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受邀出席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2022中國國際金融年度論壇”,並分享了對智能合約的一些思考,以及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開放生態的設計理念。他表示,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應用場景比較廣泛,可以降低經濟活動的履約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目前,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已經在政府補貼、零售營銷、預付資金管理等領域成功應用。隨著底層平台和相關製度安排的逐步完善,將在更大範圍內加速落地。
穆長春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
以下為演講全文:
大家下午好!很高興參加2022中國國際金融年度論壇。藉此機會,我想結合本屆論壇“開放融合”這個主題,與各位嘉賓分享對智能合約的一些思考,以及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開放生態的設計理念。
一
智能合約的起源和發展歷程
首先,我們簡要回顧一下智能合約的發展歷程。現代社會圍繞“降低履約成本和違約風險”這個目標,設計了一系列精密、複雜的製度安排,當然,成本也是比較高的。法律層面,有保障合約訂立、執行的法律和立法、司法、執法體系;商業層面,有抵押、擔保等保障措施。儘管如此,違約行為依然是難以避免的,違約行為本身及後續的法律救濟,都會產生巨大的成本。而“智能合約”理念自誕生起,就是試圖通過技術方式來降低履約成本和違約風險。
“智能合約”一詞最早由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尼克·薩博(Nick Szabo)在1994年提出,其含義是以計算機代碼形式記錄合同當事人承諾履行的義務,並在約定條件下由代碼實現強制履行。但是薩博只是提出了概念,沒有說明如何落地實施。在1996年,伊恩·格里格(Ian Grigg)提出“李嘉圖合約”,既能夠被人讀取,也可以被程序解析,賦予了智能合約法律屬性,成為後續智能合約探索的主要路線。
而智能合約的有效實現需要滿足以下幾個特徵。
一是一致性,就是智能合約需要與合約文本保持一致,並且不與現行法律發生衝突。
二是可觀測性,意思是,合約內容與其執行過程都應該是可觀測的,透明的,合約各方能夠通過用戶界面去觀察、記錄、驗證合約狀態。一旦合約建立,就無法篡改。
三是可驗證性,意思是智能合約所產生的結果應能夠被驗證,具有一定的容錯性,代碼運行符合合約,重複運行可以得到相同的結果,具備成為司法證據的條件。
四是隱私性,智能合約的運行應該保障當事人身份信息與合約內容控制在“最小、必要”的知悉範圍內,滿足商業信息保密和個人隱私保護需求。
五是自強制性,這個特徵既是智能合約的核心內涵,也是智能合約的主要價值所在,意思是在合同約定條件具備後,不依靠法律強制力的情況下,智能合約應該具有不被干擾、不可抵賴地履行義務的能力。
在以前的信息技術條件下,同時滿足以上幾個條件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在智能合約設想誕生後的十多年裡,實踐應用非常有限。後來,“以太坊”利用區塊鏈去中介化、不可篡改等特性,實現了智能合約的運行。智能合約也與區塊鏈在某種程度上被“綁定”在了一起,以至於人們認為只有區塊鍊和Defi才能實現智能合約的價值。至今,“以太坊”的智能合約僅在加密資產、NFT、博彩、遊戲等少數領域得到應用,並沒有發揮對實體經濟的促進作用。而且,由於缺乏可擴展的應用生態以及虛擬貨幣的投機屬性等問題,應用也受到局限。實際上,智能合約概念的出現遠早於區塊鏈,智能合約的運行條件也並非只有區塊鏈才可滿足。
二
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的優勢
智能合約在支撐數字經濟降本提效、促進服務創新發展等方面具有巨大潛力。隨著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智能合約的技術運行條件已經不再是障礙,智能合約是否能廣泛應用,更多地取決於能否建立起可信的、開放的生態體系。
在數字人民幣的頂層設計中,通過加載不影響貨幣功能的智能合約,實現了數字人民幣的可編程性,使數字人民幣在確保安全與合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交易各方商定的條件、規則進行自動支付交易。作為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數字人民幣在建立支撐智能合約應用的生態方面有較大的優勢。
一是信任優勢。數字人民幣的信任優勢體現在兩個層面,第一個是支付結算的可信。數字人民幣由國家信用背書,具有法償性,可為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提供可信的結算工具;第二個是交易環境的可信,智能合約的開發與運行需要可信的環境,可信環境的建設需要規則和標準支撐,為參與方提供指引、形成約束,保證智能合約的“自強制性”是公認的,而非自證的,保證智能合約的合法性是被有權機關認可的,而非發起人“一廂情願”的。數字人民幣是人民銀行為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數字人民幣系統是人民銀行組織建設的金融基礎設施,可以基於數字人民幣建立公平、互信的交易環境,支撐智能合約的可信執行。
二是互通優勢。數字人民幣的互通優勢也體現在兩個層面,一個是智能合約系統和外部系統的互通。以往的IT系統往往形成信息煙囪,各類機構的系統往往形成閉環。而智能合約系統需要與這些系統進行交互,實現身份驗證、合規性檢查等數據互通,以便支持合約的可信執行和價值轉移。數字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廣泛連接各類行業生態,可實現信息和價值的互通;第二個是運行環境的互通。智能合約服務不同行業、不同場景的經濟活動,只有實現運行環境的互通,才能保證合約模板的通用性,實現一次開發、跨機構多次復用。而數字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天然具有打破壁壘、互聯互通的優勢,基於數字人民幣建立智能合約體系更能實現運行環境的互通。
三是後發優勢。數字人民幣體係是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堅持長期演進的技術路線,持續迭代、動態升級應用技術,不斷推進新技術研發和業務模式完善,能夠在完全沒有歷史包袱的情況下,建設可信穩健、靈活高效、持續創新、開放包容的智能合約生態。
三
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生態的建設理念
在數字人民幣的頂層設計框架之下,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既要滿足智能合約本身的“一致性、可觀測性、可驗證性、隱私性、自強制性”特徵,也要發揮數字人民幣體系的業務技術優勢,更好支撐數字經濟發展。所以,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生態要按以下方向和原則來建設:
一是堅持中心化管理和雙層運營架構。為實現智能合約的可信運行環境,在中央銀行中心化管理下,我們正在推進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可信環境的建設,並製定配套的業務規範、技術標準,據此形成廣泛的互信和共識。同時,智能合約面對的是通用業務場景,要適應各種場景的差異化需求,還要為合約的開發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安全環境,以充分發揮指定運營機構和其他市場機構的業務技術實力,激發各市場機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建設完善智能合約生態。
二是保證合約模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智能合約關係到參與方的經濟利益,關係到營商環境和經濟金融穩定。合約模板的合法性和一致性,是其正確發揮“強制履約”價值的重要基礎。如果合約模板管理不到位,將可能帶來經濟金融風險。因此,智能合約必須經過合規性審核、檢測之後才能註冊為模板,保障合約模板依法合規,滿足“三反”等監管規定。我們將搭建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生態服務平台,對通過審核的合約模板統一註冊,並在各機構調用智能合約時,對模板的一致性進行驗證,保證不能被篡改。
三是堅持開放和開源。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要滿足包羅萬象、千差萬別的需求,就需要降低合約的開發和訂立門檻,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合約模板的開發和應用的創新,建立豐富、高效、便利的智能合約供給體系。因此,開放和開源是必然的選擇。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生態服務平台可以成為手機應用市場一樣的開放平台,各類機構都能在這個平台上提供智能合約服務,並且可以像搭積木一樣,根據用戶意願組合使用,實現開放、開源、共建、共享。
四是持續進行技術升級,防範技術風險。金融業務始終面臨著網絡攻擊隱患,而任何安全技術都有自己的有效期,安全防控工作是“攻防相長”的長期過程。因此,智能合約不僅要保障模板的安全,還要持續開展技術升級和安全加固。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生態將應用我們積累的最新安全技術,並藉助國家隊的技術資源和能力,保障智能合約的安全。
四
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的應用場景
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應用場景比較廣泛,可以降低經濟活動的履約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目前,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已經在政府補貼、零售營銷、預付資金管理等領域成功應用。隨著底層平台和相關製度安排的逐步完善,將在更大範圍內加速落地。
在不同的場景中,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的功能也多種多樣。比如,在預付費消費等預付資金管理領域,智能合約可以有效防範資金挪用,實現透明管理,兼顧現有商業模式,保障各方利益。在財政補貼、科研經費等定向支付領域,智能合約能夠監測支付用途,提升政府資金使用效率。在資金歸集、智能分賬等資金結算領域,智能合約能解決支付交易處理的合規問題,提高資金處理的準確性與自動化水平,降低人工處理差錯和風險。在消費紅包、智能繳費等營銷與零售領域,智能合約能夠降低實施成本,保障用戶權利,提升客戶體驗。在內外貿易領域,可以提供“簽約+履約”的閉環解決方案,提高合同執行約束力,實現資金流與信息流的同步,降低結算和合規成本。
我們會和市場機構一起加快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生態的建設,發揮產業各方合力,完善相關業務規範和標準體系,並建立合規性審核機制,與相關部門研究司法銜接安排。
有句山歌唱得好,銅錢無腳走千家,數字人民幣生態體系的建設,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們歡迎全社會各界一起加入這個惠及千家萬戶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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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浪財經