國際監管組織按照二十國集團的要求,均將以Libra 為代表的全球穩定幣作為重點關注領域,分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跟踪研究。

朱立翹表示,相互合作是反洗錢監管的重要一環,互聯網中地域的概念較為模糊,“但跨境金融交易一直都是較高風險的活動,必須採取更嚴格的管控措施,也需要全球各地的監管機構共同合作。因此,我們必須加強本地、亞太地區以及國際間各利益相關方的合作,提升反洗錢生態圈的整體效益,防範、偵測和遏止洗錢和金融犯罪活動對全球造成的威脅和財務損失。”

她指出,面對創新科技和虛擬資產相關風險,金管局將密切留意國際上的發展,與業界保持溝通,按照實際情況不斷更新指引。

(作者:朱麗娜,實習生齊盈澤編輯: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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