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警告NFT 風險如涉證券、集資須受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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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質化代幣(NFT)自2021 年開始風靡全球,各界名人、品牌紛紛參與,開啟了數位收藏品的狂歡盛宴,對此,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6 月6 日發佈公告,提醒投資者留意NFT 的相關風險。

香港證監會指出,NFT 與其他虛擬資產一樣面對較高的風險,包括二級市場流通性不足、價格波動、定價欠缺透明度、遭駭客入侵及欺詐的風險,並提醒投資者應該意識到這些風險的存在,如未能完全理解NFT 或無法承受潛在虧損,則不應該投資此類資產。

公告提到,如果某NFT 是一個真正以數位形式存在的收藏品,與之相關的活動便不屬於香港證監會的監管範圍。

然而,香港證監會最近留意到,有些NFT 跨越了「收藏品」與「金融資產」之間的界線,例如有著與「證券」或尤其是「集體投資計劃」下權益相類似結構的細分化或同質化NFT。

「集體投資計劃」一般包含4 個要素,分別是:須涉及就財產而作出的安排;參與者對所涉財產的管理並無日常控制;該財產整體上是由營辦有關安排的人或代該人管理的,或參與者的供款和用以付款給他們的利潤或收益是匯集的;及有關安排的目的或作用是使參與者能夠分享,或收取從上述財產取得或管理而產生的利潤、收益或其他回報。

香港證監會指出,一旦某NFT 構成了「集體投資計劃」下的權益,推廣或分銷NFT 便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而根據現行規定,無論是在香港或是以香港投資者為對象,任何人若要進行「受規管活動」,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須取得證監會頒發執照。

此外,香港證監會還表示,如有關NFT 的安排涉及向香港公眾提出參與集體投資計劃的要約,亦可能會觸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認可規定。

實際上,香港證監會這番提醒似乎是在呼應中國當局以「去金融化」為前提,有條件式開放NFT 交易的論調。

目前在中國,如果只是單純鑄造、發行NFT,以虛擬藝術品的形式讓大眾收藏,這些行為是被允許的,而為了跟加密貨幣劃清界限,包含騰訊在內的中國公司大多都選擇使用「數位收藏品」等字眼,且都不允許NFT 的轉售交易行為,目的在於弱化NFT 的金融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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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BLOCKCAST。版權歸作者薰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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