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比特幣一路暴跌,至6月19日跌破1.8萬美元關口,這是2020年12月以來比特幣的最低點,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再度成為輿論焦點。近年來,虛擬貨幣價格頻頻暴漲暴跌,我國金融部門多次發文,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提醒投資者警惕風險。
“虛擬貨幣究竟是什麼?”本文作者認為,虛擬貨幣正在成為人類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為了讓這一騙局維繫下去,幣圈想方設法為其披上各種各樣的外衣。
自從中本聰於2008年發布《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引致比特幣正式誕生以來,圍繞虛擬貨幣(Cryptocurrency)的爭論就沒有一刻停歇。所謂“去中心化”貨幣的追隨者們視其為信仰,認為虛擬貨幣終將引導他們通往理想鄉;也有人認為虛擬貨幣不過是為投機者們創造的又一個天堂;更有人堅決反對和抵制虛擬貨幣。
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至少有90位公開表明過對虛擬貨幣的“唱衰”態度,其中就包括了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股神”沃倫·巴菲特。沃倫·巴菲特認為對於虛擬貨幣唯一可以確定的一件事就是“它不會產生任何價值”,他公開稱“比特幣是老鼠藥,一定要遠離”。而他的老搭檔查理·芒格更是直言投資比特幣是一件“邪惡且愚蠢”的事情。
“虛擬貨幣究竟是什麼?”就其本質而言,筆者認為,虛擬貨幣無疑是人類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
(一)
老騙局,新形式
所謂的“龐氏騙局”,簡言之就是通過承諾高額的回報來吸收資金,再利用新進投資者的資金支付之前投資者的利息,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資金,直至這種滾雪球的方式再難以為繼,從而謊言敗露、泡沫碎裂。
傳統的龐氏騙局圍繞高額現金回報展開,“高息+吸儲”是其最顯著的兩個特徵。隨著金融領域的發展,龐氏騙局也進化出了新的形態,不再僅僅圍繞現金進行,而是披上了權益的外衣。這一類龐氏騙局可以歸為“權益型”,其主要特徵有三個:首先,以可以計價的權益為基礎;其次,該權益可以交易流通;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這項權益並未與任何資產、生產勞動或社會價值產生關聯,而是完全憑空虛構出來的。
價值理論是經濟學的基礎,依托價值交換,人類構建了經濟社會,而社會價值的創造都要通過生產勞動以及產品的流通來實現。金融的基本目的,是根據已有生產關係和生產資料的組合,對未來所能夠產生的社會價值進行現值的估算,並通過交易來實現價值轉移,以及為實體經濟提供投融資保障。
權益型龐氏騙局是披著金融偽裝的詐騙行為。金融的基本規律之一:一件金融產品離現實越遠,也就是“脫實向虛”的程度越高,它的風險也就越大。回溯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和2008年的兩次世界經濟危機,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金融的“脫實向虛”。譬如次級貸就是在房屋按揭貸款之上,層層疊疊設計了數不清的金融衍生品,導致其最終偏離了對應房產的真實價值,引發了次貸危機,最終演變為一場席捲全球的經濟危機。
權益型龐氏騙局的所謂“權益”是完全不關聯任何實際資產和生產勞動的,因此它不具備任何實際價值,可以認為它與現實社會的距離是無限遠的,這也就意味著它的風險接近於無限大。
對比虛擬貨幣的幾個基本特點,不難發現與權益型龐氏騙局十分吻合。
一、權益性。所有虛擬貨幣項目都會以挖礦或者發行的方式,將毫無實際價值的幣產生出來,並通過冠以“共識價值”“共治價值”等一系列完全與現實世界無關的名目,強行賦予其一個基於法定貨幣定價的權益。
二、流通性。很顯然,所有的虛擬貨幣都是可以自由交易的,難以想像所謂“幣圈”會容忍一種無法交易的虛擬貨幣存在。經過多年發展,虛擬貨幣已經擁有眾多二級交易市場,只是很多時候這些交易市場並不如人們最初所想像的那樣公開、透明、公平,而是充滿了內幕交易、暗箱操作和安全漏洞。
三、無價值性。無論是對比傳統意義上由金屬鑄造的貨幣,還是近代以主權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的信用貨幣,虛擬貨幣都沒有與任何有價值的事物綁定,其本身也不具備任何生產勞動的社會價值。它的價格支撐完全依賴於兩個決定性因素:當前參與者的信心,以及後續新參與者的數量。
而這又與龐氏騙局的基本運轉模式完全一致——所有的龐氏騙局都必須要有源源不絕的新投資者加入,以新養舊、穩舊拉新,才能讓整個騙局維持下去。借用遊戲行業廣為流傳的一句話,“從遊戲的行業發展角度來講,第一重要的是玩法,第二重要的是世界觀,第三才是技術。”對於龐氏騙局來說,第一重要的是拉新,第二重要的是拉新,第三重要的還是拉新。這也是為什麼,所有虛擬貨幣項目的運營完全是基於市場營銷開展的,技術投入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馬斯克能對狗狗幣翻手為雲,覆手為雨,隨手發一條推特也能讓虛擬貨幣價格平地掀起三尺浪,也就很容易理解了。而在虛擬貨幣興起早期,市場上充斥著不計其數的ICO(首次代幣發行),也是基於同樣的邏輯。在ICO的吸引力日漸式微之後,“空投”等概念又隨之而來。花樣百出的背後,其實是比爾·蓋茨所言的“博傻理論”:成為傻瓜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成為最後一個傻瓜,所以需要吸引更多傻瓜。
(二)
世間萬物均可to Earn(賺錢)?
聰明的幣圈操盤手們後來發現,“空投”雖然免費贈送虛擬貨幣,但正因為是“免費”的,反而容易讓“新投資人”沒那麼重視。為了讓虛擬貨幣這一龐氏騙局維繫下去,幣圈想方設法為其增加了各種各樣的包裝,近期大熱的“X2E”模式就是最新的一件皇帝新衣。
X2E指的是一系列以X to Earn為名的虛擬貨幣項目,包括M2E(Move to Earn,邊跑邊賺)、P2E(Play to Earn,邊玩邊賺)等。
“一邊跑步、一邊賺錢”,看似迷人的商業模式,其實是項目方的一種釣魚策略,其背後隱藏的陷阱是:虛擬貨幣的產生(特別是不需要挖礦的代幣)是毫無成本的。 X2E實際上就是“空投”(指提供免費的加密貨幣),唯一的不同是讓用戶通過一些簡單的日常活動來賺取,從而使用戶覺得因為自己付出了一定勞動,產生它是有價值的幻覺。其最終目的還是要將用戶吸引到權益的炒作交易中來。
權益型龐氏騙局能夠持續的核心條件就是要不斷地有新增用戶加入,並持續進行交易,只有這樣,權益的價格才能穩定,當每日新增用戶和交易量達到一定程度時,價格就會持續上漲,讓早期的“投資人”獲利。同時,這種價格的上漲對新用戶的吸引力也會越來越大,如此循環往復,看起來沒有任何破綻,一切都沒有問題。
不過,這種狀態其實是建立在一個極為脆弱的平衡之上的。所有人都必須相信這個循環可以一直運作下去。一旦出現惡意做空、後繼無人、資金面緊縮,或是監管政策出現變化等原因影響到參與者的信心或者後來者的決心,就會導致這個看似精妙的循環瞬時崩塌,價值歸零。歸根結底,這仍舊是一個龐氏騙局,一場擊鼓傳花的遊戲。
隨著X2E概念的火熱,越來越多的此類項目像雨後春筍一樣湧現出來,除了M2E和P2E,還出現了R2E(Read to Earn,邊讀邊賺)、W2E(Write to Earn,邊寫邊賺)、E2E(Eat to Earn,邊吃邊賺)等等。更有甚者推出了L2E(Learn to Earn,邊學邊賺)項目,以教育為切入點將手伸向了尚不具備經濟判斷能力的未成年人。
馬克思曾說,“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當一個龐氏騙局項目的拉新活動開始瞄準天真無邪的孩子們的時候,其操盤者們已經喪失了基本人性。
(三)
炒的是鏡花水月,虧的是真金白銀
如今,虛擬貨幣以一夜暴富的潛在可能正在吸引越來越多的投機者參與其中,又假借各種名目的X2E滲透到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伺機揮舞鐮刀收割來自各行各業不明就裡的普通人們。而作為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以及一項100%風險的投機物,其蘊含的風險無疑是巨大而又真實的。
今年五月,曾是全球第三大穩定幣的UST及其掛鉤的虛擬貨幣LUNA上演了一幕“史詩級歸零”,短短幾天之內,LUNA幣從最高100美元跌至最低0.00000112美元,400多億美元市值瞬間蒸發。
分析LUNA和UST為何瞬間崩盤的觀點有很多,而少有人提到的一點是,它們結合了現金型和權益型兩種龐氏騙局,相互關聯纏繞。一方面,不同於其它穩定幣,UST並沒用通過存入等量的美元存款來錨定與美元的1:1兌換關係,而是通過供需關係與LUNA形成價格平衡,並互為擔保,這也就滿足了權益型龐氏騙局的特徵;另一方面,項目方推出了一個年化利率高達20%的理財項目,吸收新投資人的大量資金,卻沒有產生任何實際收益來實現承諾的回報,現金型龐氏騙局的條件也得以滿足。
由於LUNA和UST都沒有對應的實際價值,所以二者的價值擔保也沒有任何的信用根基,全靠所有參與者建立在空中樓閣上的信心支撐。當有人嗅到了龐氏騙局的味道開始撤出,或者項目方無法維持高利息的時候,很容易就會引起恐慌,繼而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單一的龐氏騙局風險已是極大,兩種類型結合,形成死亡螺旋,風險更是以幾何級數上升,一夜之間“史詩級清零”也就不足為奇。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LUNA的崩盤或許只是意味著目睹了一出謊言的破產,以及增加了一些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對那些身在其中的人來說,這卻是一場不知如何面對的噩夢。彼時社交媒體上傳播的一張推特截圖顯示了一名參與者的悲劇:他花了一年半的時間,好不容易才說服他的妻子,將他們全部的100萬美元財產投入了LUNA,結果幾天之內損失98%,他“完全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妻子,以及今後的人生”。
“炒幣”的風險和危害,由此可見一斑。
(四)
被玩壞的虛擬貨幣被誤解的區塊鏈
從2013年我國央行等多部門發文明確提示炒作虛擬幣的風險,到2017年嚴禁各類虛擬貨幣ICO(發幣),再到2021年嚴厲禁止各類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我國對打擊虛擬貨幣的態度是一貫而堅決的。
值得指出的是,不應因虛擬貨幣而忽略區塊鏈技術原本的巨大價值。
就技術角度而言,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利用廣播式數據傳輸方式,對數據從結構、追溯、權限和驗證性上進行共識,形成分佈式並且公開透明的一種信息化系統,而虛擬貨幣只是基於區塊鏈的一項簡單的應用。
包括最近兩年大火的NFT,從本質上來說是一項基於區塊鏈的數據庫技術。無論是區塊鏈技術還是NFT類數據庫技術,單純作為技術來說,都沒有具體的業務屬性。只要進行正確的產業引導,制定明確的法律法規,它們未來會在數字經濟、數字文化、數據權利、隱私保護和算力網絡等各種應用領域發揮巨大的作用。而以區塊鍊為初級形態的“公共信息化系統”(Public IT Systems),將從底層革新整個信息化系統的設計思路,從而提升新時期信息系統的能力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