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按下數字經濟發展加速鍵支持開展數據入股、數據資產證券化

近年來,數字經濟逐漸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發展數字經濟成為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繼去年8月《北京市關於加快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杆城市的實施方案》發布後,北京再次摁下數字經濟發展的“加速鍵”。

5月7日,《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徵集意見,將北京行之有效的政策舉措上升為法規制度;而在4月15日《北京市數字經濟全產業鏈開放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要推動北京數字經濟全產業鏈開放。立法保障+行動方案,足以看出北京發展數字經濟的力度。

根據《條例》,北京將設立金融、醫療、交通、地理空間等領域的公共數據專區,推動公共數據開放和社會化應用,並將促進政企數據交互共享;探索建立數據生產要素會計核算制度,推動數據生產要素資本化核算,支持開展數據入股、數據信貸、數據信託和數據資產證券化等數字經濟業態創新。

在平台經濟發展方面,鼓勵平台企業利用互聯網的優勢,賦能經濟社會轉型升級,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在硬件設施方面,將推進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隱私計算、城市空間操作系統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

設立金融、醫療、交通、地理空間等領域的公共數據專區

北京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一直處於領跑位置,2021年,北京數字經濟增加值達到1.6萬億元,同比增長13.1%,佔GDP比重為40.4%;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8918.1億元,同比增長16.4%,佔GDP比重達22.1%。

“北京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很多創新實踐,也存在一定的瓶頸制約,亟需制定一部數字經濟領域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北京市經信局相關負責人指出。

《條例》共九個章節,涵蓋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字化治理、數字經濟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數據要素是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核心引擎。數據對提高生產效率的乘數作用不斷凸顯,成為最具時代特徵的生產要素。其中,公共數據開放早已成為國家重要戰略規劃的內容之一。但實踐中,公共數據的開放與流通利用仍存在一定問題。

“目前,各方對於公共數據的共享開放存在諸多顧慮,包括數據安全顧慮、數據收益分配的顧慮等等,所以在此過程中需破解基礎性難題,比如說數據權屬、數據的收益分配、數據的安全保障以及個人信息保護等問題。”北京師範大學互聯網發展研究院院長助理、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指出。

此次北京發布的《條例》中要求,建立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組織建立全市公共數據共享支撐體系,推動實現數據和相關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按照需求導向、分類分級、安全可控、高效便捷的原則,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開放公共數據。設立金融、醫療、交通、地理空間等領域的公共數據專區,推動公共數據開放和社會化應用等。

在此前4月15日發布的《北京市數字經濟全產業鏈開放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中也提到,將推動公共交通等單位數據開放,持續加大數據開放共享力度,升級改造公共數據開放平台。

除卻公共數據的開放,《條例》還提出要促進政企數據交互共享,其中第二十六條中指出要加強平台企業間、平台企業與中小企業間的合作共享,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並且,要求北京市、區發改、市場監管、網信、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應當優化平台經濟發展環境,促進平台企業相互開放生態系統,通過項目合作等方式推動政企數據交互共享。

吳沈括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政企數據交互共享可以促進數據資源最大程度的重複使用,提高數據的效率,能夠間接擴充數據資源的使用潛力;並且,通過公共數據的共享和流轉利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推動政府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的優化和升級;此外,也有助於中小企業得到更多的數據資源支持,助力創新和發展。

探索建立數據生產要素會計核算制度

上述提到,數據權屬、數據的收益分配等是製約數據交易、流通的難點。

此次《條例》指出,北京市探索建立數據生產要素會計核算制度,推動數據生產要素資本化核算,激發企業在數字經濟領域投資動力。推進建立數據資產的登記和評估制度,支持開展數據入股、數據信貸、數據信託和數據資產證券化等數字經濟業態創新。

“推動數據要素資本化核算有助於精準、明確地計算數據相關的收益以及分配流向,對於各方主體權益保障具有經濟層面的重要意義。”吳沈括認為。

《條例》還指出,單位和個人可以採用直接交易、平台交易等合法方式開展數據服務和數據產品交易活動。

去年,北京成立國際大數據交易所,率先建立國際化的數字經濟中介產業體系,為數據要素資源價值化進程提速。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國際大數據交易所應當制定數據交易規則,探索“可用不可見、可控可計量”的數據交易範式,對數據提供方的數據來源、交易雙方的身份進行合規性審查,並留存審核、交易記錄,確保數據交易公平有序、安全可控、全程可追溯。

推動建設人工智能、區塊鍊等新基建

數字基礎設施如同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石。對此,《條例》提到支持建設一代高速固定寬帶和移動通信網絡、衛星互聯網、量子通信等網絡基礎設施,推動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隱私計算、城市空間操作系統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

此外,《條例》指出,促進數據、算力、算法和開發平台一體化的生態融合發展,協同周邊城市共建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京津冀國家樞紐節點。這也契合了國務院此前印發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其要求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佈局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建設數據中心集群,結合應用、產業等發展需求優化數據中心建設佈局。

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需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雙輪驅動。在數字產業化方面,《條例》指出,北京市將鼓勵軟件、硬件的開放創新發展,做大做強高端芯片、新型顯示、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人工智能、區塊鍊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集群。支持互聯網醫院發展,新型醫療服務,推動對人工智能新型醫療方式和醫療器械的包容審慎監管等。

產業數字化方面,北京市將支持工業企業實施數字化改造,支持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推動建設數字貿易示範區,完善數字經濟新業態准入。同時提升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物流以及鄉村治理的數字化水平,促進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創新發展等。

支持平台企業規範發展促進數實融合

平台企業是北京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100餘家互聯網獨角獸企業,北京佔比近50%。

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條例》要求,互聯網平台企業應當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規則。不得利用數據、算法、流量、市場、資本優勢,妨礙、破壞其他平台和應用獨立運行,不得損害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對消費者實施不公平的差別待遇和選擇限制。

另外,《條例》也提到,要積極支持平台企業規範健康發展,鼓勵其利用互聯網的優勢,賦能經濟社會轉型升級,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允許個人利用電子商務、社交軟件、知識分享、音視頻網站、創客等新型平台就業創業,有序引導新個體經濟。

以下為《條例》全文 ↓↓↓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1世紀經濟報導

記者:王俊、王欣(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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