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加密貨幣預挖? [Premining]


加密的預挖或預挖是指在其推出之前產生部分或全部總供應量。

它涉及在項目公開啟動之前創建一定數量的加密或代幣。這有其優點和缺點。

我們可以從更傳統的金融領域的例子中看到這一點,例如當公司在其創始人和員工參與首次公開募股(IPO) 之前創建股票分配給他們。

但是,這些股票可以私下交易,而對於數字貨幣,它們是在項目啟動之前生成的,讓其持有者在可交易之前獲得優勢。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第一批加密貨幣會交給開發人員和幫助項目實現的團隊的其他成員。而另一部分是針對ICO 投資者的。

例如,我們有以太坊,一種非常流行的加密。在正式推出之前,它已經主導了大量的加密。

這向我們展示了與比特幣等加密的巨大差異,因為預挖往往有加密貨幣用於中央機構,就像瑞波幣(XRP)一樣。這可能會導致問題,因為擁有大量的總供應量會給你一些控制其餘部分的權力。

這裡出現了兩個陣營,支持這種做法的陣營和認為這種情況與這些解決方案的去中心化性質背道而馳的陣營。

對於第一組,這是獎勵項目團隊的一種有趣方式,而對於反對者來說,它只是將權力中心化在他們身上,而不是社區上。

反過來,團隊經常對他們在ICO 之前擁有的代幣數量並不完全誠實。減少供應會推高價格,這使早期持有者受益。

結果是加密的價值下跌,因為這些人開始出售他們的資產以獲取經濟利益,從而影響到後來的人。

預挖是如何工作的?

預挖使得在項目啟動之前創建加密貨幣成為可能,當時甚至沒有MVP(最小可行產品)工作。

這個想法是能夠用這些硬幣支付項目的開發費用,以便讓團隊專注於任務。

為此,特定區塊鏈的加密被生成並發送到接收者的地址或錢包。創始人、開發商和投資者也一樣。

一段時間後,加密貨幣公開,如果項目建立,它可以在交易所交易或挖礦新的加密。

一個項目決定走這條路而不是讓加密貨幣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出現的原因有很多:

加密貨幣是項目開發人員的一種支付方式。加密貨幣已為ICO 做好準備,投資者和支持該想法的人將收到他們的加密。它可以用作欺騙和獲得不公平優勢的方法。預挖的優缺點

我有幾個理由相信預挖是有用的,但也有很多人認為相反。像所有事物一樣,在這個社區中,總是有來自雙方的人,並且有非常重要的論點。

Premine 的優點

支持預挖的人認為,如果沒有這些保留,開發商和早期進入者就沒有動力去建設項目。

這些加密貨幣還用於支付開發費用,是用於讓各種開發人員和專家實現項目的貨幣。

這就像一家初創公司,由於資金不多,它吸引優秀人才參與該項目,並承諾在未來這些行動(在這種情況下是加密貨幣)將更有價值。

另一個合理的理由是給予第一批投資者在投資中的優先地位。當項目正式向社會展示時,在ICO 之前向他們提供加密貨幣。一種獎勵那些看到想法價值並為此承擔風險的人的方法。

所有這些原因可能都很好,但也有缺點和反對項目預挖的論據。

預挖缺點

在ICO 熱期間,premine 在生態系統中獲得了負面含義。這是因為許多項目甚至在發佈軟件之前就私下將大量硬幣分配到某個礦池中。

結果是缺乏透明度和項目資金的高度中心化,產生了各種不利因素,尤其是與詐騙有關的不利因素。

正是這些項目中的許多項目對這種預挖並不誠實,通過拉高拋售計劃抬高價格,然後出售他們的加密,讓最後的投資者擁有價值微乎其微的資產。

這不僅適用於為愚弄人們而創建的硬幣,而且對於開發團隊有良好意圖但無論如何傷害投資者的其他硬幣也是如此。

正是這種行為與傳統金融非常相似,但沒有它們所受的所有控制。是什麼產生了某些負面情況,促使比特幣等項目的創建。

交易所也可以參與這些做法,要求開發者提供一定數量的硬幣作為上架項目的付款。

最後,即使由於這些預挖加密的接收者沒有將資金投入市場而導致價格沒有問題,也存在中心化風險。因為它們以不公平的方式變成了鯨魚。這種情況可能會在未來導致許多問題。

Instamining和Premining之間的區別

這兩個術語有時可以互換使用,但你應該了解一些細微的差異。

當鏈中的塊以比預期高得多的速率生成時,就會發生Instamining,有時也稱為fastmine。這發生在項目啟動的最初幾個小時或幾天內,並且僅由一群礦工引起。

這可能是由於代碼中的錯誤,或者僅僅是由於使用了一個不道德的團體,該團體試圖通過在短時間內獲得許多加密貨幣來獲利。

預挖加密的例子

有一些預先開采的加密的例子並沒有影響到他們的投資者,而另一些只是這種做法產生負面影響的好例子。

1. 以太坊(ETH)

以太坊作為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被稱為預挖加密貨幣。

在2015 年推出之前,已經創建了7200 萬個以太幣。其中,大約10% 歸創始人所有,另外10% 歸以太坊基金會所有,剩下的80%,即近6000 萬枚,被公開出售。

早些時候開採ETH 的決定遭到了批評,尤其是比特幣社區的成員。原因在於這有利於它的創始人,讓他們比其他人增持更多。

Vitalik Buterin 通過以下說法證明了這一事件的合理性:

就個人而言,我很自豪能夠幫助開創小型預開採合法化的先例。這是一個離譜的想法,操作銷毀大量電力的盒子的人是唯一應該從加密貨幣收入中獲利的人。

2.卡爾達諾(ADA)

2015 年至2017 年間,卡爾達諾舉辦了預售活動。在那裡,向公眾出售了25,927,070,538 枚ADA 硬幣和5,185,414,108 張ADA 代金券。

3.IOTA(MIOTA)

IOTA 是一種無需區塊鏈技術即可工作的加密。因此,有必要預挖100%。

但該項目的負責人表示,所有硬幣都是在2015 年ICO 之前出售的,創始人和開發者一無所獲,不得不與其他人一起購買。

4.瑞波幣(XRP)

一個對投資者並不完全有利的預挖的負面例子是瑞波幣(XRP)。當它在2012 年12 月推出時,已經創建了100% 的XRP。

然而,後來有報導稱,該項目背後的團隊RippleLabs 控制了整個供應的50% 到70%。這種情況僅在其中一名團隊成員McCaleb 於2014 年離開該項目並開始出售大量XRP 後才引起問題。

在2014 年至2019 年期間,此人共售出1.35 億美元。等到2020 年再出售12 億枚XRP,總價為4.11 億美元。

這導致對該項目的信心下跌,並且該加密的價格暴跌。例如,價格從3.40 美元的歷史高位在短短兩個月內跌至0.60 美元。

當SEC 於2020 年12 月提起訴訟,指控Ripple 出售超過146 億XRP 以謀取個人利益時,該項目的情況終於變得更糟。聲稱Garlinghouse 和Larsen 等公司賺取了6 億美元的利潤。

概括

預挖是在ICO 之前創建硬幣並將其分發給一組內部人員的過程。這與公司股票在首次公開募股之前發生的情況非常相似。在2017 年和2018 年的ICO 熱潮期間,這對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危險信號。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IPTOTARIO。版權歸作者Criptotario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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