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為了加強其監管環境,日本立法者期待修改《懲治有組織犯罪和控制犯罪所得法》(1999 年)。
修正案將授權執法機構和法院沒收與犯罪活動有關的加密。
報導稱,司法部將與立法會就擬議修正案進行討論。在提出法規時,必須考慮許多因素,包括如何獲得特定加密貨幣資產的私鑰以執行扣押。
日本一直在為加密貨幣行業製定一條非常關鍵的路線,並正在消除可能影響投資者與新生生態系統之間關係的各種形式的歧義。本月早些時候,Blockchain.News 報導稱,日本通過了一項新的穩定幣法案,將這些資產類別定義為數字貨幣。
雖然穩定幣法案僅旨在保護該國的投資者,但該法案規定,資產的發行只能通過持牌金融服務公司進行,並且穩定幣必須得到日元的支持。
同樣,《犯罪所得控制法案》的修正案將帶來確定性,並將加密貨幣添加到該法案目前規定的資產清單中,包括財產、貨幣債權和動產,如機械、車輛、工具和用品可以扣押。
然而,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都在爭相馴服並為新生的加密生態系統帶來全面的監管,但速度和領先優勢各不相同。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 告誡投資者不要處理投機性資產的努力之一,該委員會建議公民如果不完全了解非同質代幣(NFT),則不要交易空間中可能固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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