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NFT?有關聯更有本質區別

近日,福建省發布了《福建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小組關於防範NFT違規風險的提示函》(以下簡稱《提示函》),作出“不得未經批准從事NFT交易、不得違規變相參與NFT活動”等四條提示,引發了業界關注和熱議。 《提示函》所指的NFT和國內發行的數字藏品是什麼關係,對於數字藏品發展會有什麼影響,亦引起廣泛討論。

數字藏品與NFT有所關聯但有本質區別

《提示函》指出,近期市場出現大量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產品,NFT作為一項區塊鏈技術應用,金融化後容易與詐騙、炒作、洗錢等非法活動關聯,引發連鎖風險。要求福建省交易場所不得未經批准從事NFT交易。數字藏品是指使用區塊鏈技術,對應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的唯一數字憑證,在保護其數字版權的基礎上,實現真實可信的數字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國家新聞出版署科技與標準綜合實驗室區塊鏈版權中心主任劉天驕指出,國內數字藏品與國外NFT有三點區別。第一,國外的NFT基於公鏈,公鏈對所有人開放,任何人可參與、讀取數據、發送交易等。 “國外NFT最核心的特點是不受管理,不受控制,沒有任何人或者機構進行監督。而國內的數字藏品基於聯盟鏈,很多區塊鏈、聯盟鍊是由政府搭建的基礎設施,我們國家對聯盟鏈進行了管理。”第二,在發行藏品的內容上,國外的NFT沒有經過版權審核,國內規範的數字藏品必須要經過內容審核才能上鍊進行發布。 “我們把數字藏品定位成數字出版物,就是要經過出版發行之後,才能進行流通和售賣。”另外,國外的NFT是把一個作品或者某個虛擬的東西進行代幣化,傳遞的不是真正的數字文創作品、數字版權作品的價值。

“國內的數字藏品通過利用區塊鏈可溯源、不可篡改、公開透明的技術手段,將文化要素進行流通,使得數字文化產品、版權作品的價值進行錨定,傳遞的是我們數字文化要素的價值。”劉天驕說。

亂象屢見不鮮行業紅線在哪裡?

當前,數字藏品平台惡性炒作、虛假宣傳等亂象屢見不鮮。近期,又有平台陷入倒閉跑路的傳聞,雖然有和解、有闢謠,但也充分說明了當前數字藏品行業混亂的現狀。

對此,不少專家也談到了發行數字藏品應該注意的紅線。劉天驕認為,第一,數字藏品不能做金融化的產品。目前,福建省發的《提示函》就明確不允許交易所做二級市場,因為二級市場就是在做證券化或者金融產品;第二,數字藏品是數字文化產品,數字文化產品不能侵權盜版;第三,數字產品的發行要進行內容審核。 “數字藏品包含了美術、音樂、動漫、遊戲、影視等多領域的原創作品,這些作品在我國必須要經過出版才能賣,否則就是非法出版物。與此同時,出版就需要做內容審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核心價值觀。”第四,是價值評估。現在我國的定價體係有三個,分別是國家定價、根據市場定價、根據主體或生產單位定價。數字藏品的價值必須要遵循常規行業公允的方式進行定價。

對於用戶購買,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肖颯建議,應當盡量選擇購入一些藝術價值高且發行平台資質完備的數字藏品,以保障自己的消費者權益。同時,用戶也應當主動遠離不當炒作,一同為數字藏品行業的良性發展作出努力。

據法治日報報導,多位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專家提出,數字藏品作為一種區塊鏈技術創新應用,對傳播優秀文化具有積極意義,但由於在我國出現時間較短,認定及監管標準尚未建立,導致亂象叢生。為防止數字藏品市場帶著問題繼續“狂奔”,應及時建立良性監管和行業規制,讓技術更好地為藝術服務。

數字藏品賦能產業發展助力品牌價值提升

今年,國內數字藏品平台快速增長,據不完全統計,大大小小的數字藏品平台已超過400家,發行的數字藏品涉及非遺文化、體育、影視、航天航空、知名藝術家等多個行業和領域。天眼查數據顯示,與數字藏品相關的企業有53家,而與數字經濟技術層相關企業超183萬家,其中,2021年新增註冊企業近70萬家,增速達68.48%。

“各大IP對數字藏品的關注,也說明在當前的商業化營銷中,數字藏品能為品牌IP賦能,幫助提升品牌價值,開拓創新的商業營銷模式。”肖颯表示,在Z世代已經逐漸成為消費主力的當下,數字藏品作為一種新型數字商品,如果能與品牌進行良好互動,就能吸引更多年輕人的注意力,在互聯網上幫助品牌實現更快更廣泛的傳播,從而增加品牌價值。另外,一些旅遊景區和博物館利用數字藏品對自身標誌性景觀和藏品進行數字化營銷,對自身的經營推廣和傳統文化保護都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表示,IP的強大是前提,數字藏品是IP的加分項,起到了錦上添花的作用。 “數字藏品真正意義上的確權,除了打造IP,也會進一步推動數字版權更規範化的發展。抓住年輕人喜聞樂見的形式,深挖IP背後的意義,也能充分擴大各種IP背後生生不息的中華傳統文化在國內外的影響力。”

數字藏品未來發展:將藝術留給真正喜歡藝術的人

6月10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稱,“數字化時代,善用數字藏品的正向價值,讓其遠離炒作,就能激發更多新動能,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多選擇。”盤和林表示,數字經濟不僅僅是新基建,還要有內容填充。 “數字藏品對於文化產業的意義和發展是巨大的,不論是數字藏品、數字內容生產,或者說文化產業的數字化,對我們未來的精神消費實際上是有深遠意義的。”他認為,數字內容生產和經濟系統,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數字藏品在發展的過程中如果能把其定位、邊界、使命釐清,做好與實體經濟的互相補充,會帶來疊加賦能的效果。

為普及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藝術作品,促進大眾藝術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人民網靈境·人民藝術館今年一月正式上線,旨在為藝術家及優秀藝術作品提供數字化平台,為藝術品數字版權保護、數字出版、數字轉化、數字認證(區塊鏈)等提供服務,用數字技術服務大眾藝術。國內藝術品數字轉化方興未艾,市場規則和標準也在不斷探索中。靈境·人民藝術館在兼具內容編校、審核及出版審查制度之外,還在探索數字藏品公開發行的內容監管模式。

盤和林表示,靈境·人民藝術館通過內容審核和數字出版審查來把握數字藏品發行的合規性,是對我國數字藏品一級市場的一種嘗試。這種模式將數字藏品作為一種工具,用來確定產權,未來可以通過智能合約限制數字藏品的二級市場交易,將藝術留給真正喜歡藝術的人,而非投機者。他認為,“數字藏品的技術基礎與NFT相同,從短期看應該繼續限制二級市場交易,但長期看還是要將數字藏品產權和交易納入正規監管中,以出版審核的方式,對數字藏品投放進行把關,以區塊鏈技術確定數字藏品的產權。”

來源:靈境·人民藝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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