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重拳出擊”數字藏品二級交易未來數字藏品監管或將趨嚴

6月20日,酷狗音樂發行全國首個非遺樂器數字音樂藏品“古樂華章”。
6月20日,深圳國際預科學院官方公眾號發布消息稱:將發行國內國際高中首個原創IP數字藏品。
6月20日,中國工商銀行首發家企欣榮紀念章數字藏品NFT。
6月20日,周杰倫將與巴黎圣日耳曼足球俱樂部聯名推出PFP NFT Tiger Champs。
6月20日,美國知名輕奢品牌蔻馳(COACH)和Web3工作室1BLOCK達成合作,將推出限量版NFT。

短短一天,國內外就有多項數字藏品、NFT發行,在這樣野蠻生長的數字藏品行業,催生平台數量也迎來了爆發式增長。眾多企業積極入局數字藏品領域,例如阿里、騰訊、京東等互聯網大廠是試水該領域先行者,早在21年便相繼推出數字藏品平台。

今年以來,國內數字藏品市場總體維持相對快速的增長,數字藏品平台的每月上線數量,從去年年中的個位數,今年年初的數十家,到4月份急劇攀升至百餘家。據元宇宙見聞不完全統計,數字藏品平台目前將要接近600家。

在數字藏品平台呈現一個井噴式增長的背景下,微信公眾號和微信社群成為了數字藏品的一個重要陣營。
但就在昨日有消息稱,“NFTea數字茶票”官方公眾號被封,停用理由是“由用戶投訴並經平台審核,存在虛擬貨幣交易或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相關經營活動”,與此前封禁數藏號表述有較大區別。

早在今年3 月份,微信封殺了大量數字藏品的公眾號,涉及的平台超十個,均為中小型數字藏品平台,包括Art Meta元藝數藏、一點數藏、歸藏元宇宙、畫生Meta、元本空間、神達數藏、One Meta、零號地球、iBox 和諾坊體等等,而這些號被封的理由基本都是“存在未獲得許可證件或牌照,發布、傳播或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行為”,少數的封禁理由是涉嫌欺詐。

而“NFtea數字茶票”被封的理由卻是微信首次以“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的理由封禁公眾號。

由於國內政策,數字藏品平台都不支持開通二級市場交易。如果平台開通了二級交易,那麼平台就成為了一家“交易場所”。根據國發〔2011〕38 號《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辦發〔2012〕3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交易場所是指為所有市場參與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機會,具有較強的社會性和公開性的進行有序交易的平台。因此,開通二級市場交易的數字藏品平台除非取得省級人民政府發放的“交易場所”牌照!否則是不被允許運行的。

據悉,微信公眾平台《行為規範》已新增數字藏品交易行為相關條款。據《行為規則》3.24 款規定,賬號涉及虛擬貨幣相關的發行、交易與融資等內容,一經發現,微信公眾平台將根據違規嚴重程度,對違規公眾賬號予以責令限期整改及限制賬號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的處理,賬號提供與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相關的服務或內容的,也按本條規范進行處理。

這是繼3月份封禁公眾號後,微信再次對數字藏品領域出手。

數字藏品平台需要哪些資質?

數字藏品相關運營主體想要有持續良好的運營非常需要加強合規自律,強化風險防控意識,通過主動申請合規經營資質、加速技術能力創新、完善外部監察機制等手段主動規避風險,合規合法開展各項業務。

一是進行區塊鏈安全評估和備案

參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二是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持經營許可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參考《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三是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參考《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第七條規定

四是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參考《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第七條規定

五是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參考《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

六是辦理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備案

參考《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第五十九條

七是取得拍賣經營許可證或與拍賣公司合作

若平台以競價拍賣的形式發售,應當到商務部門取得拍賣經營許可證或與取得拍賣經營許可證的拍賣公司合作。

行業規範性發展,才是王道!

除了微信方面的“大刀闊斧”,數字藏品也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和出手,紛紛提出倡議、公約等,以此來規範行業行為。
如2021年10月,國家版權交易中心聯盟、中國美術學院、螞蟻集團、騰訊等機構共同發布《數字文創行業自律公約》,這是國內首個面向數字文創領域的行業公約,明確表示將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數字文創作品為噱頭,實質發行和炒作虛擬貨幣的行為,防範投機炒作和金融化風險。

再比如今年4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要求堅決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傾向,從嚴防範非法金融活動風險,自覺遵守以下行為規範。

一是不在NFT底層商品中包含證券、保險、信貸、貴金屬等金融資產,變相發行交易金融產品。

二是不通過分割所有權或者批量創設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質化特徵,變相開展代幣發行融資(ICO)。

三是不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續掛牌交易、標準化合約交易等服務,變相違規設立交易場所。

四是不以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作為NFT發行交易的計價和結算工具。

五是對發行、售賣、購買主體進行實名認證,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發行交易記錄,積極配合反洗錢工作。

六是不直接或間接投資NFT,不為投資NFT提供融資支持。

隨後,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規範數字藏品產業健康發展的自律要求》,要求委員單位抵制無序炒作,堅守合規底線,抵制變相代幣發行融資(ICO)和虛擬貨幣炒作等非法金融行為。

一是堅持守正創新,弘揚民族文化;

二是強化產業協作,賦能實體經濟;

三是抵制無序炒作,引導合理預期;

四是堅守合規底線,遠離非法模式;

五是保護知識產權,保障用戶權益;

六是加強藏品審核,履行社會責任。

隨著數字藏品市場愈發火熱,同時亂象叢生,對於目前想要入局數字藏品的人來說,可對照這些要求來規範自身,在避免觸發紅線的同時,真正發揮數字藏品的價值功能。

反觀這次封禁事件,微信對數藏平台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相關運營主體除了要抓緊落實平台合法合規得方案,也應該明白不能過度依賴於微信平台,最好可以建立自身官網、APP等可自控平台,防止公眾號一旦被封與用戶就失去聯繫得情況。

同時,元宇宙見聞也呼籲廣大消費者樹立正確的消費理念,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NFT投機炒作行為,警惕和遠離NFT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切實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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